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安联手强,筑牢篱笆逮住‘狼’,社会平安农民喜,安心致富养奶羊。”这是近期在陕西省富平县农民群众中广为传唱的一首新民歌。

富平县是陕西省的农业大县,养殖奶山羊在当地历史悠久,是当地农村的支柱产业,因而被农民群众称为农家的“钱罐子”、“粮袋子”。今年春天,富平县检察院涉农检察工作站在进行“人民检察为人民,携手共创平安县”法治宣传活动过程中,许多群众气愤地向工作人员反映,他们村自去年冬天以来经常在夜晚发生奶山羊被盗事件,闹得人心惶惶,严重影响了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富平县检察院和当地公安机关积极联系,经多次沟通、协调,公检两家就联手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形成共识,并研究制订了“筑牢保护奶羊‘篱笆墙’,捕捉盗羊‘恶狼’”的方案。公安机关成立了4个办案组展开排查,在短短半个月内就掌握诸多线索。富平县检察院积极配合,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协助公安机关完善、固定相关证据。最终,三个集盗窃、运输、销赃于一体的奶山羊盗窃犯罪团伙相继落入法网。

公安机关对11名犯罪嫌疑人提请富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该院办案人员放弃休息日,加班加点,在4天内就审查完20本案卷,并讯问了所有在案的犯罪嫌疑人。在审查中,办案人员发现公安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请批捕的李军、李栋两人,案卷中有充分证据足能证明他们系事前预谋盗窃并分工销赃,其行为已涉嫌盗窃共同犯罪。该院依法决定对包括李军、李栋在内的13名犯罪嫌疑人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之后,富平县检察院还结合开展“检察官走千家、访万户、送法律、送服务”活动,组建“检察官法律服务工作队”,由院领导担任工作队长,抽调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检察干警组成工作小组,深入到案发地村组,现场就事说理、以案讲法,向农村干部群众提出加强村组治安联防的检察建议,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推介防范违法犯罪的经验方法,征求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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