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信阳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和案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2009年以来全市查办案件和案件管理工作,部署了今年工作,表彰了2010年全市办案和案管工作先进单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国栋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国栋指出,查办案件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环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到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魅力信阳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刘国栋强调,要增强三种意识。一是增强精品意识,准确把握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定性和处理、手续和程序,不断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把案件办成“铁案”和“精品案件”。二是增强安全意识。在办案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调查者、被调查者、举报人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人身安全;要专人保管各种证据资料、暂扣的钱物、证件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严防损毁或丢失;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能透漏调查方案、调查思路、调查进度和重要部署等情况。三要增强效果意识,自觉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把握,统筹考虑办案与政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关系,搞好分析判断,掌握案件查处的时机和节奏,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刘国栋强调,要着重提高四种能力。一是提高组织运筹能力,整合办案力量,保证查案的快速反应能力,保证案件的迅速突破能力。二是提高克难攻坚能力,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加强作风养成,在查案中逐步锻炼出品质好、业务精、作风硬,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队伍。三是提高防范风险能力,自觉做到严格自律、不谋私利,遵守纪律、严守秘密。四是提高总结能力,认真汲取办案经验,加强警示教育,提出整改建议,推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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