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广西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十四五”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认定结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1〕71号)认定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
二、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6日前。
三、遴选数量
遴选70所左右广西优质中职学校和140个左右优质专业。
四、建设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构建“三全育人”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将德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开齐开足思想政治课,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构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大格局,推动各类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融合统一、同向同行。创新德育形式,拓宽德育途径,持续开展“文明风采”活动,引导学生自觉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规范。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凝练学校核心文化,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二)推进办学条件达标建设。
聚焦《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技工院校设置标准》的核心指标开展办学条件达标建设,结合区域产业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际,“一校一策”,明确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进达标建设。
(三)加快优质专业建设。
围绕地方产业链布局及重点产业分布,优化专业结构,建立专业随产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以2—3个左右深度对接产业的优质专业为核心,按照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构建由3—5个专业组成的专业群。以专业群建设为契机,带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不断优化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建设水平的提升。
按三年一周期,及时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提高优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针对性与实效性。积极探索订单培养、引企入校、办校进厂、企业办校、中国特色学徒制等校企一体化育人模式。深化校企共同研究专业设置、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开发教材、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训实习平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等“七个共同”,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个环节。
(四)深化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
根据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完善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资源配置等,完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内容,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促进技术技能型人才系统化培养。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促进“岗位能力要求—课程体系与内容—职业技能竞赛要求—职业技能考证能力要求”相互融合,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能力。
健全教材选用和管理制度,校企双元合作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等新形态教材,编写反映自身特色的校本专业教材。推进理实一体化教学的实施,以学生为中心推动“课堂革命”,综合运用探究式、讨论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灵活采取项目引领任务驱动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等教学方式,增强教学的趣味性、体验性,打造“课堂革命”典型案例。
严格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加强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全面加强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管理,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面向全体学生定期开展专业技能竞赛,提高学生参与的覆盖面,营造“人人参与技能竞赛,人人争当技能高手”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风师德建设,以“四有”标准打造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含一体化教师,下同)。强化第一资源配置,按照职业学校生师比例和结构要求配齐配足专业教师,建设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师资队伍,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打造高水平、结构化“双师型”(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落实师资培养培训经费,强化教师培养培训,全面落实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制度。建立健全符合职业教育教师特点的岗位聘任及管理制度,建立企业技术人员和职业院校教师的双向流动机制,积极引进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到校任教,参与专业建设。
(六)提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
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发挥好职教集团、产业学院、技工教育联盟等校企合作平台作用,深入推进“七个共同”,把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和优质资源引入职业教育育人和办学过程,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建设产业学院,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实体化运作,不断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充分发挥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健全运行机制,开展政策咨询、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推进产教对话。
(七)提升服务发展水平。
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学校、行业企业等各自优势,建设兼具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产教融合平台,开展工艺改进、产品升级、管理咨询等服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民族传统工艺、民间技艺传承创新。积极开展企业在职员工培训,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广泛开展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面向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积极与当地中小学合作开展职业启蒙、职业体验教育,面向中小学生开设一批面向生活和生产的职业技术课程,推进普职融通。每年5月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展示职业教育办学成果,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每年7月15日举办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八)提升信息化水平。
落实教育部数字化战略行动,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基本建成覆盖职业学校主要业务领域的信息管理系统,促使现代信息技术在管理、服务、决策中普遍推广应用,推进学校数字化转型,不断提高学校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积极对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建设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课程,扩大优质资源共享,建成一批面向社会开放、具有先进性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开发一批虚拟仿真教学资源,解决“进不去、看不见、动不了、难再现”等教学、实训难题。建设数字化教室、智慧课堂,以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模式,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广泛应用,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开展信息化全员培训,提升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信息素养。
(九)提升学校治理水平。
以学校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治理机构、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和运行机制,构建规范、科学、高效的现代职业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管理干部培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手段推进学校治理方式变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自选品牌特色项目。
倡导中职学校多样化发展,立足学校自身特点和优势,自行确定特色建设项目,彰显学校办学特色,打造学校品牌。
五、申报条件
(一)优质中职学校遴选条件。
1.2018年以来学校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件。
2.办学条件基本符合《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或《技工院校设置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职学校评分标准》(附件1)中一级指标基本条件得分大于等于30分。
3.三星级及以上星级中职学校。
4.申报优质学校满足以下8项条件中的4项:
(1)2014年以来学校作为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持单位获得自治区教学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或获得国家教材建设奖。
(2)学校或学校师生获得过自治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表彰。
(3)承担自治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承担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1+X”证书制度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或技工院校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4)专业与课程建设成果突出,2018年以来有自治区级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教学团队、课程、教材、实训基地项目。
(5)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明显,社会服务成果突出。
(6)2018年以来承办过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广西主场宣传活动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举办的国家级、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
(7)2018年以来学生在自治区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排名前10、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优胜奖及以上、国家级二类以上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广西技能大赛排名前10、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广西文明风采比赛一等奖。
(8)2018年以来教师获得过自治区级及以上奖励,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排名前10、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优胜奖及以上、国家级二类以上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含信息化教学大赛)、班主任能力比赛,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获奖;或参加广西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含课堂教学、混合式教学、微课)、广西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获一等奖及以上,或参加自治区中职或广西技工院校班主任能力(含基本功)比赛获一等奖及以上。
(二)优质专业遴选条件。
申报优质专业满足以下8项条件中的4项:
1.专业定位准确,对接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社会民生紧缺专业领域,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社会影响力较大。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评分标准》(附件2),一级指标基本条件得分大于12分。
3.2018年以来该专业学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排名前10、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优胜奖及以上、国家级二类以上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或参加广西技能大赛成绩排名前10、广西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等奖及以上。
4.2018年以来入选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或技工院校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5.专业与课程建设成果突出,2018年以来有自治区级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教学团队、课程、教材、实训基地。
6.该专业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或广西现代学徒制试点,或已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或参与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或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或为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7.该专业在编在岗教师获得过自治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表彰。
8.2018年以来该专业教师获得过自治区级及以上奖励[仅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及各行业职业技能赛(国家级二类以上比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含信息化教学大赛)、班主任能力比赛获奖;或参加广西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含课堂教学、混合式教学、微课)、广西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获一等奖及以上,或参加广西中职或技工院校班主任能力(含基本功)比赛获一等奖及以上]。
六、申报程序
(一)学校自主申报。学校须同时填报优秀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相关申报材料。五星级中职学校可申报3个优质专业,四星级、三星级中职学校可申报2个优质专业(申报少于2个专业的,视为不参与优质中职学校遴选)。
(二)主管部门审核。各市县属中职学校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所属市级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市级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的申报材料经办学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三)组织专家评审。组建评审专家组,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根据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评分标准,分别对学校和专业评价赋分,按照总分进行排序,确定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
(四)确定建设名单。专家组建议的自治区“双优计划”立项名单按程序审定后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正式发布。
七、建设经费和政策支持
自治区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治区本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对“双优计划”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纳入“双优计划”的学校要将建设资金列入学校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充分利用校企合作等方式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加大建设资金投入总量,助推项目建设。
八、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学校按要求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职学校申报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申报书》(见附件3和附件4,一式10份),根据评分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准备必要的佐证材料(一式10份),双面打印、A4纸装订成册,于2023年6月26日17:00前直接送达自治区教育厅(请勿邮寄),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jytzcc2421@163.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郭进磊,0771—5815397。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教育厅2414办公室。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职学校评分标准
2.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评分标准
3.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职学校申报书
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申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