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1000头良种猪养殖扩建项目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鄂尔多斯市德鑫种养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江海子镇报告编制时间:二〇一〇年十一月1.1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1.1.1 概况1、项目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德鑫种养殖有限责任公司2、所有制形式:有限责任公司3、企业简介:鄂尔多斯市德鑫种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鑫公司),2007年5月在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注册资金3000万元。德鑫公司根据市场对种猪、仔猪及肉食品的需求,遵照鄂尔多斯市和东胜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在东胜区泊江海镇漫赖村率先建设“菜篮子”生产基地,初步建成了以良种猪繁育及仔猪、商品猪销售,饲料加工调制,粪便无害化处理为一体的生态养殖基地。德鑫公司漫赖养殖基地占地680亩,场区实现了“四通一平”,即油路通、高低压电路通、供水管道通、供热管道通、养殖场场地平整。于2007年筹建养猪场。现已完成土建工程25016平方米,其中:建成全封闭猪舍15栋21516平方米,饲料库、饲料加工房720平方米,沼气池300立方米,机械设备5252台套件,并配套场区办公室、宿舍、锅炉房等2100平方米;引进优良种猪306头;现有饲草料地650亩,林地800亩,草场550亩。
养殖场一期种猪建设工程已经结束,完成投资4500万元。二期育肥猪工程于2010年3月动工建设,当年9月完工,计划投资5500万元。三期肉类深加工项目预计投资5000万元,三期工程总投资1.5亿元。1.2 项目建设方案1.2.1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1、项目名称: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1000头良种猪养殖扩建项目2、建设性质:扩建3、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江海镇漫赖村1.2.2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扩建猪舍1500平方米,新增设备1057台套件。达到年饲养1000头良种母猪的规模。主要产品有:年销售种公猪1000头,种母猪3000头;年出售仔猪3000头,年出栏商品肉猪8708头。1.2.3技术、设备、建筑物1、技术方案。公司已与自治区、市级、区级的农牧业技术推广部门达成技术服务协议。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全进全出的猪群周转制度,分段饲养、早期断奶、高床哺乳”工厂化养猪技术,种猪的选育采用“最佳线性无偏预测育种值”及BLUP育种体系选育种畜。实施“公司+基地+农户”连市场的经营模式,建设规模化、集约化养猪产业示范基地。本项目所用技术是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大力推广的适用技术,技术成熟,来源可靠,可得性强。
2、设备。购置设备1057台套件,全部是常规标准养猪设备。其中:种猪舍设备67台套件,妊娠猪舍设备53台套件,分娩哺乳猪舍设备305台套件,保育猪舍设备210台套件,育肥猪舍设备415台套件,辅助生产设备7台套件。3、主要建筑物。扩建猪舍1500平方米,新打机电井1眼,建沼气池1处。4、建设期限。基础设施建设期为一年。从2010年3月开始到2011年6月底结束。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该项目按以下几个阶段进行实施:(1)项目准备阶段:立项报批、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2)项目实施阶段: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土地平整等;(3)项目完成阶段:试运营,竣工验收。1.2.6 投资结构及资金来源1、投资结构。项目总投资4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90.46万元,流动资金185.54万元。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336万元,占总投资的70%;申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40万元,财政资金占总投资的30%。1.4 项目效益1、经济效益:项目达产后,年预计收入1475.46万元,达产年利润总额为233.85万元,净利润175.39万元,投资利润率为36.85%;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27.32%,净现值717.66万元,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4.86年。
2、社会效益:本项目可直接带动1600多户农牧民通过饲养母猪、肉猪,户均增收5000元,人均增加收入2500元,增加收入总额为800万元,达到致富的目的。间接带动饲料种植户、肉猪贩运户的500多户,户均增收4400元,人均2200元,增加收入总额为220万元。本项目安排就业岗位100个,项目的实施可吸引更多的农牧民加入到肉猪养殖和饲料种植业中来,带动农牧区经济快速发展,带领农牧民脱贫致富。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密切党群、政群、干群关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使养猪生产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向社会提供安全、卫生、健康的优质猪肉产品,倡导生产绿色、安全的食品,普及保健、文明的消费理念,对提高社会大众的健康水平将发挥积极作用;项目将带动鄂尔多斯市养猪产业进一步发展,推动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牧业增效,增加农牧民收入。项目达产后,可为当地市场供给优质的种猪和仔猪以及新鲜的猪肉,缓解当地种猪、仔猪、猪肉供给紧张的矛盾,并可加快优质种猪的选育速度;当地产猪肉的稳定供应,可调节、稳定东胜及鄂尔多斯市肉食品市场物价,为社会繁荣稳定做出贡献。2.1 项目建设背景随着畜产品消费的优质、多样和特色化,国内外市场对畜产品的卫生安全和质量标准要求不断提高,对家畜良种繁育和肉食品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
畜牧业要发展,良种要先行。近年来全国家畜良种繁育和肉食品生产体系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无论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全国活跃的市场需求以及快速发展的形势要求相比,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从总体上看,种猪品种质量参次不齐、种群规模较小、种畜存栏数量不稳定、育种和管理手段落后等问题仍较突出,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能满足农业结构调整需要、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种猪繁育推广体系和稳定的肉食品供给系统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从而制约着我国畜牧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2007年以来,国内猪肉价格上涨,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为积极平抑猪肉价格,抓好生猪生产供应工作,稳定种猪生产能力,增强良种供应,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对生猪良种繁育和猪肉生产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各级政府的要求,建设规模化养猪场,进一步完善鄂尔多斯地区的良种繁育和生猪生产体系是势在必行的事业。这有利于提高本地区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水平,转变畜牧业增长方式,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对于缓解当前生猪价格大幅上涨、市场供应紧缺等方面尤为必要。2.2 项目区社会经济状况东胜区域总人口45万,辖9个街道办事处、3个镇、2个在建新城区。
2008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预计达到405亿元,增长39.7%;财政收入完成74.6亿元,增长5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分别达到22500元、7600元,增长28.2%和20.9%;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实现225亿元,增长19.6%;三次产业比例为1∶39∶60;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2200吨,化学需氧量削减600吨,万元GDP能耗下降8.4%。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30亿元,增长27%;财政收入完成80亿元,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6000元,增长16%;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8600元,增长13%;固定资产投资达到400亿元,增长78%;万元GDP能耗下降8%。东胜区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牧业年度牲畜存栏头数达30.96万头(只)。日历年度牲畜存栏头数预计为20.51万头(只)。牲畜出栏头数明显增加,日历年度出栏牲畜15.87万头(只),出栏率达71.7%,全年实现肉类总产量5072吨,奶类总产量11591吨,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4.2%。项目所在地泊江海镇位于东胜区西55公里,总土地面积1051平方公里。全镇所辖11个村,152个社,总人口22625人,总户数7111户,常住人口9537人,常住户3290户。
大小牲畜84386头(只),耕地9万亩,水地9737亩,林地367648亩,草地609698亩,森林覆盖率35%,植被覆盖率85%,2007年财政收入1200万元,人均纯收入5700元,固定资产投入2.4亿元。109国道横穿境内,镇内设有联通移动网架5处,交通通讯十分便捷。2.4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畜牧业发展的要求随着农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继续推进,鄂尔多斯东胜区的规模养猪业发展迅速,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养猪已逐步成为鄂尔多斯市养猪生产的主要形式和发展方向。为此,加快种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引进、选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加速品种更新换代,是促进畜牧业稳定发展的关键。因此,实施该项目是顺利实现农业结构调整,转变畜牧业增长方式的需要。2、稳定市场供应,保持社会安定的需要2007年以来,国内猪肉价格上涨,5月份和7月份分别出现了两次大幅度的上涨,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为积极平抑猪肉价格,抓好生猪生产供应工作,稳定种猪生产能力,增强良种供应,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指出要按照《全国畜禽良种工程十一五建设规划》和《全国畜禽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的要求,做好生猪生产的组织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下发了《关于申报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对规模养猪场建设项目进行了具体安排。该项目的实施是具体落实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的需要,对于稳定生猪市场供给,保持社会民心安定将起到重要的作用。3、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农村和农业的重要工作。发展畜牧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而养猪业是鄂尔多斯以及国内许多地区的主导产业,饲养优质肉猪对增加农民收入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据测算推广1头优良母猪,可为农民增加养猪收入近1000元、推广1头优良种公猪,可使养猪业增加收益5万元余元。因此加快猪良种体系建设是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3.1 项目区概况3.1.1建设地点选择1、项目选址原则(1)符合项目建设地区土地利用发展和村镇建设发展规划。(2)交通方便,充分利用当地已有的交通条件。(3)具备满足建成后生产条件的水源和电源、周围要有足够的土地面积消纳其粪便。(4)地势高燥、平坦,不占或少占耕地。(5)满足工程需要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6)与居民点的间距应在2000米以上;与交通要道的距离在1000米以上;与同类养殖场的距离应在3000米以上。
(7)场址选在居民点的下风向处,地势低于居民点,离开居民点污水排出口500米以上。场址应远离机场、高速公路、铁路和一些噪声较大的工厂1000米以上。(8)节约和效益原则,尽力做到降低建设投资,节省运费,减少成本,提高利润。2、选址依据:《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选定地点将给生猪创造适宜的生活环境,保障生猪的健康和生产的正常运行。花较少的资金、饲料、能源和劳力,获得更多的畜产品和较高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