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尤其是查处群众身边“苍蝇式”腐败的力度不断升级,基层纪委的工作任务较以往更加繁重。与此同时,乡镇纪委作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要力量,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仍然存在人员难专职、时间难专用、任务难专一等现实问题。

如何突破乡镇纪委办案难的现实困境?笔者经过调研走访,认为乡镇纪委应从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狠抓业务培训等四个方面着力,切实提高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 当前乡镇纪委办案“瓶颈”有待突破

问题一:“不重视”,思想认识不到位。

乡镇一级的纪律检查机关,受乡镇党委和县级纪检机关双重领导,所管辖对象为本乡镇辖域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且绝大部分对象为广大农村的党员干部。

在当前工作中,有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查案工作仍认识不到位,在配备和使用纪检监察干部上不能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

乡镇纪委干部存在新手多、兼职多、调动多的现象。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理想,工作上打不开局面;有的兼职过多,未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缺乏职责意识;有些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少,乡镇纪委委员一般由站所干部兼任,影响办案工作的开展;有的乡镇纪委干部对查办案件工作不重视不支持,影响了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受到以上错误消极思想的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有案不查、查案不力的现象。

问题二:“不敢为”,工作作风不过硬。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一些乡镇纪委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字当头,不愿较真,缺乏严格执纪的态度。

一些基层单位的负责人怕有了案件会影响本单位创先争优和年度考核工作,担心自己管辖的部门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后会受到责任追究,影响政绩,耽误仕途升迁,因而对违纪违法行为不查不报,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搞“内部消化”。于是,导致当前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出现了高核查、低成案的现象。

成案困难的原因有三:一是案件线索来源的主渠道是信访举报,而信访举报匿名、内容不详实、反映问题不及时、一信多投的普遍现象又造成所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二是因部分领导过分强调区域利益,对查案心存顾虑,甚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对查案工作不重视、不支持、不配合,致使查案阻力加大,成案困难;三是办案环境复杂,办案过程中涉案人员利用“关系网”、“利益链”、“感情牌”,上托“行政施压”、中找“熟人说情”、下搞“串供堵口”,严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

问题三:“不愿为”,案件查办不主动。

信访工作和开展专项清理工作都是发现违纪线索的重要渠道,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立案意识不强、深究不够,造成一些案源线索流失。

一是观念保守,习惯于守株待兔,坐等群众举报,很少深入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其他容易发生问题的村级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查找违纪线索。不注意透过管理混乱的现象,看到违纪违法的实质。

二是有的基层组织如果上级纪委考评不严,干脆不办案。

此外,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在思想上还存在比较严重的“三怕”情绪:一是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是怕监督上级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妨碍团结、监督下级伤了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三是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更是不了了之。

问题四:“不自信”,办案业务不熟悉。

当前,腐败分子新的违纪违法形式和手法不断出现,这些形式和手法极具隐蔽性、欺骗性和破坏性,再加上一些乡镇党员干部社会关系比较复杂,这些都严重制约着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就目前一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状况而言,一方面,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平时查办案件比较少,缺乏实践锻炼,业务不精,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信心不足、办法不多,对违纪违法出现的新形式和新手法把握不住。另一方面,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变动频繁,新同志较多。尽管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熟,办案基本功不扎实,对案件线索也不敏感,往往出现办案程序不清、抓不住要害的现象,以至于大案查成小案,小案查成无案。

■ 推进乡镇纪委办案关键在打“底气”解难题

对策一:强化责任落实,解决办案认识问题。

坚决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任务,关系到基层政权稳定、社会安定以及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作为乡镇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特别是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经常过问案件查办工作,为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解决困难、创造条件。

乡镇纪委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好是不称职”的思想,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必修课”,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决不能推诿、懈怠。

对策二:加强队伍建设,解决办案力量问题。

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力量薄弱、配备缺乏科学性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应继续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做好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工作,把不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或岗位任职时间过长、形成一定思维定式的同志逐步交流出去,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充实进来,对办案出色的同志及时予以提拔重用。

同时,还要选配好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及时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并且有法律、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使其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积累经验。

对策三:健全工作机制,解决办案规范问题。

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把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查办案件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办案工作落后的乡镇,党委书记要向上级纪委说明原因;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袒护、包庇违纪违法分子以及对上级交办的案件顶着不办的,实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

建立案件查办通报制。上级纪委对各乡镇查办案件情况逐月汇总、逐月通报,定期召开乡镇办案工作会议,分析办案形势,交流办案经验,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强化联系乡镇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指导职能,加强对案件查办的监督、检查、督办和管理,严格办案纪律,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案件查办情况,保证办案工作规范有序。

推行乡案县审工作制。对乡镇办案材料证据不全,定性不准,程序不到位的,由县级纪委及时指出,予以完善,帮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案件审理业务水平。

对策四:狠抓业务培训,解决办案能力问题。

抓好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培训班或采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跟班培训”等形式,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案件检查、信访受理、案件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

抓好分类指导。对无案件的,要着重指导他们排查案件线索,对案件线索较多的帮助他们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抓好协作办案。一方面,建立乡镇办案会商制度。凡是重要线索的初核和重要案件的调查,都要由上级纪委相关业务室与乡镇纪委共同商讨对策,帮助选定查办案件的方向和突破口,然后集中力量,强化突破。特别是对一些大要案,要坚持在查办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以达到以上带下促办案的整体效果。另一方面,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思路,合理划分协作区域,有效配置办案资源,确保形成办案合力,从而在实践中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颜芳明 黄亮)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