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得首先弯腰鞠躬给城市里那些拼死拼活坚决反对养狗的大爷大娘叔叔阿姨大哥大姐小弟小妹以及幼儿园的小朋友们作个揖、打个恭:先匆喷!看完文章再泼脏水不迟!况且这题目是讲农村养狗,请不要一看到“狗”字,就当真像给疯狗咬了似的一蹦三丈,火冒三丈,跳脚骂人一一否则,这是相当有失风度的!
农村养狗是历史!
相传,我们祖先(这里指农村哈,城市里的祖先这儿暂且不表,但也好像沒得谁祖祖辈辈都是城市人这种伟大的惊天传奇)在经历一次大难之后,最基本生存的种子灭绝,需要到大海另一边带来,于是领袖便承诺:谁过海带来种子,拯救苍生,他便将女儿嫁与这位英雄!为此不少身强力壮年青人毫情满怀,纵身入海,但这些人通通有去无回。人们在等待中一天天饿死,几乎全靠树皮草根野菜维持生命。然而,终于有一天,奇迹出现了:一条狗游过大海返了回来,它倒在一棵大树下力竭而亡,可人们万分惊喜地在狗的尾巴上发现了它粘回来草籽一一这就是种子!生命的种子!所有人都欢呼雀跃,所有人都热泪盈眶!因为他们得救了!这是人类生生不息繁衍的生命之种,生命之花!
至那以后,以狗尾巴带回来的生命种子,祖先们开始精心培育,并且得以完美生存。而至那以后,每年谷牧丰收,先人们都会摆上第一桌酒席,端上第一碗丰收饭举行祭祀一一而那碗丰收饭恰恰就是祭给狗狗的!没有谁有那个资格!甚至迄今还有一些乡下农家,在每年新米出来以后,第一口新米饭就是喂狗,同样没有谁有这种资格与特殊待遇!而且,先前许诺谁带回种子就将他女儿出嫁的那位头领,最终也没失信:一方面由于带回种子的那条英雄狗狗己死,另一方面确实人不能嫁狗,因此他决定将女儿今后所有生育后代命为“狗”姓一一也就是今天的“苟”姓……传说,完美得催人泪下!
因此,可以说,中国历朝历代对养狗都十分风行,上至阳春白雪达官贵人,下至下里巴人劳苦大众,无一不好。并且敬爱有嘉,正所谓“打狗看主人”,此句话便可以说代表了历史流年中人们对狗的万般热爱,千言万语!当然诗人们更不甘落后,“犬吠水声中,桃花带露浓”(李白),“狗吠深巷中,鸡鸣桑堪颠”(陶渊明)等等这些多得要命、美得要死的诗句,历朝历代都有诗人为之痴迷沉醉,为之倾折倾诉,为之颂扬传诵。
而作为农村乡间养狗,那几乎可以说就跟饲养猪牛羊马鸡等畜牲一样普及,所谓“犬马之劳”、“猪狗不如”、“鸡犬不宁”、“挂羊头卖狗肉”等等一切词汇,无一不跟狗沾边。尤让人叹为观止的是,中国古代(含近代)的诸多人物小名,几乎可以肯定每个村都有人取小名或叫黄狗,或白狗,或黑狗,或大狗二狗三狗……等等这些多得数之不尽的大号,这绝非吹牛或笑话,没有人叫“狗儿”绰号的故乡断乎不是你的故土!而乡下人养狗的秉性,则是以下四条居多:
一是看家护院。这差不多是绝大多数乡下人养狗的宗旨。因为狗通人性,并且死忠主人(“走狗”之说是我们人类口没遮拦骂自己,跟这家伙没半毛钱关系。但这词用在这畜牲身上倒真恰如其分,天性使然)。正由于如此,狗天然对陌生人有警惕情绪,只要你冒冒失失往人家家里乱撞,这家伙首先就会老实不客气给你一阵狂吠警告,意思打招呼你不得靠近主人家园,此外它吠声另还有通知主人之意:有陌生人来了!主人赶快点出来!而当你不听它招呼同时主人也不出面制止时,马上就会对你这种强行进入他人房屋的无懒行径发起猛烈攻击,用以彰显对主人忠心。这对狗而言,绝对无可厚非。因此,这世间最害怕狗狗的其实是贼,但凡入室偷盗者无一不对狗狗痛恨之极,简直比恨鬼还让这些家伙咬牙切齿!通常他们对养狗人家行窃总是忌惮十分,这是狗儿对人类看家护院的丰功伟绩!
二是猎捕其它野生动物,所谓猎犬。这类灵犬在古代较流行,但必须从小培训,其嗅觉、灵敏、勇敢、搏击等功夫相较一般狗狗更加出类拔萃,非普通狗可相比。这在以前多用于达官贵人或庄园财主和山林猎户围猎使唤。
三是伴护。这里请大大不要误会是“伴侣”一一“伴护”和“伴侣”纯粹是两码事!乡下人憨厚朴直,还没有像城市里某些人升华到叫老公老婆儿子女儿等等那种高级得不得了的程度,“狗坐箩筐不识抬举”这是乡下土狗很顽皮也很让人失望的劣根性,没有办法,它们土头土脑享受不了这种高级待遇。因此农村养狗作伴护,一般是主人外出种庄稼也好,或者出门去自家田土里边讨把青菜吃也罢,有一条狗在身边(这其间狗儿特别乖顺,大多都会跟主人共出共回),非常亲切、安全、放心。特别是夜间,特别是女主人,出门有一条狗在身边,差不多就等于有了一个保镖,这是农家养狗的一大特性。实际上狗真正理论起来是不能作保镖功能的,但它为主人提供强大的心理作用绝不能忽视。尤其是偏僻地方或夜间走路,有一条狗“开路”,那真让人无比放心。另外,由于狗有比人类敏感得多的感知,倘若夜间碰到毒蛇之类老毒物,当它察觉“不对时”即有过急反应,马上就会炸毛向主人报警明示,主人若这时候还不明白“警卫员”意思的话那真活该!此外狗还有“避邪”之说,传说中狗在黑夜里是能看到鬼魂的,所以很多民间人士喜欢佩戴狗牙“避邪”,这也是一个原故。当然,你撞鬼后用“狗血淋头”来收拾你,则又是另一番“避邪”法术,这里不多讲(否则头条妹恐怕马上会咔嚓杀了这篇文章,那就冤死了)。
四是吃狗肉。即,就是说养狗吃狗。对这一问题,其实古代人似乎一点也不激动,更不争执。他们意思,反正你要吃狗肉那就请你自嗨自便,只要你挂羊头不卖狗肉给我就行,搞错了我就找你麻烦!所以不难看出,古人对吃狗肉是不拘礼节的,甚至出家人也止不住那该死的口水,起了劲也要“佛跳墙”。“狗肉和尚”之称谓最具典型代表,大名鼎鼎的莫过于梁山泊鲁智深,还有灵隐寺济公,这两位大荤和尚如果说他们师傅对他们胡吃嗨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话,那么电影《少林寺》那段糟糕得要命的偷吃狗肉师父也起劲参和剧情,恐怕是植入人们心灵的最佳载体了。等等这些,通通都颠覆世人感观,其实这些历史故事归综起来,不过就是给人们传递一个信息而己:狗肉可食!千百年来如此矣!而且,更让人跌破眼镜的是,毫无疑问,中国“好吃狗”这个词的由来,也大概源于斯矣,这显然让现代的“好吃狗”们多少有点尴尬一一盛名之下,其实名不符实!
(以上就是介绍中国民间养狗的趣谈,另外诸如警犬,导盲犬,搜救犬等特殊犬类,则不在此题目回答之列,老实说这些家伙农村人也不会培训、不会养、更养不起这类乖乖狗)。
今天之所以写这篇文章,实在是近年来城市人对养狗与禁狗吵得乌天黑地,不可开交一一在这场火药味十足的交火中,明显看得出一些人对狗有一种刻骨铭心恨之入骨的误会和偏见,恨不得将所有的狗狗斩尽杀绝。实在说,一群高等级聪明动物拿一群低级愚钝动物的生存当筹码赌注,这不由得让人十分震惊与骇然一一试问:狗狗到底犯了什么弥天大错,竟招来灭族之患?它们究竟惹毛人类什么,要得到通通挨刀的下场?又是谁赋予这些人对这群小生命的生杀大权?狗对人类而言,历来都不过是一个直白得近乎可怜的诉求:给我们一个小小的生存空间,我们要繁衍生息而己!就这么简单!可今天人类将自己犯的一大堆毛病错误强加到懵懵懂懂的狗身上,让这群不会说话的畜牲背锅,惨遭诅咒,惨遭赶尽杀绝风险一一我们这群高等级文明是否太过于自私和可耻了一些?
最后说,乡间普遍养狗平静,是因为农村地大物博,没有像城市那样挤占人的生活空间,甚至这些牲畜随处拉撒的粪便,这个城里人讨厌得要死的阿物,但在乡间几乎不存在,因为这些粪便经过光合作用即可变成优质的有机肥,不会造成污染,更沒有脏乱差现象;然而,城市则完全不同,城市人口高度集中,紧密,可以肯定说:喧嚣地方是不适合饲养这些易惊、易暴、易燥、易吠、易开口咬人的牲畜(这是狗的天性,它不吠不叫不凶不咬就不叫狗而应改名叫山羊之类的畜牲了)。再有一点,城市人养狗绝大多数都是当宠物对待,太过份溺爱,有时候一个小区,屁股大的地方狗狗却多得吓人,更要命的是这些养狗主人并不自律,不加以约束管理,放任自流:乱喂、乱放、乱拉、乱吠,乱吓、乱咬……总而言之,这些乌七八糟让人痛恨之极的鄙习在这些高等级文明人手中、眼中、心中、思想中都不存在,都目空一切,自以为是一一这是城市人可耻的坏毛病,与狗狗何关?喜欢它,就请珍爱它,管理好它;假若不喜欢,就请打住脏兮兮的念头,打住脏兮兮的手不要打它主意,不要动它。一些混帐伪君子硬生生把它们弄到城里来,又无情将之抛弃成流浪狗,这是万分可耻与可鄙的!所以,城市矛盾归城市矛盾,应该由城市人自身解决,不应当将不相干的农村养狗也生拉硬拽拖进来一一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倘若真有一天一声禁令而下,你们城市里养狗人对广大农村成千上亿的乡下农民,情何以堪?真的要让中华大地万里不闻犬吠声,变成人间死寂一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