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禁食野生动物调理规定下来,各地养殖场倒闭、关门也导致了大量的养殖户失去了经济来源,养殖场的动物们的下场也十分凄惨。
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是推进禁食野生动物重大举措的重要后续工作。针对这一现象,在6月1日,国家林草局印发《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在文件中规定了对列入禁食范围的在养野生动物,根据相关物种的生物学习性和特点,进行科学妥善的处置。
对于妥善处置列入禁食范围的在养野生动物,国家林草局给出了四个工作参考:
1、科学实施放归自然。
2、转作非食用性合法用途。
3、做好种质资源保护、收容、代养或调配。
4、安全有序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蛇类的处理方向
蛇类现存栏在养的蛇类主要有10余种,其中:赤链蛇、乌梢蛇、金环蛇、银环蛇、尖吻蝮、短尾蝮、眼镜王蛇、黑眉锦蛇、双斑锦蛇等具有较高的药用、皮张、蛇毒等非食用性利用价值,且养殖量较小,总体上可调整到药用等合法养殖经营方向。
眼镜蛇、滑鼠蛇、灰鼠蛇、王锦蛇等具有药用、皮张、蛇毒等非食用性利用价值,但因养殖量较大,超出实际需求,可考虑部分调整到药用等合法养殖经营方向,部分实施放归自然。
对蛙类的处理方向
蛙类对属于禁食范围、停止养殖的蛙类,可考虑调整到药用、观赏等合法养殖经营方向或放归自然、无害化处理。
对龟鳖类的处理方向
龟鳖类主要养殖种类包括亚洲巨龟、红耳龟、蛇鳄龟、大鳄龟和部分陆龟等约10余种。
上述物种用作观赏展示用途日益受到公众喜爱,总体上可通过调整经营方向予以消化;平胸龟野外资源小,应当实施放归自然以补充野外种群。
对雁鸭类的处理方向
雁鸭类主要养殖种类包括斑嘴鸭、白眉鸭、鸿雁、斑头雁、豆雁、灰雁、花脸鸭等,均为在我国有居留期的迁徙候鸟,除少量可调配给动物园、野生动物园或用于制作科普标本外,主体上实施放归自然。
对雉鸡类的处理方向
雉鸡类和其他鸟类主要养殖种类包括石鸡、蓝胸鹑、灰胸竹鸡、蓝孔雀和白骨顶、黑水鸡、灰斑鸠、山斑鸠等,其中:蓝孔雀为外来物种,不得放归自然,可收容、调配用于动物园、野生动物园观赏展示或制作科普标本等;
其余雉鸡类和鸟类为我国原生种,除调配给动物园、野生动物园或用于制作科普标本外,总体上实施放归自然。
对竹鼠、豪猪等处理方向
竹鼠、豪猪、果子狸上述物种养殖量大,非食用性利用需求小,但均为我国原生种,在我国自然分布范围广,除少量收容调配外,主要通过分散实施放归自然和无害化处理进行处置。
对其他兽类的处理方向
其他兽类主要养殖种类包括狍子、赤麂、小麂、野兔、猪獾、狗獾、獐、刺猬等,非食用性利用需求小,但均为我国原生种,在我国自然分布范围广,除调配给动物园、野生动物园或用于制作科普标本外,总体上实施放归自然。
附表:在养野生动物放归自然技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