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实施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

2.0工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市教委各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建设重要讲话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按照《天津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国家实验区建设方案(2022-2025)》要求,在实施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1.0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现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的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市教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实施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2.0工程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市教委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实施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

2.0工程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建设重要讲话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按照《天津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国家实验区建设方案(2022-2025)》要求,在实施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1.0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现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的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决定实施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2.0工程。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公平为先,坚持质量为重,坚持活力为源,坚持保障为基,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力度,增强优质教育资源再生效能,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到2027年,在全市形成一批理念先进、机制创新、品质卓越的合作共建学校、示范学区、优质教育集团、城乡学校帮扶共同体和区域教育发展共同体,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布局更加合理,覆盖面和受益面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活力进一步增强,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明确辐射引领任务

(一)优化市教委直属学校合作办学

1.工作目标。市教委直属学校优质资源辐射区域布局更加优化,合作办学模式更加健全,合作共建学校达到35所。

2.工作任务。推动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在滨海新区优先布局、优先建设,做优做强市教委直属学校等优质资源与滨海新区合作共建的14所学校,推进耀华中学、新华中学等与滨海新区合作办学进程,加快建设耀华中学滨城学校、新华中学京津合作示范区学校等合作共建学校。统筹市教委直属学校与河北区、河东区、红桥区等中心城区新建学校合作办学,重点建设耀华中学红桥学校、天津一中河北学校、天津一中河东学校等。统筹市教委直属学校结对帮扶远城区,加快推进南开中学宝坻中关村学校建设。

3.工作机制。按照“公办属性、属地管理、品牌输入、团队帮扶”的原则,制定市教委直属学校合作办学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市教委直属学校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合作举办中小学行为。每个区市教委直属学校合作办学学校原则上不超过1所,市教委直属学校与合作办学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合作办学工作组,协议期内合作共建学校书记或校长由市教育两委会同各区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需求,双方协商采取委任、聘任等方式选派,作为区委管理的干部。合作共建学校教师由市教委直属学校指导组织招聘,并在市教委直属学校涵养培训1至2年。建立党建引领、联合培养培训管理队伍和骨干教师队伍、干部教师双向交流任职、共享教育教学资源、应用推广教科研成果等机制,共享优质学校品牌,实现合作共建学校高位起步、优质发展。

(二)优化区域教育发展共同体

1.工作目标。统筹建设14个区域教育发展共同体,实现全市所有区全覆盖,不断缩小中心城区区域间教育差距,整体带动环中心城区、远城区、滨海新区提升区域教育品质。

2.工作任务。推动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分别与河北区、红桥区、河东区结成“一对一”区域教育发展共同体。统筹和平区与滨海新区结成区域教育发展共同体。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与环中心城区、远城区10个区域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每个共同体内参与合作交流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教科研单位等建立合作联盟。鼓励充分利用区内优质教育资源,与区域内或跨区域新建学校合作办学。

3.工作机制。各区成立区域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工作组,研究签署共同体建设合作协议,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合作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方式、条件保障等方面内容。建立健全区域教育发展共同体长效发展机制,鼓励双方通过党建引领,学科基地、课程资源、实践基地共建共享及干部教师联合培养等举措,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区域教育发展新格局。

(三)优化远城区区内城乡学校帮扶共同体

1.工作目标。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现远城区区内乡村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帮扶全覆盖。

2.工作任务。武清区、宝坻区、蓟州区、静海区、宁河区等5个远城区优化区内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推进远城区城镇优质学校与区内乡村学校、相对薄弱学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等多种模式,建设好150个城乡学校帮扶共同体。实施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行动,在校舍、体育运动场地、信息科技教室等办学条件方面加快补齐农村学校的短板弱项,推进“5个100”(乡村优秀校长和园长、乡村思政骨干教师、优秀乡村青年教师、乡村学科骨干教师、乡村骨干班主任各100名)骨干教师引领培训项目和农村教师全员培训项目。

3.工作机制。各区要坚持以城带乡、以强带弱,通过党建引领、理念互通、管理互鉴、课程共建、师资共育、资源共享等方式,持续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乡村学校辐射。健全帮扶激励机制,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和职称评审向乡村教师倾斜,督促各区持续落实乡村教师增加绩效工资政策,引导和支持优秀教师在乡村学校稳定从教。

(四)优化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

1.工作目标。全市建设100个中小学教育集团,创建50个市级优质教育集团,覆盖全市16个区。

2.工作任务。组建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新华中学、实验中学、实验小学6个市教委直属学校教育集团。各区制定集团化办学工作方案,按照优质带动、强弱结合、相对便利、规模适度原则,在区域内或跨区域组建教育集团。优化教育集团布局,优先将相对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和新建学校纳入集团。

3.工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学校组建或加入教育集团,应经牵头校和成员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综合考虑发展需求、资源条件、辐射覆盖面等因素,合理控制教育集团规模,原则上成员校不超过10个。鼓励集团管理模式多样化,完善“单法人一体化、多法人联合体”等集团治理结构。建立集团动态孵化机制,成员校成长为新的优质教育品牌后可逐步脱离集团管理。建立集团预警淘汰机制,对办学效果提升不明显的,实行黄牌预警、红牌淘汰。

(五)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化办学

1.工作目标。各区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学区化办学,建好50个市级示范学区,覆盖全市16个区。

2.工作任务。加强学区集群文化建设,根据学区内学校办学实际和文化传统,促进和谐共生,提升办学品质。建立学区教研工作室,组建名师教育教学指导团队,分学科、学段和不同主题开展集体备课、联合教研、专项研究、教学比武等活动,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搭建教育教学交流平台,培育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

3.工作机制。各区结合实际指导学区建立管理委员会、理事会,组织协调学校、家庭、社区以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学区建设与管理,构建多元共治的学区治理模式。健全一体化教学教研机制,建立定期视导制度,开展教育教学诊断,精准分析学情,及时解决教育教学问题。完善资源共享机制,统筹各校文体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劳动和校外教育基地等资源,通过延长开放时间、错峰排课等措施,促进资源多元供给、充分共享。

(六)优化数字化教育资源供给

1.工作目标。升级完善覆盖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的基础教育精品课程资源库,不断扩大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覆盖面,以数字技术赋能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工作任务。加强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市级试点应用,推进天津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创新精品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模式,促进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教育教学模式变革。利用天津基础教育网络教研平台,组建市、区、校三级网络研修共同体,建立名师网络教研工作室。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应用,着力提升师生数字化素养和能力。

3.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级教研部门统筹、区级教研部门分工协作、各学校积极参与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完善基础教育精品课程资源库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修订要求,不断优化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供给体系。

三、加强资源条件保障

(一)优化干部教师资源配置

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形成与集群发展相适应的教师招聘、培养培训、职称评聘、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制度体系。强化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各区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提高到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20%,加强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完善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将干部教师参与交流轮岗及工作表现作为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绩效工资分配、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要有2年在薄弱学校或乡村学校等任教经历,将到薄弱学校或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支持南开中学等市教委直属学校,试点组团联合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开展招聘推介和宣传。探索教育集团、学区统一开展教师招聘,建立新招聘教师在牵头校见习培养制度。

(二)强化教科研专业引领

围绕立德树人、学科建设、课程开发、教学改革、师资培养、数字教育、资源共享等内容,开展专题“精品教研”等教科研活动,持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持续推进市、区两级教研员定点帮扶乡村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教科研机构要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提供专业指导服务。

(三)加强经费投入

市、区两级财政部门从条件保障、资源建设、人员培训、活动开展、人员绩效等方面,为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工程提供经费支持保障。各区在与市教委直属学校合作办学协议期内,提供经费保障,用于市教委直属学校参与合作共建和提升发展水平。对参与结对帮扶环中心城区、远城区和滨海新区的市教委直属学校,以及与环中心城区、远城区和滨海新区结成区域教育发展共同体的中心城区学校,根据派出干部教师人数,按照每人每年2.4万元标准增加派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奖励帮扶支教的干部教师,所需资金由接受帮扶区财政承担。

(四)强化成效监测评价

建立健全“捆绑式、一体化”评价制度,探索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强化过程评价与增值评价,重点评价优质资源总量增加、校际教育差距缩小、牵头学校辐射带动、成员学校融入提升以及学生和家长满意度等情况,诊断办学成效,提高办学质量。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把评价结果作为干部教师奖惩、职级评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发区域、学校、干部教师的积极性,形成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工作良好生态。

四、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市、区两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为工程实施提供支持保障。各区、各直属学校要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制定落实措施和配套政策,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教育督导

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推进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区落实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营造良好生态

各区、各直属学校要及时总结、提炼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以点带面,宣传推广新涌现出的“家门口的好学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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