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建设
制定落实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环境保护、人员管控、办公防护等多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认真贯彻执行。
2、内部防控
加强所有办公区域的防护,明确疫情期间工作纪律,实施每日两次消毒,并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配置口罩、测温仪、消毒液、一次性口罩等防疫设备,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工作。
对现场办公人员和法援律师提供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护设备,落实“无身体接触”接待工作规范,同时明确“谁接待谁消毒”制度,每次接待完成后,对桌椅、鼠标键盘、地面以及相关办公用品等进行及时消毒,确保接待环境和办公人员个人防护落实到位。
落实随申办“随申码”服务举措,来访人员显示为绿色的方可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同时,对所有进入办公区域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完成人员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记录。
3、人员管控
按照分级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人员(含聘用人员)信息畅通。特别要求中心支部党员要作为防控工作队伍骨干,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紧密联动,加强防护,筑牢疫情防控保护线。对返沪人员以及可能涉及疫情的工作人员,除按规定采取隔离等措施外,对相关人员采取逐一管控,并做好每日人员跟踪回访工作。
二
履行职责使命,搭建优质高效“服务网”
1、快速响应,确保法律服务不打烊
1月27日起,分别与公检法等职能部门进行沟通联系,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各工作站运行、值班律师服务、案件受理指派等工作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2月2日起,先后制定张贴《关于暂停窗口接待服务的通知》、《疫情防控工作告示》、《宝山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指引》等,并通过相关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告示,引导群众通过网络和电话等方式,获取相关法律服务。
2、积极应对,确保法律服务各平台运转如常
2月3日起,每周制定《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排班表》,做到中心窗口每日有专人接待,预约专线时时有专人接答。
同时,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实施律师轮值上岗,推行居家办公模式,配合市司法局为市民提供全天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利用上海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一网通办、上海法网等多个网上服务端口,引导群众实现案件网上申请、网上办理,以减少现场服务人员的聚集流动,降低传染风险;此外,周末与夜间继续安排专职人员值班,继续履行“全年无休”服务承诺。2月3日至今,区法援中心共提供电话预约咨询和服务119人次,接待来访人员61人次;提供12348法律咨询730人次,其中涉疫情咨询201人次;现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5件,提供通知类辩护45件,参与认罪认罚办案138件。
3、履行使命,确保法律服务优质高效
制定《为中小企业、特殊群体抗击疫情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并以区司法局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通过成立宝山区抗击疫情法律援助志愿团、改进服务方式、提供特色服务、降低准入“门槛”等多种途径,进一步为中型企业和特殊人群提供优质服务。
对于法律援助预约事项实施“紧急事项和非紧急事项”分类办理,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
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见证等办案便利,同时为律师提供远程会见服务。
远程会见
四是主动宣传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利用区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了《宝山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指引》、《上海警方:拒绝执行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责》、《依法战疫,让我们一起守护美丽上海》、《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援助服务指引》、《老百姓最关心的劳动合同问题》等涉及疫情防控常识和法律法规,加大疫情防控期间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疫的工作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齐心协力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
围绕防控大局,彰显司法为民“公益心”
疫情当前,区法援中心始终以疫情防控工作为首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彰显司法为民公益之心。
中心支部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踊跃参与基层防疫服务工作,自2月5日至今,帮助友谊、顾村地区的相关村居为广大居民提供防疫科普,口罩登记,人员排摸、人员管控等志愿服务,引导群众正确防疫,用我们无怨无悔的实际行动展现法律援助的责任与担当。
中心支部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制定下发《爱心捐款倡议书》,号召支部全体党员伸出援助之手,积极捐款捐物,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尽心尽力、奉献爱心,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武汉加油,为中国加油。
不念过去
END
不畏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