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昌高山黑猪养殖技术规范(DB 5134/ T201 201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本标准由西昌市畜牧局提出。本标准由西昌市畜牧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毛国锦徐正勇 边成丽 赵燕 等。本标准由西昌市畜牧局负责解释。西昌高山黑猪养殖技术规范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西昌高山黑猪引种、选种育种、养殖场环境、饲料及调制、饲养、疫病防制、卫生消毒、废弃物处理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西昌高山黑猪养殖的养殖场、户。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2、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NY/T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 5030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 5031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GB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西昌高山黑猪是产于西昌市海拔2000 米以上,白天猪群在山野自由活动,采食山间野草、植物种子根茎,傍晚
3、回猪舍,补饲马铃薯、荞麦、玉米、燕麦、圆根、精盐等的凉山黑猪。具有耐粗饲,耐高寒、抗病力强,体质结实,肉质好,适宜放牧等特点,被列入四川省家畜家禽品种志和中国猪品种志,是地方优良品种之一。其他术语和定义见附录A产地范围主要分布在西昌市所辖的白马、银厂、巴汝、马鞍、安哈、四合、荞地、洛古坡、磨盘、开元、民胜、响水、大箐13 个彝族乡镇海拔2000 米以上的山区。养殖场环境西昌高山黑猪养殖场应建在地势平坦干燥、背风向阳、排水良好,场地水源充足、远离污染源,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猪舍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粪污无害化处理方便并便于清洁消毒。猪舍内的温度、湿度、光照等适宜“西昌高山黑猪”不同
4、生长阶段的需求。猪场配套化粪池等设施对粪、尿、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做到人畜分离,猪舍内不能饲养其它动物。饲料及调制饲料:利用当地产的马铃薯、荞麦、玉米、燕麦、圆根等。调制:将马铃薯、荞麦、玉米、燕麦、圆根等需经过清洗、切碎、煮熟或经生物发酵后直接生喂。饲料日粮推荐配方见表1。表 1 西昌高山黑猪日粮配方单位: kg,%玉米马铃薯燕麦圆根菜籽饼炒黄豆磷酸二氢 钙粉食盐20-353526.713591010.335-602543.711103610.360-902051.71063810.3饲养管理饲养方式:以放牧为主。白天,猪群在山野自由活动,采食山间野草、植物种子根茎
5、,傍晚使用马铃薯、荞麦、玉米、燕麦、圆根作为饲料,按照不同品种、年龄、性别,分阶段补饲。仔猪饲喂:断奶后28 日龄用玉米面、马铃薯、炒黄豆等进行诱食。28 日龄后可随母猪放牧。育肥猪饲喂:白天野外放牧,下午赶回圈舍,可参照西昌市高山黑猪日粮配方 补饲, 自由采食不定量,每天喂 1 次, 槽内不剩料为宜。不喂腐败变质的饲料。种公猪的饲喂:建议在配种期每天饲喂自配精料4-6 公斤、青饲料5公斤左母猪的饲喂:妊娠前期,每天饲喂自配饲料3 公斤左右,保持中等膘情即可。妊娠后期(配种后89 107 天)和生产后的30 日内,在自配饲料中适当增加玉米面、麦麸等精料用量。保持清洁饮用水,水质符合NY5027
6、的规定。每天打扫猪舍卫生,保持料、水槽用具干净和地面清洁,经常观察猪只健康 状态。每周消毒一次。母猪的选种和培育选留母猪:选留母猪符合本品种特征、身体健壮、产仔数多、泌乳力强、护仔性能好,仔猪成活率高,有效乳头6 对以上,且乳头排列整齐,无副乳头或发育不良的乳头。选留母猪的培育:应逐渐以优质的青粗饲料为主饲料,适当地搭配糠麸类饲 料,加强运动,保证猪舍清洁干燥,定期消毒,定期驱虫和预防注射。疫病防治与监测卫生消毒猪场入口应设有消毒池,猪舍周围环境按有关规定定期消毒。消毒剂要选择高效、低毒、广谱、长效快而持久、稳定性好、渗透性强、刺激性及腐蚀性小符合NY 5030规定的。定期对料糟、水糟进行消毒
7、,定期进行猪舍内消毒、猪体消毒,减少传染 病的发生。饲养人员进入猪场应穿防护衣、消毒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疫病防治与监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每年定期进行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等疫苗的强制免疫,根据各地疫情做好猪链球菌病 型、猪丹毒、猪肺疫等疫病的计划免疫,同时佩带免疫标识,建立免疫档案。每年两次用高效、低毒、无残留的驱虫药进行体内外寄生虫病防治。所使用的免疫器械在使用前后彻底消毒,废弃的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 要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得乱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 制定疫病监测方案,由西昌市动物疫控中心定期对生猪场进行疫病监测,
8、确保猪场无重大疫病发生,其中重点监测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等疫病。兽药使用所用兽药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 政管理部门批准作为兽药使用的药物。必须严格执行休药期,特别是出场前的西昌高A.5 A.5 成年猪山黑猪,达不到休药期的不能出栏。对于患病猪必须使用药物治疗时,药物的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和 NY 5030 的规定。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和禁止在动物饲料和饮水中使用的物质中所列药物。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作为兽药使用的药物。病死猪处理对病情较轻、可以治疗的猪应隔离饲养进行治疗,所用药物应符合NY 5030 的要求
9、。传染病致死及因其他病扑杀的尸体应按GB l6548 的要求进行处理。废弃物处理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和成本低廉化的原则,实施清洁生产、种养结合,实现生态良性循环。粪便等固形物经无害化处理后可直接还田。生产档案记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规定建立养殖档案。附录A(规范性附录)定义A.1 净道猪群周转、饲养员行走、场内运送饲料的专用道路。A.2 污道病死猪、粪污等废弃物运送出场的道路。A.3 休药期是生猪从停止给药到许可屠宰上市的间隔时间。A.4 猪场废弃物主要包括猪粪、尿、污水、病死猪尸体及相关组织、过期兽药、残余疫苗和疫苗瓶等。365 日龄及以上的猪。A.6 繁殖母猪 成年猪特、一、二、三级母猪中选出可以留作种用的母猪。A.7 初产母猪 分娩第一胎的母猪。A.8 经产母猪 分娩第二胎及其以上的母猪。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