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8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下称《目录》),共包含31种动物,列入《目录》的动物,意味着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
《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基本实现了家养畜禽应列尽列。具体包括:
传统畜禽18种: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
特种畜禽13种: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
对于狗类,农业农村部做了专门说明,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也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也就是说,倘若“征求意见稿”最后得到落实,吃狗肉在中国就变成了不符合行政法规的活动。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目录》刚一出台就引起了网民的激烈讨论。
在这个问题上,笔者想谈点个人意见。
中国养狗作为伴侣的人在城市人里面也还是少数,而农村人养狗几千年来就是看家护院,不是当伴侣。
中国农村人既养狗看家护院,又杀狗、吃狗肉的传统已经有至少3000年的历史文化习惯。
我想问问农业农村部,你搞这也法规是不是应该主要征求听取尊重中国广大农民的意见?!
我自己做了一个小型的调查,占中国人口最大比例的农村人口肯定不会同意这个法规。
农业农村部把城市少数养狗为伴侣的人的爱好上升为代表中国大多数人民意愿的法律法规,这是在用城市少数人的爱好和意志绑架大多数中国人的民意。农业农村部,你的屁股应该坐在保护中国大多数人民,尤其是中国农民的利益上,而不是成为城市少数权力富裕养狗阶层的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