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集
血色山谷
缴获的野生动物被放归森林
2019年,四川凉山普格县警方破获系列重特大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100余人涉案,网络遍及全国多个省份,抓获犯罪嫌疑人54名。
记者了解到,该案涉及野牛、小熊猫、黑熊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赤麂、果子狸等国家三有动物共计20多种,涉及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狩猎罪等多个罪名。
今年,涉案37人受审,前端猎户、中端收购商、末端食客站上被告席。近日,普格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37名刑事被告人被判十三年、十一年、五年等不同刑期并处罚金,30人被判承担公益赔偿金45万余元。
盗猎
山谷之中,一头黑熊悠闲地走着,四处张望觅食,时而昂头打量周围。然而,它误入一个陷阱,触碰到架设的电网,强大的电流瞬间将它击倒……位于川滇交界的四川省宁南县,大片原始森林是黑熊等众多野生动物生存的家园,但在巨大的暴利诱惑下,仍有部分偷猎者不惜铤而走险。
黑熊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这头黑熊的生命定格在2018年10月的一天,兰某某等三名村民是安装电网陷阱的人,“当时是想打野猪,第二天早上去看,发现打死一条黑熊,我们就把黑熊分尸了。”
实际上,这并非兰某某第一次猎杀野生动物。一直到2019年6月初,四川省普格县森林公安局(现为普格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将他在家中抓获,他的盗猎者面目才被揭开。
面对民警抓捕时,兰某某还发出疑问,“我到底什么事,为什么抓我。”时任普格县森林公安局政委邓明江上前提示了他一下,“你家里是不是有电瓶、猎枪,他(兰某某)一下子就知道了。”
在兰某某家里,办案民警搜出了猎枪、子弹和专门用于捕猎的高压电瓶、电网,还搜出许多没来得及出售的野生动物死体,发现熊牙及两包熊油、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标本。
说起盗猎原因,兰某某称,从几年前开始,他家田地里常有野猪出没,毁坏了不少庄稼,自己便花8000元网购了电瓶、升压器、电网,购买这些设备是为了打野猪,没想到打到一只黑熊。
在现场,他向民警承认打过猎,猎捕的野生动物卖了。据兰某某陈述,他家有2个孩子,都上了重点大学,他现在“非常后悔”,担心自己被捕后孩子没钱读大学,也担心因自己违法犯罪影响到子女的前程。
随着兰某某等一批猎户落网,四川省普格县警方办理的“5·13”系列重特大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逐渐告破。“从狩猎、收购、销售、运输,把整个犯罪链条都打透了。”普格县公安局副局长马志林介绍,该案涉及100多人,网络遍及云南、贵州、广东、福建、四川、湖南、广西等多个省份,抓获犯罪嫌疑人54名。
线索
这起案件的线索,其实源于普格县公安局侦破的一起命案。
2019年3月,公安部召开会议,在全国展开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普格警方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线索展开了广泛深入的排查。
马志林从事刑侦工作,在摸排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线索时,发生在普格县的一起命案浮现在他的脑海中。“五个人在一桌喝酒,基本都喝醉了,其中的黄某用自制猎枪进行炫耀,旁边一个人就说‘你敢不敢开枪(试试)’,两人在开玩笑过程中,黄某拿着自制枪对着那个人开了一枪,结果当场打死了对方。”
马志林回忆,他们在侦办过程中发现,几人一起喝酒是为庆祝捕猎了三只麂子,还在冰箱中发现四只麂子死体。一周后,黄某向警方投案,最终黄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民警了解到,黄某和林某常年在山里非法捕猎,他们的主要手段是利用高压电瓶捕杀各种野生动物。黄某杀人入狱后,林某并没有收手,还在从事猎捕野生动物营生,售卖猎物给他人以此牟利。经深入调查,一个叫艾某某的男子进入警方的视线,他是这些野生动物的收购者。
笔记
民警侦查发现,艾某某长期游走在云南、四川的山区,有人猎捕到野生动物就会联系他,开车上门收购各种野生动物,活体囤积在家里择机出售。
2019年5月31日,专案组的民警得知消息,艾某某将和下家刘某某交易野生动物。那天,艾某某从家里驾车去了云南巧家县,抓捕小组决定将他先行抓捕归案。中午,民警在川滇交界的一处桥头设卡,这里是艾某某回家的必经之路,民警成功将其抓获。
民警来到艾某某的家,庭院里传出阵阵动物的鸣叫声,圈舍中有各种野生动物。看到这么多动物,民警感到十分震惊,“有果子狸,刺猬等,很多种动物,像是一个小动物园,活体野生动物有60多只。”在屋内,有一个容量很大的冰柜,里面放着一袋袋冻肉,这些都是没出售的野生动物死体,有野猪、麂子、果子狸、红腹锦鸡等。
在搜查中,民警有了重大发现,在他家床下找到两本厚厚的笔记本,上面记录了2016年至2019年5月,所有交易过的野生动物,包括时间、金钱、姓名、品种都有很详细的记录,这成了破案关键。
民警根据艾某某的笔记核实,自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28日,他一共卖给刘某某果子狸212只,麂子12只,野猪11只,斑羚42只,豪猪3只,其中部分交易未记录在笔记本上。
“大鱼”
据警方介绍,刘某某才是犯罪链条上的“大鱼”,他长期以养殖户名义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在艾某某落网的当天,抓捕刘某某的行动在云南省会泽县展开。
他的养殖场远离村庄住户,坐落在一处偏僻的山坡上。当时,刘某某不在养殖场,民警让饲养员打开大门,对养殖场检查发现,里面隔成了小间,动物们见到陌生人,在屋子里面乱窜,里面有斑羚、麂子,还有大大小小的果子狸,有的果子狸刚出生。民警介绍,刘某某一直是打着养殖场的名义,干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勾当。民警对刘某某的家进行搜查,在他家搜出了电瓶、电网,以及活的刺猬、野鸡等。在他家冰柜中,还发现了野生动物死体,有斑羚、麂子、熊肉等。
在刘某某的微信群里,充斥着买卖野生动物的内容。民警发现,他发布了许多捕杀野生动物的图片和视频,还有交易转账等证据。刘某某发的一段小视频称,“活的穿山甲,有货。”另一段视频称,“谁要穿山甲的,赶紧了,只有两只了。”还有一段售卖熊掌的视频,“熊掌两对。”
民警先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54人,扣押斑羚、白腹锦鸡、岩角鸡、果子狸、赤麂等各类野生动物活体207只,各类野生动物死体25只,各类野生动物制品117件,缴获大量高压电瓶、枪支弹药、炸药、夹子等。
2019年6月一天,在普格县的一处山坡上,民警举行了一场野生动物放归行动,这些野生动物经历了九死一生后,终于回归森林,重返家园。
食客
民警调查发现,刘某某在收购野生动物后,转手卖给一些餐饮店或消费者,被当成“珍馐”被端上餐桌。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正是野生动物消费市场刺激了野生动物的源头犯罪。在这条黑色利益链上,一只野生动物从猎户手中卖出,经几个环节转手,端上餐桌的价格可翻几倍,甚至数十倍。
一名刘姓食客交代,2018年,他在刘某某处购买一只活体斑羚,怕被别人看见不好,于是将其拉到山上宰杀,把肉拿到餐馆加工,用于请客。
解某某在刘某某处购买过穿山甲和斑羚食用。“以为他(刘某某)有手续,是合法的,他称特种行业不仅可以养,还可以收购。”解某某交代,购买野生动物宰杀后,在家中和亲戚朋友一起吃了。
这起案件中,警方还查获了高鼻羚羊角、犀牛角、巨地穿山甲、大象皮张、麝香、斑羚角等大量纳入野生动物国际贸易公约的极危动物制品和国家保护动物制品。
猎户、收购商、食客都成被告人,37人获十三年、十一年、五年等不同刑期并处罚金……
2020年6月16日,普格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刘某某、艾某某等37人受审,前端的猎户、中端的收购商、末端的食客都站上了被告席。
经过法院审理,近日一审宣判,37名刑事被告人获十三年、十一年、五年等不同刑期并处罚金,30名刑附民被告人被判承担公益赔偿金458577元,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记者 江龙 摄影报道(部分图片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