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铎印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近年来,不少地区农户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及资源资产发展庭院经济,成为群众就近就业创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展增收来源的有效途径。(8月16日中国经济网)

所谓的“庭院经济”,是指以“小庭院”为载体,以家庭为单元,因地制宜发展不同类型的庭院经济,把“小庭院”打造成菜园子、果园子、手工作坊、养殖场,用多种经营模式有效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让庭院有“看头”更有“赚头”,庭院的“方寸地”成为群众增收的“致富园”。

庭院经济是市场经济、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1984年,我国经济学家于光远就提出庭院经济,其含义为农民以自己的住宅院落及其周围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农业土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经济形式。时隔多年庭院经济被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并写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展庭院经济,就是为了增加农民的人均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从而带动更多人实现共同富裕,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添砖加瓦。

庭院经济存在于阡陌之间,成本低、见效快、灵活多样是它的优点,以家庭和农户为经营主体、以农家院落为生产场所的乡村产业类型,虽然具有“小快灵”的优势,但也存在“散乱弱”的问题。去年9月,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提出,从实际出发,突出乡土特色,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路子,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商则商,探索发展多种类型庭院经济。越来越多的农家“方寸地”变为“致富园”,蓬勃兴起的庭院经济不仅高效利用了农村房前屋后的院落及周围闲散土地,而且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优化了人居环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有力支撑。

农家小庭院,能有大作为。各地应立足区域内产业实际,尊重农民意愿,因人而异、因地制宜,采取政策引导、技术服务、消费帮扶等措施,积极引导农民整合房前屋后的空余土地、空闲资源,养殖牲畜、种植果蔬,激发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发展各具特色的庭院养殖、种植经济,致力发展一村一策、一组一品、户户有特色的“优、精、特”产品,让庭院经济在方寸之间结出硕果。探索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分散经营的农户融入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为主体的乡村产业体系中,形成龙头联农带农机制,扶持多种类型、适度规模的庭院经济发展。

小庭院蕴藏着乡村振兴大潜力,围绕“家”和“庭”做文章,充分发挥出“小快灵”优势,把农家庭院的“方寸地”建设成为增收致富的“聚宝盆”,让“庭院经济”与更多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庭院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让小庭院焕发出大生机,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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