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国96.8%的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9年,国家首次开展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面对“十四五”期间和到2035年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目标要求,义务教育发展到了加快推进优质均衡的重要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坚持优先保障、政府主责、内涵发展、改革创新,以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基本方向,以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任务,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大力深化综合改革,加快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差距,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通知》明确,创建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经过3—5年的努力,在各省(区、市)创建一批率先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县(市、区),探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现路径和有效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地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到2035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通知》提出了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4项基本任务和20条攻坚清单。基本任务包括树立更加科学的教育理念、实现更加全面的标准化建设、建设更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是优质均衡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各地开展创建工作应达到的目标要求。攻坚清单针对优质均衡创建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从科学规划建设学校、健全均衡发展工作机制、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加强学生教育关爱等五方面提出了攻坚任务要求,鼓励先行创建县(市、区)进行探索突破,有效支撑基本任务实现。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遴选推荐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认真做好常态化工作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先行创建县(市、区)要认真制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切实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创建经验,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