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办学初中先试点

日前,中山市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快速扩充优质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以快速扩充和共享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为核心,以市域名校(名园)集团化办学为主要形式,大力创新基础教育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教育优质化、均衡化发展。

根据《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力争到2022年,全市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显著扩充,办学模式丰富多样,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集团化办学

具体目标

2019年:获得体制机制多点突破的改革经验,名校集团在发展规划、日常管理、教学研究、学科建设、教师发展等方面实现共享、互通、合作、共生,进而实现集团内优质教育资源的合成再造,基本形成集团化办学的新机制;

2020年:集团化办学模式全市推广,以市名校(名园)为龙头组建若干个跨层级、跨区域市级名校(名园)教育集团,并指导镇区根据实际需要探索集团化办学;

2022年:集团化办学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品质卓越、品牌卓著的名校(名园)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成为创新全市教育体制机制、迅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惠民实效的强大引擎,基本形成基础教育全域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组建模式

按照《实施方案》的设想,根据中山市实际情况,集团化办学组建模式暂定为托管型共同体和重组型共同体。

托管型共同体:适用于市镇(区)跨层级、跨区域合作办学。镇区将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交由市属名校(名园)托管,以市属名校(名园)为龙头组建教育集团。龙头学校为集团总校,托管学校为分校或校区。集团内部采取一体化管理,由总校派员到分校担任校长,全面负责分校(校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由龙头学校派出骨干教师到分校(校区)任职。

重组型共同体:适用于镇区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资源重组,以镇(区)属名校(名园)为龙头组建教育集团。龙头学校为集团总校,其他学校为分校或校区。集团内部实行“一套班子、多个校区、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捆绑考核”的运行模式,形成完全意义上的一体化集约发展。

集团化办学以优质名校为龙头

根据《实施意见》提出的思路,要以市镇(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优质名校(名园)为龙头,以强带弱、以强带新,组建一体化、集约化名校(名园)教育集团,形成优质教育资源快速输出、快速生成的办学新模式和发展新机制。

具体来说,由市教育部门根据全市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点,组建由市属名校(名园)为龙头的市镇(区)合作型教育集团,并对集团化办学模式、招生制度、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教研方式、质量监控、合作方式等进行整体设计。镇区中小学(幼儿园)可与市属名校(名园)组建教育集团,也可以选择镇域(区域)名校为龙头,单独组建教育集团。

集团化办学以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分层级办学为基础,大胆探索跨层级一体化办学;以市镇(区)分级分区域办学为基础,大胆探索跨区域合作共建共享办学。

市教体局要求以“先试点再推广”为基本工作方式,集团化办学先从一镇(区)一校试点开始,逐步推广到全市;先以初中办学为试点,逐步向幼儿园、小学、高中延伸;先由一校组建教育集团开始,逐步扩展到市镇(区)所有名校(名园);先由名校与新建学校(新园)组团开始,逐步纳入其他学校(幼儿园)。创造条件与市外优质名校合作。

鼓励艺术、体育、学科竞赛教练等特殊人才跨校兼课

在改革措施方面,《实施方案》也提出了很多具体的要求,比如要改革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托管学校教师实行“校聘镇(区)管”制度。即托管学校教师由集团龙头学校统一招聘,但编制、人事关系仍属镇区管理。同时集团龙头学校每年选派骨干教师到托管学校交流任教,并接受托管学校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学习提高。鼓励艺术、体育、学科竞赛教练等特殊人才跨校兼课。

《实施方案》还明确提出要提高骨干人才待遇。核增集团龙头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派出的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跨校兼课教师的超工作量补贴,学校在编制短缺、人员补充困难的情况下所发动的优秀骨干教师兼课的超工作量补贴。

同时还提出优化激励机制,例如骨干教师跨校区承担教学任务,计入本人教学工作量并相应减少本校工作量;而集团龙头学校柔性交流的干部、教师列入后备人才队伍,经1~3年实际工作,考核优秀者优先提拔、优先晋职晋级。

“集团化办学有助于优质教育资源分布更加均衡。”中山一镇区小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按照政策来实施,优质的教师和教学资源能交流到普通学校,对于普通学校的教学水平提升是很有帮助的,政策在激励和保障方面都有安排,希望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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