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城乡规划局

村庄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决定了公众参与是村庄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村庄规划的本质是以公众参与为主的新社区规划,村庄规划的核心在于培养村民的自组织能力,让村民持久受益。临沧市城乡规划局在临沧市临翔区周家组地震恢复重建村庄规划编制中,创新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的形式,积极探索了公众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的制度框架,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要做法及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在实践中,规划编制者(临沧市城乡规划局驻村工作人员和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院规划师)把维护群众利益、解决实际问题和发扬基层民主结合起来,具有多重身份:引导村民参与规划、表达诉求的引导者,整理需求、挖掘资源、分析研究、制订方案的规划者,联系政府与村民、统筹双方利益的沟通者。规划编制者采取宣传发动、村民访谈、会议座谈等群众参与方式,让农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以参与达成共识,以参与促进能动,让农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调动农民积极性,维护好、发展好、支持好农民群众作为村庄建设的主体地位。一是召开群众会议,讲解村庄规划的目的和作用,宣传村庄规划在美丽家园建设中的重要性,动员全体村民齐心协力、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开展村民逐户访谈活动。深入了解村民地震受灾情况、生产生活状况、民居建筑情况、灾后重建能力,收集村民灾后重建的意愿、对村庄规划建设的设想,以及对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召开座谈会议,组织村民代表、美丽家园建设理事会、村两委、乡政府、灾后重建工作组、规划编制单位共同参与的座谈会议。分析比较优势,产业发展情况,民俗文化特点,科学准确村庄规划原则、指导思想、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

二、尊重群众意愿,编制高度融合规划。规划的编制过程是价值的选择和判断过程,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编制人员与村组干部、老党员、致富带头人、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外出乡贤、热心人士进行广泛交流,开展入户调查,深入了解掌握公众对村庄发展、重建方式、房屋结构类型、产业发展、重建资金筹集等意愿,实地查勘村内地形地貌、景观空间等规划要素,以“生态、绿色、和谐”为主题,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农民诉求和村内实际情况为主要依据,以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以问题(建设成什么样的村庄?建设或整治些什么?资金怎么筹集?)为导向拟定规划方案,通过规划编制人员在公示现场讲解与多次质询,确保规划符合当地实际和农民意愿,确定最终方案。与此同时,规划编制总体上采取了由领导、专家到村民,再由村民到专家反复沟通交流、质询答疑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倾听民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编制方式,从规划安置点选址、规划设计、户型确定等所有环节,充分尊重民意,发动群众参与,调动农民热情,体现“群众主体、政府引导”的思想,强调农村建设的主体和农民的意愿以及农民的参与,从源头上解决规划编制的可操作性和项目落地问题,使村民更好地献计规划、理解规划、执行规划和监督规划。通过采取上述办法,使规划编制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由原有的政府主导模式向村民主导模式转变,村民真正成为村庄规划的决策和实施主体;二是由原有复杂规划向简单、实用、朴实规划和实施计划转变;三是由技术性的规划向公共政策转变,村民广泛参与村庄规划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政策的制定。

三、发挥主体作用,推进规划高效实施。在恢复重建过程中,按照任务到户、责任到人、服务到家的要求,充分发挥群众“主人翁”的主体地位作用,村民主动参与项目建设、自觉执行村庄规划、共同监督规划实施,有效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法律性,有力确保了恢复重建科学、合理、有序推进。根据村庄规划的规定,村民主动无偿提供养殖小区、公共活动场所建设用地,主动无偿避让村庄道路、古树名木;针对原址恢复重建中的宅基地比较拥挤问题,村民主动外迁,无偿提供原宅基地,保障了规划的有效实施。通过物质环境的建设、地方特色的展现、公共空间质量的提升、历史文化的传承、村民互助的开展,促进了村民、集体、自然的和谐融合关系,并努力促进了以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为抓手的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人居环境体系、现代农业产业结构和新型农民组织方式、农民现代生活方式和农村先进管理模式,使规划从蓝图导向走向实践导向,从仅重视空间结构到关注社会关系的重构;从物质规划变为有弹性的行动规划,形成可借鉴、可实施、可见效的村庄规划编制组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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