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0日,廊坊市商业银行的更名请示得到中国银监会批复,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廊坊市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廊坊银行,成为河北省首家更名的城市商业银行,这标志着该行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已经成为一家立足廊坊、服务河北、面向全国的跨区域商业银行。
该行成立以来,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历史演变。截止2008年末,全行资产总额由成立之初的10亿元增加到96亿元,增长了8.6倍;各项存款余额由成立之初的7亿元增加到90亿元,增长了12倍;各项贷款余额由成立之初的4.9亿元增加到58亿元,增长了10.8倍。累计实现各项收入21亿元,实现利润7亿元,人均创利税200多万元。拨备覆盖率199.2%,资本充足率10.53%,不良贷款率1.44%。相当于8年再造了8个商行。该行成功引进了北京银行战略投资者。率先在全国金融系统实施并通过了IS09001和IS014001质量/环境管理体系两项国际标准的一体化认证。多项指标在全国百余家城市商业银行中位居前列。并先后获得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08中国最佳成长性中小银行,2008中国最佳小型城市商业银行,中国最具竞争力30家金融机构,中国金融业创新奖,全国优质服务月先进单位,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档案工作优秀单位,河北省学习型组织示范单位,河北省金融系统先进集体,河北省用户服务满意企业,省、市信用优良企业,省、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省、市企业文化先进单位,省、市纳税信用等级A级企业和廊坊市先进集体,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金融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该行优异的工作业绩、规范的经营管理、良好的数据指标、优秀的企业文化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一致称赞,特别是各项监管指标达到历史最优,符合银监会规定的更名条件,促使该行成功实现更名。
(通讯员柏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