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必须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组织振兴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突出强调了组织振兴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在乡村组织振兴中的关键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出了明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充分依靠和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组织书记的“领头雁”作用,以更明确目标和更有力举措,全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准确把握村党组织书记在乡村组织振兴中的角色定位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三农”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历史机遇,是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乡村组织振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乡村振兴是乡村的全面振兴,包括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目标,也是根本保证。要把广大农民群众凝聚起来,让农村资源要素活跃起来,将全社会支农兴农力量动员起来,都必须有坚强有力的组织来实施、来推动、来保证。可以说,农村基层组织强不强,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好不好。抓好了组织振兴,就抓住了乡村振兴的“牛鼻子”。
村党组织建设是乡村组织振兴的坚强基石。农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个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农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如何发展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地位不能动摇。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不断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才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广大农村落地生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有了强壮的“主心骨”。
村党组织书记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关键角色。雁群飞得快,要靠头雁带。村党组织书记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头人、村级班子的“班长”,是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组织者、推动乡村振兴的具体操作者。村书记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着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富裕,关系到乡村振兴能否顺利实现。一个村选准一名政治合格、能力过硬、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信任的党组织书记,这个地方实现乡村振兴就有了“领头雁”。
一环不松选优配强管好用好村党组织书记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江苏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注重选优配强管好用好村党组织书记,村级党组织政治功能不断强化,凝聚力、组织力和战斗力大幅提升。但对照新发展阶段党的建设新要求和党员群众新期待,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有待加强。村书记队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状况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地方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管理等还不够规范。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必须坚持将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村书记专职化管理体制,细化“专职五级”管理内涵,围绕资格准入、选拔晋升、精准培育、激励保障和考评管理等环节,努力改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健全选育管用制度性规范,充分激发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注重守住村(社区)干部资格准入关口。把控好村(社区)干部入职上岗关口,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必然要求,也是长期以来“三农”工作实践中所形成的经验总结。农村工作任务繁琐、矛盾多发,村干部工作在最基层,生活在群众中,其个人的道德素养和能力表现是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成效在广大农民群众中的具体体现。因此,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对是否具有担任村干部的资格,制定明确的标准条件。比如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热爱农村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等。要通过适当形式,由县(区)一级主管部门,对照标准规范,定期对村干部后备人才开展任职资格认证。探索推行村(社区)干部员额化管理,按照村民或农户数量合理确定员额,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工作要求、不适应当地需要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换。
注重拓宽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渠道。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标准要求肯定高于一般村干部,他们既要政治上靠得住,还要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既要有想干事的热情,还要有抓发展、保稳定、带队伍的能力;既要有为办事公道、支持正义的品行,还要有任劳任怨、自觉奉献的情操。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要广开选人用人渠道,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可以内部培育,从现任村级副职中提拔任用,鼓励当地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退役军人、村教村医、本乡本土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优秀人才中的党员,加入到村书记队伍中来。可以外部引进,打破地域、身份、资历、行业界限,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严格把关,常态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可以安排上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还可以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引荐等方式,选拔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的退休党员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通过广纳贤才,形成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梯次配备、结构合理的良好局面。
注重优化村党组织书记精准培育方法。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状况和能力参差不齐,仅靠选拔程序还不能保证个个胜任,必须采取精准培育的“滴灌”措施,针对不同对象补短板、强弱项。各级党委要将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分级负责的培训体系。县级依托党校、乡村振兴大学堂、干部培训中心等阵地,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培训,精心设计教学内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互动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培训效果。乡镇党委每年要分类、分专题组织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农村政策、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等与他们工作紧密相关的知识内容,以理论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定期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到先进地区学习观摩吸取经验,拓宽视野增长才干。组织开展新老支部书记结对传帮带,进行个性化培训。村党组织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等平台,组织党员和村干部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开展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注重强化村党组织书记考核评价管理。按照严实相济、管用并举、评建结合的要求,不断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县乡共管,全面推进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坚持乡镇日常管理和县级集中考评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严格考核程序,实事求是、注重实绩,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确保考核结果公开、公平、公正。要把政治建设作为村党组织的根本性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通过考评促进村党组织书记守初心、守纪律、讲奉献、重品行。要将抓党建促发展、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注重专业能力和担当精神,全面评价德能勤绩廉综合素质,进一步强化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考核导向。要完善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等级晋升、薪酬奖惩、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好农村基层牌子多、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的“三多”问题,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为村党组织书记集中精力谋发展、保稳定创造条件。
注重细化村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措施。村党组织书记长期奋斗在农村第一线,风里来雨里去,工作条件艰苦,任务重压力大,各级党委更应对他们充分理解、充分信任,按照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的要求,在政治、经济等多方面采取激励保障措施,建立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空间、退岗有一定保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积极性。要依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试点,结合不同工作年限、文化程度、专业水平,设置动态调整的岗位等级,确定享受基本报酬的不同系数,实行梯级化、精细化管理。坚持将报酬待遇与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紧密结合,对照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以绩定酬,酬绩相宜。坚持将提高经济待遇与提高政治待遇紧密结合,常态化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加大定向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积极推荐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推荐当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荣誉感。大力宣传和表彰村党组织书记优秀典型,弘扬正气,营造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建立容错纠错工作机制,鼓励村书记从实际出发敢闯敢试、放手开展工作。
切实发挥村党组织书记在乡村组织振兴中的“领头雁”作用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了村党组织的六项主要职责,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涉及面广,内容多、要求高,只有充分发挥村党组织书记的“领头雁”作用,才能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才能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为新发展阶段在农村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带领支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统筹推进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要突出政治功能,不断增强党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村党组织书记要率先垂范,引导支部党员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推动乡村振兴中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及村务、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持之以恒推动落实,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要以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目标,带领村级经济组织等抓好经济发展第一要务。实践证明,农村党支部要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就必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才能为村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农村党组织要带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念,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发展路径和实现形式,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村党组织书记要聚精会神推动产业发展,认真分析村情特点,充分挖掘本地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选准符合实际的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发展多种经营和促进粮食生产相结合,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发展以农业和乡村资源开发利用为基础的二三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能力,为当地农民群众创造更多创业就业机会。加强集体资源资金资产管理,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持续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先导,带领全体村民营造文明乡风。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实,使之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村党组织书记要在践行核心价值观方面以身作则,精心组织全体村民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道德教育和民主法治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民夜校等教育培训功能,引导党员群众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普及科学知识,推行移风易俗。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充分运用村规民约、家风家训、俗语格言等乡土文化资源,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孝老爱亲教育、勤劳节俭教育,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友爱,让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发挥当地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创业能人等新乡贤的示范作用,宣传好人好事,倡导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引导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要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主攻方向,带领村级自治组织等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这“四个坚持”归根结底要靠村党组织来负责实施,靠村党组织书记带领广大党员和农民群众来抓好落实。村党组织书记要在提升治理能力上走在村干部前列,落实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要求,注重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拓宽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渠道,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进一步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经常了解群众的批评和意见,做到亲情化服务、人性化治理,实现服务与治理并举。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引导群众养成在法治框架内主张权利、解决纠纷的习惯。注重发挥道德教化作用,通过开展道德宣讲、表彰道德模范等活动,增强农民群众道德意识和道德约束自觉性。注重运用网格化管理思维,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管理,不断推进乡村治理科学化、智能化,高质量打造平安乡村、善治乡村、美丽乡村,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格局。
(作者系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顾问,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