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D510000201811190027

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光华村南竹组修建了一个炕姜厂,烧无烟煤,没有经过环评,没有规划用地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浓烟,以及刺鼻味道,并且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没有得到解决,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

宜宾市叙州区

大气,噪音

1.关于“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光华村南竹组修建了一个炕姜厂,烧无烟煤,没有经过环评,没有规划用地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浓烟,以及刺鼻味道,并且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检查时,该炕姜棚无环评和规划相关法律手续,蕨溪镇政府于2018年9月26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函告四川能投宜宾电力有限公司蕨溪供电所已对该棚采取了断电措施,目前,因该炕姜棚业主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办理相关手续,至今未恢复用电。但该炕姜棚在2018年9月24日试生产一天中使用了无烟煤导致产生煤烟,并带有刺鼻味道,且该炕姜棚鼓风机运行时发出噪声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现场调查时,该炕姜棚处于停产状态,群众反映“生产过程中产生浓烟,以及刺鼻味道,并且噪声扰民”的问题已不存在。

2.关于“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没有得到解决,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查并调阅蕨溪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资料显示,蕨溪镇政府分别在2018年8月7日、8月17日、8月27日接到涉及该炕姜棚的群众投诉,立即组织了蕨溪镇住建所、环保所、国土所、安办等相关人员分别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8月17日,蕨溪镇政府分管副镇长赵奂东带领蕨溪镇国土所、住建所、环保所、安办等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并书面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2018年8月27日,原宜宾市宜宾县住建城管局送达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宜县住管蕨〔2018〕第01号),并于2018年9月26日,对该炕姜棚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该炕姜棚一直停产至今。蕨溪镇政府为统筹好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好发展与民生的关系,目前正帮助该炕姜棚业主贷款,并指导其重新选址搬迁,完善相关手续,落实环境保护要求。

属实

责任领导:宜宾市叙州区政府副区长向华。

责任单位:宜宾市叙州区环保局;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政府;

责任人:叙州区环保局局长蒋仕来、叙州区蕨溪镇政府镇长汪修柱。

2018年11月20日8:15,由宜宾市叙州区经济商务科技局副局长刘红精率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住建城管局、区工商局、蕨溪镇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一)关于“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光华村南竹组修建了一个炕姜厂,烧无烟煤,没有经过环评,没有规划用地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浓烟,以及刺鼻味道,并且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问题的整改情况。

(1)当地政府为农民尽快脱贫致富,引导群众发展砂仁药材种植,新鲜砂仁需经过烘烤干方能出售,为满足当地砂仁种植户需求,炕姜棚业主在满足自己烘烤砂仁的同时也为村民提供烘烤服务。经蕨溪镇政府相关部门于2018年8月7日、8月17日、8月27日等多次调查处理并要求整改后,蕨溪镇政府为避免该业主在整改期间再生产再次引发投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函告四川能投宜宾电力有限公司蕨溪供电所,并于2018年9月26日对该炕姜棚采取了断电措施。蕨溪镇政府为统筹好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好发展与民生的关系,帮助该炕姜棚业主贷款,并指导其重新选址搬迁,完善相关手续,落实环境保护要求,但由于炕姜棚业主资金困难、贷款暂未到位等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目前仍在加快推进中。

(2)责成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监管和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开展日常巡查,整改完成未通过验收前不得生产,防止问题反弹。

(二)关于“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没有得到解决,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责成宜宾市叙州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乡(镇)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要求,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加强信息公开,主动妥善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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