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目前,政信合作类信托产品以其极为良好的兑付记录以及微乎其微的风险案例,受到投资者的普遍青睐。

政信类项目风险概率较低的原因一是政府的违约成本高;二是信托公司在前期风控筛选项目的时候对政信项目的资质和风控措施、还款来源等都有严格的要求,风险就进一步降低了。

但即使如此,因每个地区的经济情况差异较大,政府的信用度不同,融资平台的资质不同,具体的每个产品的性价比在不同时点还是有差异,还是可以通过一些维度的分析来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从而选到性价比高的政信类信托。

对于投资人来说,选择政信类产品重点是看融资方的实力。初步选择政信类信托应该从区域、政府财政情况、融资主体实力、产品增信措施等几方面考察。优选大型实力国企融资或担保,地方政府实力强的地区,即可在很大程度上规避风险。

华宇国信认为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

1.项目所在区域经济情况及地方政府财政实力:区域经济情况和地方政府财政实力为优选政信类信托产品最重要指标。尽职调查可以通过统计部门网站和经济年鉴查到政府一般预算收入、财政收入的构成及当地支柱产业。另外再结合考虑债务率或负债率,综合评价项目区域的客观经济情况。

2.融资主体实力,最好是发债主体,再融资能力强 :首先要看城投公司的股东背景,最好是当地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政府部门出资为主的政府类平台公司。要格外关注有发债资格的融资主体,总的来说发债主体资质越好的,政府注入的优良资产一般也越充分,一旦发生风险其处置资产变现进行兑付或者履行担保的能力就越强。

3.足值的土地抵押或应收账款质押:政府划拨土地需确认城投公司是否拥有处置权,出让土地需要确认出让合同、出让金、入地是否闲置及闲置是否过期。一般来说区域经济好,土地流动性好则土地价值大。政信类信托里面抵押物并非最核心的风控点,核心的风控点是政府的违约成本,如果万一发生违约,信托公司去变卖抵押物也是很长的流程。

4.第三方担保措施 :目前最常见的就是城投公司融资,另外一家城投公司担保。这种情形下其实就是要去分析担保方的资质,因为与融资方同属城投公司,分析方式类同。

5.当地行政长官任内发行:一般而言地方政府有中长期区域经济规划性质的“五年计划”等,存续期在其任内的产品,从政治信誉角度发生违约的概率较低。

由于个人投资者接触政信类产品有限,通过自身能力很难了解更详细的融资方情况,业内人士建议,可以借助第三方专业理财机构能力,获取专业意见。据了解,一些专业的第三方理财机构会对融资方进行详细了解和调查,包括以前的融资情况、是否违约、是否借新还旧等。

在中国正处于“增长速度的换挡期、结构调整的阵痛期”的叠加期的新常态下,矿产、煤炭类信托危机尚没过去,房地产信托也开始风声鹤唳。在琳琅满目的高收益信托理财产品中,还有一片可以安心立足的“根据地”吗?

聪明的大额投资者把目光齐刷刷投向了——政信合作类产品,但仍然心存疑问:“这个会不会是激流中的安全岛”?

伴随着中国经济增速的减缓和城镇化的推进,解决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存量问题和增量需求变得越来越急迫。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中关于地方债务问题的论述,反映了中国决策者已接受以市场为基础来解决地方债务问题的思路,。2014年8月31号,《预算法》四审通过,为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扫清了法律障碍。同年10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即国务院43号文),明确了地方政府债将由地方政府申请,通过省在国务院申请额度,再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后由省来代发。

“开明渠,堵暗道”,以市场化方式治理庞乱繁杂的地方政府融资体系,这是沿市场化的方向搭建中国地方政府金融体系的第一步。

那么,对于投资者来说,在目前环境下,政信类产品投资价值大么?

对此,多数分析师认为,目前政信类产品投资风险不高,具有较大配置价值。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的模式下政信类产品相对是安全的。在现有体制和制度安排下,政府信用是要高于其他机构信用。一位第三方人士也表示,就全球来看,中国政府的财政情况还是非常健康的,在目前政治体系下,地方政府平台违约的概率极低,因此,政信类投资相对比较安全。

市场观点甚至认为,“43号文件”将促使存量政信类项目安全性提高,因为目前存量政信类项目中,绝大多数附带地方政府的隐性担保,项目协议大多包含“优先以财政收入等支付到期债务、债务纳入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预算”等条款。

而未来政信类产品可能出现的演化也值得关注,与现有模式相类似的价值更高。

在不少信托业内人士看来,在2014年12月31日发出来的被纳入审计署口径的信政合作项目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地方政府性债务,相当于政府变相承认由财政“兜底”,风险会大幅降低,从而提高产品的安全性。

对于政信合作来讲,虽然新增项目遇阻,但是 “43号文”专门对存量地方债务和在建项目的融资和风险化解提出方向:对于现有存量债务,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置换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债务第一偿还来源为项目运营收入,在项目运营收入不足以还本付息时,可通过注入优质资产等多种方式提高偿债能力。对于在建项目,要优先保障其续建和收尾。

此外,对于地方政府确实负有偿还责任或担保救助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应依法履行相关责任和协议约定。

一位分析师认为,短时间内政信合作的模式似还不会有大的突破,将来的方向是把平台的政府性债务的剥离。按“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对既有债务进行分类,由平台公司举债,实际投向公益性项目的债务,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直接偿债责任,可依靠省政府代市县级政府发行债券进行置换;由平台公司举债,投向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等可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准经营性项目的债务,可将债务和资产打包,由地方政府或平台公司作为主体进行PPP社会化运作,引入社会资本;对于由平台公司自身运营和发展,及与公共服务无关的市场行为而形成的债务,由平台公司自行偿还,政府不承担兜底责任。相比较来说,第一种模式相对来讲与之前传统的有潜在政府信用背书的政信产品最为相近。而第二第三种则有待观察,是更加市场化的处置方法,对平台公司的运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专注聚焦于投资政信类金融产品的华宇国信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国信),作为政信平台投资管理机构、央企独资的基金公司,主要以政信平台投资基金管理、项目投资管理、政信平台资产管理和平台资产运作管理为主,通过与国内外专业的银行、证券、信托机构合作,以创新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为政府基础建设类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有力促进地方政信平台的发展建设能力和运作效率。这样,不仅有效解决了政府企业的项目融资问题,同时又给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更加安全可靠、透明高效的投资渠道,实现借贷双方的互惠互赢。

链接:政信产品的前世今生

政信产品与平台公司

政信产品,一般而言,是基于政府信用的金融工具或金融产品,主要是指政府债或准政府债。

长期以来,除国债以外,我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地方政府债,直到2014年下半年地方政府债才正式启动试点。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生效前,地方政府的直接融资职能主要是由其设立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简称平台公司)来承担。所以,简单理解,政信产品就是由政府及其平台公司主导或参与的金融产品。

由此看来,政信产品与平台公司是密不可分的,换句话说,政信产品与平台公司是一块硬币的两面。了解平台公司的起源、现状与未来发展,也就可以读懂政信产品的前世今生。

平台公司的产生发展

平台公司是中国特殊的财政和政府融资体制下的产物,实质是地方政府的投融资代理人。国际四大评级机构之一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专家认为:平台公司产生与发展的根源是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增长过程中出现“两对基本矛盾”,矛盾一:快速增长的地方政府投资需求与相对不足的财政资金供给之间的总量性和结构性矛盾;矛盾二:地方政府丰富的信用资源与相对狭窄的融资渠道之间的矛盾。

我国融资平台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起步,起初对外融资局限于银行信贷体系内。2001年至2008年,平台公司缓慢发展。2009年至2012年,平台公司开始迅速融资,银行贷款,城投债的规模大幅增长。2013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务及平台公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导致政策调整比较频繁,由于城投债(包括企业债、中票、短融等)、信托、资管计划等融资方式的发展,平台公司对外融资规模整体呈现增长势头。

政信产品的风险控制

整体而言,政信产品风险等级低,投资价值高,被金融投资机构视为优质资源,甚至有人将其称为“本世纪最安全的金矿”。政信产品在中国城市化建设的高速发展过程中起到了资金供给的基础性功能,其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特殊的社会价值是无可替代的。

近年来,有些地方平台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过度信用扩张的苗头,信用风险开始显现,若任其蔓延必然成为影响地方政府债务安全的重要因素。

国家有关部门多次进行政策调整,包括各种新的政信类产品及金融工具的推出,避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同时,地方政府独立发债已完成制度设计,正式提上议事日程,这将缓解平台公司政信产品风险压力。

政信产品的市场前景

2014年5月,财政部主导部分省市开始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8月,全国人大通过新预算法,以法定形式赋予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权力。10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即国务院43号文),对地方政府融资机制和债务管理提出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明确划清政府与企业界限,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之后,财政部又公布《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简称351号文),对于政府性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提出指导实际操作的技术规范。

政策方向非常清晰:一是要求控制融资平台业务和债务扩张导致的对政府的风险溢出,以及由此导致的自下而上的风险传导;二是要求规范政信产品的投资品种,提高投融资的透明度,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市场化和法制化的大背景和新常态下,平台公司的顺利转型是可以预期的,同时有充分理由相信:政信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尤其是存量政信产品的特殊投资价值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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