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渔业产业发展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订和实施的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制定养殖水域规划,确保淮南市渔业合理、适度、有序发展,为渔业建设营造良好制度环境,提供政策扶持、资金扶持和服务支持。同时,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农业(渔业)、林业、水利、交通、国土、财政、环保、矿务、旅游、科技等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努力营造渠道畅通、运行高效、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细化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规划任务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加强对规划的跟踪、监督和阶段效果评估,适时调整修订规划,不断增强规划的指导性。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养殖证管理系统,加强水域滩涂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动态监管和信息反馈,利用数字投影信息等监测手段,建立水域滩涂保护与利用管理为主要目的管理信息系统,掌握养殖证的实施情况,协调处理好有关问题。必须完善各种保障服务体系和执法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强化水域滩涂合理使用的执法力度。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根据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养殖水域的环境保护;要健全淮南市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渔业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市、县多级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渔业环境监测站,积极开展水产养殖区的环境和病害监测,提高养殖环境灾害和养殖生物病害的预测和防治能力,减少水产养殖经济损失;同时,通过科学合理的养殖布局及养殖品种结构调整,减少养殖自身的污染,提高养殖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渔业健康持续发展。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渠道、方式进行宣传,重点宣传规划关于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划定的有关内容,明确禁养、限养、可养范围,对规划进行广泛的科普解读,做好优势特色品牌培育宣传等,营造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依托省内外水产科研院所高校的智力资源,对辖区内渔业从业人员进行常态化技术培训、指导,推广渔业新技术模式和环保理念,提升渔业经济效益和社会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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