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峨山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履行好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作为案件审理室的干部我认为应当从下面几点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准确定位,认真履职。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这就决定了各项工作,都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审理室有审理把关职责,是所有案件的出口,可以说是政治机关中的政治机关。把讲政治摆在首位,真正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时刻牢记我们的工作目标都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都是为了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换届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等问题的审查力度,体现纪律审查工作的政治高度和政策水平。
坚持方针,严查细究。对案件质量既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审核把关,又注重文书是否规范,发现案件实体及程序的疑点及时与办案人员沟通;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通过查看违纪人员档案、个人年度考核表、工资信息以及谈话了解等方式,逐一核实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在案件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予以完善。
守关保质,构建铁案。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必经程序和最后一个环节,担负着案件质量“总检验”的职责。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筑牢铁案意识,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的权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对党员干部的行为首先要用纪律的尺子进行衡量和认定,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在此基础上用法律的尺子分析是否构成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把纪律和法律的两把尺子都用到位,对所有涉嫌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的都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调查,该党纪处分的就给予党纪处分,该政务处分的就给予政务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就移送司法机关,切实体现全面从严、全面覆盖、错当其罚、罚当其错。(李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