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省份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参加竞争性评审时的申报方案,在加快制定或修改完善本省份具体实施方案的同时,分年度统筹安排好“优质粮食工程”3个子项的实施规模和实施范围,避免安排畸轻畸重。粮食主产省份要协调推进产后服务体系建设、质检体系建设、“中国好粮油”行动各个方案的实施。粮食主销省份和产销平衡省份要以质检体系建设和“中国好粮油”行动为重点,同时适当安排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攻坚决策部署,在安排具体项目时,要向本省份的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倾斜。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要保证为种粮农民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的粮食产后服务,确保在“十三五”期末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的目标。质检体系建设要坚持“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原则,向辖区内粮食主产区域、新建粮食检验机构适当倾斜。“中国好粮油”行动要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目标,充分发挥中央、省级以及地区性大型国有骨干粮食企业的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重点支持有基础、有实力、有品牌、有市场占有率,且能带动农民扩大优质粮食种植、增加绿色优质粮食市场供给的企业,尽快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加快推进产业升级,提升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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