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叉犀金龟是中国犀金龟亚科中分布最广的种类,广泛分布于中国东南 部,虽然它们取食植物汁液,但从生态系统的角度来看,不足以加入作物林木的害虫之列;然而有研究发现:在浙江地区,双叉犀金龟在一些铁皮石斛苗圃经常发生危害,造成严重损失,已成为铁皮石斛上的重要害虫之一。

昆虫纲作为自然资源的宝藏群体,被纳入一级和二级重点保护的种类相比其他纲较少,但在三有名录中对昆虫纲需要保护种类做了很大补充,三有昆虫名录见文末附表,对照附表发现双叉犀金龟已是三有名录中的一员,受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一边是铁皮石斛上的重要害虫,另一边是国家三有昆虫,对于这种矛盾的情况,更加需要智慧去远离法律的边缘。

三有昆虫在分布范围和种群数量相比重点保护动物会更大更多,也正是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类群,例如中华蜜蜂、独角仙、田鳖等就是遇见概率较高的三有昆虫,这时千万不能在法律边缘试探了。

法律怎么说?如何合法获得重点保护的野生昆虫?第二十一条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第二十三条 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持枪猎捕的,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

什么情况可以捕捉?——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才可以。

怎么做才合法?——需要向相应级别的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而且需要按照猎捕证上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

案件中的蝶商和山民为了个人的私利,捕杀一级保护蝶类,且没有猎捕证,整个过程不论是捕捉目的和流程都是严重触犯法律的。即使被允许,所有猎捕环节都是可控的,可追溯的。

我可以自己养重点保护昆虫吗?第二十五条 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因物种保护目的确需采用野外种源的,适用本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本法所称人工繁育子代,是指人工控制条件下繁殖出生的子代个体且其亲本也在人工控制条件下出生。

重点动物的繁育一般是由有关的科学研究机构进行的,而且目的是保护物种,而且人工繁育同样需要获得各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工繁育许可证才合法,另外,作为人工繁殖所用的母本至少应该是野生种源的孙子辈才能算合法的人工繁育的种源。因此你遇到一只独角仙,想自己当宠物养是非法的,这些有身份的动物还是别碰,养些阿猫阿狗生活更香。

如何合法购买重点保护昆虫的标本?第二十七条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纳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

重点昆虫的标本是禁止买卖的,因特殊原因需要买卖,需要认准是否带有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专用标识。

如何判断所见之物是否为重点保护昆虫?推荐图鉴著作:《中国珍稀昆虫图鉴》、《中国蝶类志》、《中国蝴蝶原色图鉴》等书籍,对照图谱和文字描述初步鉴定出种类,再查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三有名录”,可以初步确定所见之物是否为重点保护昆虫。

发现保护名录中的昆虫处于水生火热之中,如何合法救助?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机关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当发现名录保护的昆虫处于危险之中,我们有义务立即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举报。

结语我们以昆虫纲为例了解了我们该如何对待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但是,人类也不过是自然界中的一个成员,作为发展程度较高的动物群体,需要深刻明白:保护物种多样性,让自然界中的生物都有自由生活的权利、不相互打扰是我们对自然、也是对我们人类自己最大的温柔。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感谢作者。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 年修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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