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人口形势转变的深化,我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就已经进入持续的低生育和加速的少子老龄化时代,人口失衡发展已经成为常态。这些现象的出现,都可以归因于多年的低生育率。国内人口学界的认识渐趋一致,即新时代是充满风险和挑战的时代,人口安全和国家安全息息相关。低生育和少子化的后果将在20年后逐渐显现,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譬如,2016年1月正式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来,上海市的生育水平短期上升后迅速回落,未达到政策预期的效果。根据《上海社会发展报告(2019)》的数据,2018年上海女性的二孩生育率不足1/4,户籍女性更低至6.7%,持续的低生育率将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实上海不是个例,我国城市地区基本上都陷于极低生育率的泥潭中。
人口和生育危机呼唤着人口的社会重建和生育的文化重建,创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是中国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我们必须承担的历史责任。
中国面临的低生育率问题有多严峻?
我国的低生育率具有五个特点,即内生性、持续性、稳定性、内卷性和风险性。一言以蔽之,中国已掉入“超低生育率陷阱”,一时恐怕难以摆脱。
内生性是指现在的低生育率不是靠限制性生育政策的外部约束压下来的,而是在生育文化变迁的历史条件下,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根本改变造成的。根据改革开放以来大小上百次调查统计的结果,中国人的平均生育意愿已经下降到了TFR(总和生育率)1.6—1.8的水平,明显低于生育更替水平。
持续性就是长期性。我国生育率早在1990年代初就低于更替水平,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TFR只有1.22,2010年只有1.18,2015年只有1.05,大城市甚至低于1,人口少子化进程逐渐加快。举例来说,1990年1月1日,上海共出生2784人;而到了2020年1月1日,上海仅出生156人。上海的低出生率绝非个别现象。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16年中国出生人口为1786万,2017年为1723万,2018年为1523万,2019年下降到1465万,中国新生儿数量已经连续四年下降。
稳定性是指最初我国低生育率的出现与生育政策的强制力和诱导力有关,后来则与经济发展赋予的经济理性(生育成本上升—孩子效用下降的关系比较)所产生的自发力和驱动力有关。
内卷性是指低生育有自我强化的惯性,生育主力人口、不同代际人口的生育意愿和水平不断下降,独生子女文化、不育文化和丁克文化不断蔓延。有数据表明,“全面二孩”政策和“单独二孩”政策在效果上都可以用“遇冷”来概括。譬如,与2016年相比,2017年中国人口出生率和出生数双降,2018年出生人口又比2017年减少200万。考虑到生育意愿代际弱化的倾向,二孩生育意愿已经释放得差不多了,低生育反弹的特性已丧失殆尽,所以对低生育率回升的愿景不能抱有太大期望。
风险性是说低生育带来的人口风险不断积累和爆发,继而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包括养老—照料危机、年轻人口短缺、女性人口短缺、服务性劳动力短缺、婚配挤压与光棍现象等人口结构性短缺问题以及低生育—少子化背景下人口不可持续发展问题接踵而至,危及国家安全与发展。
作为早熟的低生育人口类型或者说“未富先少”,中国的低生育率有其复杂原因。从人口角度看,是因为生育旺盛年龄组人口减少、单身人口增加、极晚婚极晚育人口增加,导致每年的人口出生量显著减少。如今,“生得起、养不起”是低生育率背后的普遍原因。独生子女观念深入人心,“多子多福”的想法几乎没有了市场,相反,“多子多负”成为无须言说的集体意识。新浪财经网站曾发起“为国生娃,你愿不愿意?”的网络调查,共有76220余人参与投票。调查数据显示,在参与投票的网友中,22.67%表示“给足补贴就愿意生二胎”,23.04%表示“只想生一胎”,但多达50.76%的网友表示“一个孩子也不想要”,平均意愿生育水平仅有0.6838,生育意愿之低可见一斑。
这表明,当下的低生育现象背后不仅是生育选择空间大小的问题,而且存在深层次的生育责任、生育热情和生育动力问题。自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育龄家庭生育二孩的不多,生育率并没有大幅回升,更不要说出现有人担心的“井喷”了。中国有句老话,“亡羊补牢,未为晚矣”,但这也要分析具体情况。“全面二孩”政策“亡羊补牢”的效果不显著,恐怕是因为错过了逆转低生育的战略机遇期,“70后”本来是生育二孩意愿较高的人群,这从生育二孩的高龄产妇较多可以佐证。假定羊圈里有100只羊,那么跑掉的是少数还是多数,“补牢”的效果就大不一样。在极端情形下,如果羊都跑光了,“亡羊补牢”的效果则不言自明。
回望过去,快速的生育率下降成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巨大变革的一个缩影。1970年代生育率的大幅下降构成改革开放后人口形势转变的基础。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布,开启了“人口—生育的双重革命”,我国进入了生育转变的快车道。经过1980年代大规模的计划生育运动,加上改革开放逐渐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育儿方式从粗放到精致,人们的生育观念因此发生了巨大变化,理想子女数下降,独生子女偏好逐渐出现。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孩子的养育成本急剧飙升,从出生到大学毕业,培养一个孩子可能需要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之巨。譬如,根据2019年上海市妇联开展的《上海市家庭养育支持政策研究》,家庭养育面临的担忧主要来自三方面:其一是生养孩子的经济压力。66.3%的上海女性不打算生二孩的主要原因是“经济负担”。据统计,2018年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4183元,婴幼儿直接抚养成本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近1/6。其二是缺乏照护孩子的可靠人力。祖辈隔代照料是当今中国家庭育儿的主流模式,上海有43.8%的受访者因家庭缺乏照护能力而放弃生养二孩。其三是职业女性担心因为生育二孩影响自身职业前景和遭遇职业歧视。生育二孩的女性普遍担心因职业生涯中断而导致收入和升职机会损失,换言之,就是生育的机会成本对职业女性来说太高了。
总体来看,中国早已进入高生育成本—低子女效用的发展阶段。一般家庭不堪承受二孩及以上的生养成本,包括抚养成本、教育成本、住房成本、医疗成本、机会成本、时间成本、健康成本、心理成本乃至子代的结婚成本等,生育决策不可能不变得理性和谨慎起来。放眼现实,处处呈现出对生育不友好、孩子不友好、女性不友好、家庭不友好和老年不友好的情形和态势。在诸多重压下,现在很多家庭自觉只要一个孩子甚至不打算要孩子,从过去政策只允许生一个孩子到现在政策放宽之后多数家庭仍然坚持只生一个,性质完全不同。特别是目前的生育主力人口已经演进到“85后”“90后”以独生子女为主的群体,他们生二孩的困难在于一方面要承担养父母之老的责任,另一方面要承担养孩子之小的责任。双重责任压在这一代独生子女身上,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内涵
创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大前提是中国已经进入了极低生育率阶段。那么,我们要打造什么样的生育友好型社会呢?简言之,在这样的社会中,生育的尊严和价值会得到普遍尊重,生育权利和生态得到强力保护,超低生育水平得到有效扭转,人口少子化态势得到有力遏制。
这意味着人们的生育私权利能够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生不生、什么时间生以及生几个孩子完全归属于个人、夫妇和家庭决策的范畴,并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微观的生育本质上是一种经济行为,那么国家和政府需要承担部分生育成本,使得二孩及以上的多子生育不再成为家庭的累赘和负担,而是在国家的保护和支持下变成一份幸福和甜蜜的事业。此外,生育是一种值得尊重的特殊社会劳动,是具有高价值产出的社会行为,女性的生育劳动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认可。
社会须大力塑造生育友好的价值观:生育的基本价值就是创造生命,就是“种的繁衍”,就是人类生命的再生产,所以“天地之大德曰生”。生育友好有两个核心价值取向:一是适度生育。即微观上适龄、适时、适量的理性生育;宏观上实现近更替水平TFR=1.8—2.5,为此要放开生育限制和鼓励适度生育。二是优化生育。即微观上优生、优育、优教、优才和优活;宏观上加强生育支持,强化生育服务,优化生育环境。
生育既是家事,更是国事,既有内部性(对家庭影响)也有外部性(对社会影响),既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特别需要彰显国家和政府的生育、养育和教育责任。生育友好意味着需要充分肯定和赞赏个体的生育行为,并且为生育提供强大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支持,这些构成了应对低生育挑战的综合举措。
生育友好的实质既是赋权生育也是赋值生育的过程。所谓赋权生育,就是要彻底还权于民,让生育回归到自主决策、自由抉择的状态。事实表明,仅靠扩大生育选择空间是不够的,需要重建国家—家庭共同的生养责任来应对低生育危机。所谓赋值生育,就是要承认生育是一种社会劳动,是实现人类自身再生产的必然通道。在成本约束型低生育时代,赋值生育的外部性使个人的生育成本部分社会化,由国家承担,微观生育价值包括了一定程度的生育补贴和生育福利。
治理低生育危机需要国际视野。人口治理具有一定的“后发效应”,中国必须关注其他国家的前车之鉴,避免掉入更深的低生育陷阱。在生育率持续低迷的时期,国家要对“未富先少”的局面负起责任,全方位、全人口、全周期鼓励奖励生育,分担家庭、夫妇和个人的生养责任,强化生育责任和动力。
生育友好的路径选择
首先是生育的政策友好。拓宽生育的选择空间,增强生育政策的包容性,尊重生育决策的自主性和生育状况的多样性,既不强制多生也不惩罚少生,突出生育的多元性。在低生育危机全面深化之际,全面放开生育是必然选择。2020年11月3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有关人口政策的内容表述如下:“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这指明了生育政策友好的努力方向。
其次是生育的文化友好。包括观念、舆论、习俗上友好,宣传适度生育、优化生育的价值和理念,遏制独生子女和丁克文化的固化、深化和蔓延。
再次是生育的制度友好。国家要以立法形式承担福利性生育责任,拿出真金白银从生命全程对生育多子女家庭进行必要的关怀,社会保障须体现对生育、孩子、家庭、女性、老年群体的友好,国家和政府要分担家庭、夫妇和个人的养老负担。
从“尊重生育权利”到“共担生养责任”,体现了低生育问题治理的中国逻辑。从尊重生育权利的角度看,选择全面放开生育政策完全必要,虽然某种意义上已经错过最佳时机,但仍有小部分人口有生育多孩的愿望,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人口生育意愿过低带来的后果。从共担生养责任的角度看,国家和政府分担家庭、夫妇和个人的生养成本,恰恰表现出最有力、最实在、最有效的生育友好态度。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黄冈师范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