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只能用来种粮食吗?在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大形势下,各个地方都在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整治,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的各类林木、果树、花草、农业设施等,大量砍伐、铲除、拆除复耕。
由于粮食价格低、农资价格高等原因,农民单纯种粮很难赚到钱,耕地上任何经济作物都不能种吗?
其实,农民承包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在不改变农业用途、不永久性损害耕地的情况下,农民有作物种植的选择权。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禁止占用耕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对于一般耕地,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增加了“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规定,并明确具体办法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也就是说,对于一般耕地来讲,因种树、种草、发展林果业等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是不被允许的,这给农民生产经营带来极大的困扰,很多地方因不允许多样化种植经营造成土地撂荒,严重影响到农民的增收致富。
对此,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期印发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地类的有关问题解答》等政策文件中,明确在有些情况下,即使种植了树木、药材等多年生经济性作物,即使建设了一定的农业设施,在国土调查中仍按耕地认定。也就是说,这些情况耕地仍然调查为耕地,不转为其他农用地,其种植也就被允许了。主要有以下4种情况。
(1)树木、园艺等作物。间耕间作是农村常见的一种种植方式,在田间地头种植树木、果树等,达到复合利用、增产增收的目的。自然资源部在涉及地类有关问题的解答中明确,对耕地上种植林木、园艺等作物,尚未达到林地或园地认 定标准的,仍按耕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林地的认定标准为,乔木郁闭度≥40%;园地的认定标准为,园艺作物等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如果不超过这个标准,耕地上种植树木、园艺等作物都是允许的。
(2)药材。药材多为多年生草本植物,而耕地的认定标准为“每年至少种植一季”,如果种植药材能够一年一种植,一年一更新,就符合了耕地认定的这个标准。自然资源部在涉及地类有关问题的解答中明确,如果按照“每年种植一季”耕种方式种植半夏、蒲公英、沙参、白术等多年生药材的土地,可以按耕地认定。
(3)韭菜、生姜。韭菜、生姜属于多年生植物,按照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的耕地认定标准,不能认定为耕地。但韭菜、生姜是人们日常食用的最常见农产品,耕地上真的不能种吗?自然资源部在涉及地类有关问题的解答中,对“永久基本农田中种植了韭菜、生姜等蔬菜或者甘蔗等糖料作物,是否会改变耕地地类”的回答是:“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应当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但种植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的,其地类也仍为耕地。”也就是说,韭菜、生姜等多年生作物种植,不改变耕地地类。
(4)蔬菜温室大棚。按照以往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设施农业在用地上分为种植类和养殖类两大类,各类蔬菜种植的大棚、温室等,也属于设施农业,也需要备案,地类也会变更。在新的政策规定明确提出,蔬菜种植设施中利用各种材质建造的温室、大中小拱棚、连栋温室、连栋大棚、下挖式温室等,棚室内在耕地上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蔬菜的,按照耕地管理。也就是说,耕地是可以建设蔬菜温室大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