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督字〔2017〕3号)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前期充分摸底调研的基础上,于7月9至12日组织专家对招远市“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报材料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均衡发展整体情况
近年来,招远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立足实际、狠抓落实,合理调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提升,师资结构明显优化,学校管理日趋规范,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升。
二、各指标达标情况
(一)资源配置情况
全市51所学校中45所学校7项指标全部达到要求;5所学校6项指标达到要求,余项指标不低于规定值的85%;1所学校一项指标不达标。所有指标综合校际差异系数小学为0.241,初中为0.214。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为6.61人,校际差异系数为0.304;初中为10.80人,校际差异系数为0.281。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为1.33人,校际差异系数为0.215;初中为1.90人,校际差异系数为0.255。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小学为1.22人,校际差异系数为0.353;初中为1.12人,校际差异系数为0.217。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为5.05平方米,校际差异系数为0.244;初中为6.53平方米,校际差异系数为0.226。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为9.12平方米,校际差异系数为0.191;初中为11.58平方米,校际差异系数为0.174。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达到2233.58元,校际差异系数为0.107;初中达到2902.25元,校际差异系数为0.111。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为2.98间,校际差异系数为0.273;初中为3.38间,校际差异系数为0.235。
(二)政府保障情况
1.全市学校整体规划布局合理。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3.所有中小学校能够达到每12个班级配备1间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部分农村学校由于建设年份较早,音、美教室每间面积达不到96和90平方米。
4.有3所一贯制学校规模超过2500人,其余学校规模达标。
5.有个别学校的高年级段存在超班额现象。
6.能够严格执行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的规定。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6000元,达到标准要求。
8.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为97580元,当地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94910元,符合要求。
9. 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10.2016年招远市印发《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招编办〔2016〕30号),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到各学校。
11.招远市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598名,2017年交流轮岗教师80名,交流轮岗教师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比例13%;交流轮岗的骨干教师25名,占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比例31%,符合要求。
12.全市在岗专任教师3406人,其中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3406人,占比100%,达到要求。
13.招远市印发《2017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招教发〔2017〕38号),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100%、100%,达到要求。
14.全市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总数1995人,分配名额1995人,占比100%。其中分配农村学校的名额978人,占分配名额总数的49.0%,达到要求。
15.全市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数3988人,全部在公办学校就读,达到要求。
(三)教育质量情况
1.全市初中三年巩固率在95%以上,达到要求。
2.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达到要求。
3.2017年完成中小学章程制定工作,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教学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实现了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强“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切实提高教育装备的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水平。
4.所有学校均能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6.能够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开展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良好。
7.能够严格课程管理,开齐开足课程。执行音体美课程刚性管理,严格课程审批、公示制度。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德育工作机制,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增强学校社会服务功能,加强学校社团建设,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增强德育实效,在社会大课堂、多彩实践、公民教育三大立德树人品牌建设中工作突出,特色鲜明。
8.招远市出台了《关于建立中小学课外作业监测、公告和问责制度的意见》(招教函〔2014〕80号),在全市健全和完善中小学课外作业监测、公告和问责制度,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作业负担过重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烟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