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胜利,正处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运行期。在乡村振兴的大战略下,农村要改变局面,就必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期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重要指示,真正认识到组织振兴在五大振兴中的重要地位,把组织振兴作为保障性工程抓实抓好,选优配强“领头雁”“排头兵”,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农村基层组织。

培强书记队伍,为乡村组织振兴涵养“源头活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推动乡村组织振兴,要牢牢把握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这个关键,注重培养选拔有干劲、会干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担任带头人,团结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要在“选”字上下功夫,实施上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定资格审查负面清单,明确不宜情形和标准,坚决把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排除在外;敢于打破就村抓村的路径依赖和选人用人的地域限制,通过回引、下派、遴选等方式,从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能人和致富带头人中,把那些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和群众口碑好的选育成村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在“育”字上动脑筋,发挥各级党校作用,坚持按照小班化、精品化原则,分示范、中间、后进等层面,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专题,进行菜单式、定制化培训,提升干事创业能力;有计划地选派到先进村、镇街机关站所挂职,到土地流转、项目建设等现场一线锻炼,增长阅历经验。要在“用”字上求突破,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实施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探索通过公开承诺、个人自评、民主测评、党委评定、公示通报等多种方式,评价工作成效,营造“优者奖、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氛围;采取谈心谈话、推荐表彰、授予荣誉称号等多元化关心关爱举措,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切实发挥基层组织“关键少数”作用,释放“头雁”效应。

壮大党员力量,为乡村组织振兴续航“动力满格”。“人既尽其才,则百事俱举;百事举矣,则富强不足谋也”。推动乡村组织振兴,离不开基层组织这个“桥头堡”,更离不开党员这个“红色细胞”,应该牢牢把握党员先行这个关键。要拓宽渠道“引进来”,注重从返乡优秀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秀企业家及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切实把政治素质过硬、致富能力突出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增强组织活力。要加强培养“扶起来”,不断加大农村党员特别是从事农业农村工作党员的教育力度,有针对性开展实用技能、致富知识、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在增强党性修养的同时,激发党员的致富带富能力,引导党员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中发挥“示范标杆”作用。要搭建平台“聚起来”,大力开展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实绩“三亮”行动,推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承诺践诺、志愿服务,践行党员中心户、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队等做法,积极培育鼓励支持创办领办“党员+”致富项目,全面激发党员引领发展新活力。

发挥支部引领,为乡村组织振兴树起“特色品牌”。“群众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推动乡村组织振兴,要牢牢把握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这个重点,发挥基层党组织“主心骨”和“领路人”作用。各级党委要从严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切实保障基层党组织和干部必要的办公经费和活动经费,健全工资补贴待遇和考核评价政策,激活村干部抓好基层组织工作这一内生动力。要持续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班子不团结、组织制度形同虚设、多年不发展党员等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治,确保每一个支部都硬起来、强起来,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要不断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结合产业发展、行业特色、区域划分等,因地制宜设置党组织,把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触角延伸到农村产业链条的各个环节,实现党组织全覆盖,以党组织建设引领产业发展。同时,要注重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和带动作用,完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两集中一报告”等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着力构建“一核多元”的村级治理体系。

基层天地广阔,基层大有可为。各级要坚持党组织引领,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基层基础,强化责任担当,不断突出组织在引领农村发展中的独特功能,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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