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在人民网主办的“2022年乡村振兴大会”圆桌论坛环节,参会嘉宾围绕“聚焦乡村振兴 推动共同富裕”的研讨主题建言献策,纷纷表示要创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壮大乡村产业,精准落实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政策,奏响乡村振兴“协奏曲”,书写共同富裕“新答卷”。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一篇‘大文章’。”围绕近期印发的《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帮扶办公室副主任董红梅表示,这是对中央各个部门以及省、市、县、乡、村五级怎样去推动乡村振兴、做好责任落实,作出了一系列部署。

“在脱贫的基础上,我们要逐渐地让农民增收致富,走向共同富裕。”董红梅以住建部定点帮扶的湖北红安县为例介绍说,通过产业帮扶措施,当地的建筑业产值从2020年的62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102亿元,建筑业企业达到了132家,占GDP比重10.3%,成为了全县首个过百亿元的支柱产业。

“我们的目标就是把定点帮扶的脱贫县,由‘责任田’变为更有希望的‘试验田’,变成未来乡村振兴的‘示范田’。”董红梅说。

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人民日报社选派帮扶挂职干部,河北省滦平县委常委、副县长张雷表示,乡村地区正通过区位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特色产业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张雷认为,乡村振兴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立足地域优势和产业基础,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依托区域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支持培育特色鲜明、优势聚集、产业融合、竞争力强的特色中小产业,持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要下大力气集中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示范带,积极发展当地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

“此外,要加快一二三产的融合,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构建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和文旅融合发展体系。”张雷说。

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研究专家刘年艳表示,乡村振兴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本质要求,需要夯实党的组织基础、新时期经济的物质基础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群众基础。“实现共同富裕,要在乡村集体经济的投入、拓展渠道、乡村多功能价值考量上下功夫。在未来的发展中,乡村实现共同富裕还要解决好积累的渠道、积累后的分配、社会交换等问题。”刘年艳说。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周立认为,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同步仍是制约乡村振兴的短板。周立表示,城乡之间是互为供求、相互融合的,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带来了城乡之间的融合和产业之间的融合。这让农村的慢生活变成一种资源,再将资源优势变为发展经济优势,来带动老百姓的共同富裕。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