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滨海县纪委、监察局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一是查办案件与构筑警示训诫防线相结合。在查办案件中,注重分析违纪与工作失误、不正之风与腐败行为等性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宽严相济,对于一些有苗头性腐败问题和正在演化的腐败行为,实行提前防范和动态监督。
二是案件查处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召开案情通报会,组织涉案单位进行案例剖析,分析原因和对策,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
三是严格执法与保护干部相结合。对于经过调查核实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违纪人员,要坚决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查实的案件,向署名举报人及时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说清事实真相,给受到错告的干部还一个清白,做到监督、惩处与保护并重。
四是总结办案工作与堵塞漏洞相结合。案件查清后,既总结办案的经验教训,又分析发案单位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发出检查通知书,促其整改,使案件查办工作充分发挥源头治腐功能。
五是案件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相结合。对于违纪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案件坚决按照党纪条规给予党政纪处分;对于那些没有切实证据,违纪情节较轻不够给予党政纪处分,但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根据情节给予调离岗位、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以缓解干群紧张关系,避免和减少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发生。(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