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实施方案
为营造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助推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切实提高群众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依据《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蓟州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等文件,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李鸿忠同志在全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化改革创新,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构建亲商安商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安全稳定、公平透明、便捷高效的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激发企业发展力和城区吸引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稳妥解决好工业企业外来员工子女入学入园问题。紧盯全区工业企业实际需求,在遵循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出台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妥解决好工业企业外来员工子女入学入园存在的现实问题。
(二)提升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重点打造与我区主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体系紧密对接的专业;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创办特色学校、名牌学校,为企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提升基础教育信息化水平。完善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教育资源多媒体信息班班共享。将学生信息素养提升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师生网络安全素养培训。
(四)规范民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一是坚持“属地管理、部门履责、分类整治、安全有序”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民办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推动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有序,治理有方。推进教育与市场、校内与校外双向发力,分步实施、稳妥推进、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五)深化教育系统“放管服”改革。坚持“育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宗旨,以群众办事“省心、省事、省力”为目标,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进服务方式,梳理权力职责,精简办事流程等途径,扎实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
三、工作举措
(一)扎实做好为企服务工作
1.保障工业企业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为彻底解决工业企业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依据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坚持“以输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解决工业企业外来员工子女入学问题。
责任部门:教育科、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为民纾困解决企业员工子女入园问题。为进一步解决企业员工子女入园的问题,结合园所学位实际情况,按照企业员工意愿,将其子女就近安排到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优先享受良好的学前教育资源。
责任部门:幼教科、各幼儿园
3.妥善做好具有蓟州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为切实做好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工业企业务工人员子女转学工作,确保学生顺利回蓟州区就读,依据《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妥善调配我区普通高中学位、教师等各类资源,采取统一测试、统筹协调等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就读。
责任部门:教育科
4.发挥职业教育作用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优化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建设中职名校,打造一批特色专业。二是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天津市信息工程学校在已有校企合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合作力度,积极与企业进行联系对接,开展“订单式”培养,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为企业输送更多优秀人才。
责任部门:教育 科、天津市信息工程学校
5.持续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工作。完善基础教育学校网络环境,将基础教育学校网络运维纳入区级统筹。统筹装备基础教育学校多媒体教室。提升区级信息化业务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基础教育信息化网络安全。
责任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6.促进民办幼儿园规范化发展。一是分类指导。从办园条件、师资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卫生保健等方面严格按照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执行,对达不到设置标准的园所,积极帮助其进行提升,引导民办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二是大力扶持。不断提升民办幼儿园保教水平,将民办园纳入联合学区管理,由联合学区牵头园通过组织园所观摩、师徒结对、送教下乡、跟岗实践等活动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帮扶指导。三是开展培训。提升民办园教师队伍专业水平,通过开展教师和保育员能力提升计划培训、保健医生年度培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专项培训,将各岗位人员全部纳入培训范畴,不断提升教职工专业素养和水平。
责任部门:幼教科
7.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一是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区教育局会同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技局和区政务服务办,研究制定了《蓟州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我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指导培训机构办理办学许可证,合法合规办学。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工作,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规范校外培训市场。三是为培训机构人员开设公共课程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区教育局计划选派专业人员,制定课程,组织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校外培训机构整体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责任部门:校外培训监管科
8.切实加强教育系统“放管服”改革。一是优化流程,让教育行政服务“便民化”。完善包括民办学校备案、办学许可证办理、年检、教师资格证认证等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网上办事等便民服务举措,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进一步优化投资审批环境,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从为民办幼儿园举办者提供优质服务着手,切实落实教育部门相关职责,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在民办幼儿园审批过程中,积极为举办者提供政策支持和现场踏勘指导,依据《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指导其进行规划设计,并积极帮助其协调解决在审批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三是转变职能,促进教育行政决策“科学化”。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部门:教育科、幼教科、人事科、校外培训监管科
(二)扎实做好营商环境常态化监测和评价工作
1.做好营商环境常态化监测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度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 服营商〔2022〕3号),对照《2022年蓟州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常态化监测任务清单》,重点在以下两个方面发力。一是在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上寻求突破。争取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做法获得表彰(被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国家部委、央企总部和国家部委、央企总部内设机构书面通报表彰)”、“在全国工作会议上做经验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成效突出(在国务院官网、国家部委、央企总部官网或信息简报上刊登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三方面寻求突破。二是继续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力度。及时总结教育领域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经验做法,每季度报送至区政务服务办。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直观性,通过制作“一图读懂”和动画视频等方式对出台的惠企政策进行解读,并及时发布至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津策通”平台,及时上传出台的便企利民政策。
责任部门:各科室
2.做好营商环境常态化监测月度调研分析(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工作。持续在营商环境常态化监测月度调研分析(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工作中涉及区教育系统的“包容普惠创新—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指标上发力,多措并举提升人才教育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由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区教育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二)强化氛围营造。积极组织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通过微信、QQ群等渠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确保广大干部教师掌握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同时,通过干部教师带动学生和学生家长,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创设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
(三)确保政策落实。建立有效机制,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上水平。一是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公开联系电话,积极与园区、发改委、人力社保局、合作交流办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获知引进的新项目之后,主动上门进行对接,提前摸清企业外来员工子女入园入学问题。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教育局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对学校和幼儿园主要领导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校长、园长年终评价考核和绩效考核。同时,采取调查问卷、明察暗访、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学校、幼儿园服务工业企业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定期回访机制。在暑假、寒假开学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专人深入工业企业等单位进行回访,按照“问题导向”原则,就入园入学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关爱照顾情况听取反馈意见,不断提高服务工业企业工作水平。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