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担负起领导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任,曾把眼光投向苏维埃俄国的“新经济政策”,发现“列宁的思路比较好”。邓小平找到列宁的新思路,就给中国的改革开放找到了新航向。特别是在经历了社会主义实践的曲折之后,列宁的思想更显得光辉熠熠,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了坚实的理论和现实基础。
一、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
十月革命后,14个帝国主义国家武装干涉苏维埃俄国,同时还发生了国内战争。在异常艰难的情况下,苏俄政府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动用全部力量和资源来保卫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带来了严重后果:国民经济遭到破坏,粮食和燃料短缺,人民生活艰难困苦,尤其是农民极为不满,发动了多起叛乱。面对严重的经济和政治危机,列宁从实际出发,把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转变为新经济政策,采取了一系列妥协、退让和灵活的措施发展经济。调整的内容主要有: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由国家调节商品,建立货币流通制度;建立和利用国家资本主义等。
列宁领导从战时共产主义向新经济政策的转变,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一次重要的改革实践,实际上已从客观上回答了落后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它不仅对当时稳定苏俄政局、摆脱危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对其它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具有普遍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伴随着后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蓬勃发展、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等事实,理论界再次将理性的眼光投向列宁的新经济政策,认为它愈益显现出鲜明的当代指向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邓小平在1985年曾说:“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1](P139)遗憾的是,新经济政策后来在苏联被中断了,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的思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也被人们遗忘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带领我们拨乱反正,开创了社会主义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使列宁新经济政策思想得到了合乎逻辑的延续。
二、邓小平对列宁“新经济政策”的继承
经过对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反思,邓小平在领导全党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发现列宁新经济政策的“思路比较好”。中国改革开放的理论与实践,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列宁新经济政策的继承。
(一)从实践出发,走适合自己国情的发展道路
马克思、恩格斯曾以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为背景,指出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社会发展将经历三个大的阶段: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即通常所说的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但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条件与经典作家的设想不同,社会主义并不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是诞生于经济文化还相当落后的国家。俄国十月革命之后,列宁没有拘泥于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的传统论述,也没有固守战时共产主义的机制,而是果断地作出重大调整的决策——实施新经济政策。同时,列宁深刻地阐明了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必须而且可能利用资本主义的“迂回”道路来发展社会主义。他认为,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不应当采取激进方式,用生产关系的急速变革完成生产力的变革,而应当允许有一个过渡时期,采用适合本国国情的过渡方式。“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2](P398)列宁坚持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为我们树立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光辉典范。
我国在结束“文化大革命”之后,邓小平受俄国新经济政策的启发,坚持列宁关于“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的思想,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他结合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重大理论问题给予了科学回答,并通过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实践,探索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对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邓小平提出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少需要100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应当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关于办经济特区思想的基本内涵,也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利用资本主义一切有益的东西,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邓小平还提出用“三步走”的战略来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以此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
(二)以农村改革为突破口,逐步地实现改革开放
农民占人口的大多数,这是落后国家的基本国情。列宁认为,对落后的国家来讲,农民是社会各种力量中“决定性的因素”,处理好与农民的关系对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至关重要。在解决战时共产主义的危机时,列宁指出:“现在最迫切的就是采取那种能够立刻提高农民经济生产力的办法。只有经过这种办法才能做到既改善工人生活状况,又巩固工农联盟,巩固无产阶级专政。”[3](P501)他首先考虑了占俄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利益,用粮食税取代余粮收集制,农民交税后的余粮和其它农副产品可以自由支配和买卖。在列宁看来,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这个问题的本质在于工人阶级应如何对待农民。列宁还通过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引导小农走社会主义道路。合作社把分散的小农经济与社会主义工业直接联系起来,使小商品经济的“牛鼻子”牵在国家手里,既活跃了农业经济,又没有放任自流。列宁因此说,合作社的发展也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
我国的改革首先从调整农业生产关系着手,与新经济政策首先解决农民问题并无二致,其目的都是为了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扫除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障碍。改革从农村开始,这是邓小平作出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战略决策。中国有80%的农村人口,“三农(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有着特殊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前,“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压抑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邓小平沿着列宁的思路,在农村推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短短的几年内就创造了奇迹,使长期困扰我国的温饱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翻两番战略目标的实现。与此同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农村致富和逐步实现现代化开辟了一条新路。正是在农村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才拉开了以城市改革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
(三)发展商品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但历史地看,这个理论萌芽于列宁,成形于邓小平。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认为,社会主义没有商品,也没有货币,实行的是产品生产和计划经济。在1921年以前,列宁也坚持这种观点。实践证明,这种不通过市场和商品交换而发展经济的努力失败了。粮食税的实行,是推动经济改革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承认农民有处理余粮的自由,就意味着农民可以将税后的那部分余粮拿到市场上合法地销售,这就要借助贸易和商品货币。列宁实事求是地分析了俄国的国情,强调“我们应当认识到,我们还退得不够,必须再退,再后退,从国家资本主义转到国家调节买卖和货币流通”[4](P228)。
邓小平研究了列宁关于发展商品经济的思想,及时地总结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创造的经验,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他领导的农村改革、城市改革、经济特区建设,都体现了市场机制在经济发展中的巨大作用。首先,他提出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这是列宁没有明确的观点。
邓小平认为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观点是不正确的,“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1](P373)。其次,他提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明确地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市场经济作为手段,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没有区别,有区别的话,就在于所有制的性质不同。再次,他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进行宏观管理,这是对列宁“国家调节买卖和货币流通”思想的直接继承。邓小平说:“过去我们是穷管,现在不同了,是走向小康社会的宏观管理……现在中央说话,中央行使权力,是在大的问题上,在方向问题上。”[1](P278)邓小平在这里明确地提出,政府职能要从直接管理为主向间接管理为主转变。
(四)提高社会生产力,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列宁认为,经济建设是任何一个新社会制度建立后应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党的全部工作的重点。
从1918年3月起,列宁试图把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并把1920年拟订的全俄电气化计划称作“第二个党纲”。因为战争,这个计划未能实现。在1921年列宁重新评价这个计划时指出,当时虽然提出要转向经济建设,以及搞国家资本主义、利用资产阶级专家等,但由于没有认识到要使旧经济适应社会主义必须有准备,还是想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企图建立国家生产和国家分配的制度,没有使经济同市场、同商业联系起来。列宁的出发点十分可贵,已相当明确地提出了要结合本国国情来建设社会主义。然而,这些主张本身正如列宁后来所说,还是“一个很模糊的思想”。
我国在陷入十年“文革”的重重危机和困境之后,邓小平出来主持中央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决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提出党的工作重点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他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进行了深刻分析,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摆到社会主义本质和党的政治路线的高度,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指出:“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1](P63)在邓小平看来,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事实上还不够格,我们必须紧紧地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大力发展生产力,这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迫切要求,也是解决当代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
(五)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的成果,建设社会主义
利用资本主义的有利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是列宁在新经济政策中突出的创新思想。列宁从苏维埃俄国的经济情况出发,认为租让制、租借制、合作制和代销代购制等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是一种“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2](P510)。列宁还创立了社会主义国家对外贸易理论,在新经济政策实施以后逐步形成了对外贸易的体制。他指出:“我们正在争取同资本主义达成有关租让的协议,使我国的资源得到利用和市场得到发展”[2](P467),进而促进整个经济的发展。
在经济全球一体化浪潮加剧的今天,列宁的这些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再也不能关起国门,要在积极参加国际竞争中发展自己。早在1984年,邓小平会见参加中外经济合作问题讨论会的代表时指出,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中国需要对外开放,需要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1992年初,他在南方谈话中更加明确地提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地吸收和借鉴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在内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利用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来建设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提高开放程度,形成了一整套利用资本主义、同世界经济接轨的发展理论和经济政策。从这些理论和政策上,我们看到了列宁新经济政策的缩影。列宁认为,利用租让制,把企业、矿山、森林区和土地等出租给帝国主义辛迪加,是利用资本主义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只有把高额“贡献”和“酬金”交给资本家,才能得到苏维埃政权所迫切需要的资金、技术和装备。这与邓小平试办经济特区,以及大力发展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异曲同工之处。
三、邓小平对列宁“新经济政策”的超越
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和邓小平的改革开放理论,是基于不同的时代背景、在不同的国情基础上提出来的,两者之间有着不可忽视的差异性。邓小平的改革开放理论更加全面和系统,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列宁新经济政策的超越。
(一)在社会主义本质论方面
长期以来,为什么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两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这是因为:多年来我们对社会主义这一观念的理解,严重地存在把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教条化的倾向,而“马克思去世以后一百多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在变化的条件下,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没有搞清楚”。我们曾经把苏联模式神圣化,照抄照搬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方法及其相应的社会主义观念。其实,“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当年,列宁从迅速恢复被战争破坏的国内经济的需要出发,实施了新经济政策。但是,对社会主义建设究竟应该达到什么目标,以及达到这个目标的具体途径是什么,列宁没有进行详细的论述。
邓小平则不同,对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不仅提出了包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内的建设目标,而且规划了实现其目标的具体途径。这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在现阶段,要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用先富带后富,逐步达到共同富裕。这些思路比列宁的“新思路”更为清晰和具体。它强调“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纠正了过去忽视生产力发展的错误倾向,反映了社会主义整个历史阶段尤其是初级阶段特别需要注意生产力发展的迫切要求;它强调“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阐明了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以及实现这个目标必须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基础。
(二)在对外开放的深度方面
俄国十月革命之后,列宁深知学习资本主义文明成果的重要性,但由于受当时国际和国内环境的制约,实行对外开放和利用资本主义是有限的。例如,列宁在资本主义包围的形势下,坚持苏维埃国家垄断对外贸易。他认为,实行外贸垄断是从经济上控制资本主义与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无限蔓延的最后一道安全闸,因而外贸垄断被列宁看作是对社会主义具有决定意义的三大经济命脉之一。邓小平则主张对外开放要打破外贸垄断制度,所倡导的对外开放是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通过创办属于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三资企业”,利用它们的长处和优点,更好更快地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
从内容上看,列宁的改革仅限于修修补补,许多措施是从技术层面而不是从变革体制上解决问题的,因此是不稳定的。而邓小平的改革是一种渐进式的改革,从农村改革开始,延伸到城市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各项事业、各个领域的改革配套进行,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彼此之间相互促进。因而,比较稳定、有力地推进了中国改革的顺利前进。
(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
列宁虽然也主张用非社会主义的方法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但他从来不认为市场经济、货币、商品是社会主义应该加以发展的。相反,他认为这些都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将来的社会主义不应该有这些东西存在。列宁关于商品经济的存在与发展思想仅限于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即只是过渡时期的手段,并且把它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邓小平则认为,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建设必不可少的手段,他反对把市场经济、商品和货币看作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而认为它作为人类配置资源的手段和方式,在社会主义社会也是普遍适用的。他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看成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生产力发展的最好形式。
在所有制的问题上,列宁虽然指出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但他却认为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和让步,今后将只会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存在,其它形式的经济成分将被消除。邓小平则认为,除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存在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状况,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他主张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大力引导、监督、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它们是社会主义经济不可缺少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四)在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方面
邓小平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的思想,并不是列宁这个思想的重复,而有着新的内涵。他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果断地指出,在中国,“左”或“右”的倾向都有,但主要是反“左”。此话一语中的,即既要防止“全盘西化”,又要反对把改革开放说成引进和发展资本主义,而后者更能迷惑人。他强调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必须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并且要辩证地对待资本主义国家的文明成果,既不能全盘照搬,也不能轻率否定。邓小平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即在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香港、澳门、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两种制度同时并存,主体是社会主义。这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内,允许一些特殊地区实行资本主义,从而为和平统一祖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圆找到了正确的途径。
用什么标准来衡量利用资本主义的成败与得失,关系到利用资本主义的思想在实践中能否得到落实。列宁在新经济政策实施之初,提出用经济成果衡量苏维埃一切工作的是非得失,把增加产品视为“关键和试金石”。邓小平更是把发展生产力作为利用资本主义的成败得失,以及发展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根本标准。他深刻地指出:“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5](P314)他从生产力标准出发,创造性地提出把“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各方面工作是非得失的科学标准,即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正是有了生产力标准这个“试金石”,才能冲破“左”的思想束缚,推动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五)在政策的连续性方面
列宁去逝后,新经济政策被斯大林过早地结束了,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50多年过去了,邓小平所倡导的改革开放政策,在中国大地上开花结果,取得了丰硕成果。这里,并不是说中国改革开放政策是苏俄新经济政策的翻版,而是邓小平理论比列宁晚年的理论更加丰富和成熟,也自觉得多。列宁对新经济政策曾流露出“权宜之计”的意思,邓小平则从来没有视改革开放为策略行为,多次强调它是一种长期战略,不仅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而且指出了保证这一路线执行有连续性的具体措施,其考虑也比列宁更加深远。他在1984年10月指出:“对内经济搞活,对外经济开放,这不是短期的政策,是个长期的政策,最少五十年到七十年不会变。”[1](P79)他还提出用“三步走”的战略来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认为我国发展的第一步要10年,第二步也要10年,第三步要30年至50年。经过50年至70年的努力,才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达到我们的目标。
尤其是在农村政策方面,邓小平反复强调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中国的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村的发展状况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只有广大农民富起来了,才是真正的共同富裕。搞活农村经济,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是邓小平进行农村改革的基本价值目标。
社会主义经历了风风雨雨,伴随着成功和失败,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尽管世界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并没有变化,帝国主义的本质并没有变化,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也没有变化。所以,列宁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思路”没有过时,对当代中国的实践仍然具有现实意义。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列宁晚年理论中一切优秀的成分,又避免了它的瑕疵,形成为更加成熟和系统的科学理论体系,必然对中国和其它落后国家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到长期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列宁选集: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列宁全集:第4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4]列宁全集:第4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5]邓小平文选:第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