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引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凝聚思想共识,明确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决心,守正创新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4月20日起,“廉洁四川”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大家谈”专栏,围绕“以查办案件贯穿联通‘三不’一体推进”、“大抓基层”、“管工作就要管队伍、抓工作就要抓队伍”三大工作理念,邀请基层一线党员干部、相关实务工作者、专家学者等,结合工作实际和基层实践,谈认识、讲做法、晒实效,供各地交流互鉴。
完善乡镇纪检监察协作机制
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工作理念,通过制度机制创新在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内整合监督力量,这是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三大工作理念之一。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绕不开的重要一环。按照地域相近、有利工作的原则,各地通过建立协作区的方式,攥指成拳、凝聚合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破解乡镇(街道)监督难题。围绕建立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的话题,本期我们连线5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大家谈”。
话题一
如何建立健全高质量运行协作机制?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健全“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021年,遂宁市蓬溪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和任隆镇纪委,联合办理了四川蓬溪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梁某某案。“案件办理中,‘室组地’联动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纪检监察室充分运用自身专业技能和多年积累下的办案经验,乡镇纪委、纪检组重点根据日常监督中掌握的情况发现‘蛛丝马迹’。三方优势互补,扬长避短,实现了‘1+1+1>3’的工作效应。”任隆镇纪委书记方双凤说。
方双凤认为,对于乡镇(街道)纪(工)委而言,纪法业务能力与案件办理实战经验相对缺乏。“室组地”联动机制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来说既是联合办案,破解了“单兵作战”等难题,大大地提高了办案质效;同时,通过跟案学习,乡镇(街道)纪(工)委的办案能力和水平也提高了。
而在攀枝花市米易县,当地纪委监委则将推行交叉协作办案作为今年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的一项重点工作,极大增强了乡镇办案能力。
“按照米易县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片区布局,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我们将各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监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5个协作区,消除原有部分‘单人部门’现状,使每个协作区办案人员增至8—10人,解决了‘有人干’的问题。同时,区域特色相近的乡镇划入同一协作区,实行交叉协作办案,解决‘一起干’的问题。”米易县纪委监委案管室主任何已伟说,该县同时出台了《米易县纪委监委交叉协作办案工作办法(试行)》,严格规范开展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工作,并将办理结果纳入单位、个人年度目标考核综合评价。
何已伟认为,实行交叉协作办案后,乡镇纪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质效显著提升。前期各乡镇交叉立案审查调查的5件5人中,涉及乡镇人员2件2人,村(社区)人员3人,均在1个月内完成从问题线索初核到立案审查调查,极大提升了乡镇纪委案件查办效率。
为破除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实现从“被动接招”向“主动查办”转变,青神县纪委监委试行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监督执纪执法分区协作工作机制。青神县将 7 个乡镇(街道)纪(工)委、14 个派驻(出)机构划分成 4 个协作区,配齐配强乡镇纪委专职纪检干部15名,以11项权责清单作为指挥棒,交叉开展监督检查。“这种分区协作的方式实现了从‘单兵作战’向‘兵团作战’转变,‘被动接招’向‘主动查办’转变,‘只重数量’向‘质效提升’转变。”青神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宋美林说。
宋美林认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同级监督太软,底气不足,放不开手脚等问题。推行协作区工作机制,就是把乡镇(街道)纪(工)委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格局。
话题二
如何发挥协作机制优势提升基层办案质效?
今年初,《四川省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试行)》出台,明确规定要优化整合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力量,建立由县(市、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相关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协调,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等参与的工作协作机制。
这种协作机制不仅体现在案件查办环节,也体现在案件审理环节。审理既是案件办理的关口和出口,也是展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水平的窗口。“乡案县审”正是各地乡镇(街道)案件审理协作机制的有益探索。
泸州在探索“乡案县审”的过程中推行“直接审理”模式。泸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孙丽介绍,泸州加强县乡审理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专、兼职审理干部的选拔、配备和培养。目前,全市126 个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查办的案件全面推行“直接审理”模式,即县级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直接审理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办理的案件,以县级纪委监委审理室名义形成审理报告,向乡镇(街道)书面反馈审理意见。同时,泸州采取边审理边评查机制,对审查调查质量和效率进行综合打分,“审评同步”机制通过以审理促办案,倒逼办案质量提升。
“乡镇纪委办理的多是党员违纪案件,看似‘小’,但面广量大。近三年来,全市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立案件数约占全市立案总数的50%,乡镇案件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全市案件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对乡镇案件全部‘县直审’,可确保乡镇案件质量把关更严、量纪尺度更统一。”孙丽说。
与泸州相比,广元选取了昭化区、利州区、朝天区试点探索不同的“乡案县审”模式。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毛静介绍,昭化区纪委监委赋予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组专司乡镇案件审理职能,明确2名审理专职人员,在全区选取15名纪检监察干部成立协审人才库,以“2+N”模式对所有乡镇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利州区纪委监委在该区14个乡镇(街道)成立4个片区案件审理组,由案件审理室干部任组长,派出纪检监察组干部、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干部为成员负责该片区乡镇案件审理工作。朝天区纪委监委在案件审理室下设立“乡案区审”办公室,选派3名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从事乡镇案件审理工作。
“成立片区案件审理组,充分发挥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组织协调作用,保证了移送审理案件有人组织协调、有人登记、有人审核把关,解决了乡镇案件审理人员紧缺矛盾,减轻了全部案件压在县区审理部门的审理工作压力,提升了审理工作质效。”毛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