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射阳县纪委在实际工作中,从关键环节入手,不断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办案程序和行为,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工作的水平。
一是规范办案程序监管机制。为着力解决在查办案件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案件管理部门注重对办案程序的指导,出台了《案件线索初核工作办法》、《案件检查工作流程图》、《违纪案件查处及监督管理同步运行流程图》和《射阳县实行“三统一全”案件监督管理模式暂行办法》(即统一管理案件线索、统一规范工作程序、统一协调反腐力量、全程跟踪督办)等一系列办案规定,对初步核实、信访审结、立案呈批、案件调查、移送审理、处分决定等环节所形成的办案文书以及“两规”、“两指”等重要办案措施的审批文书,由案件管理室建立台帐资料,实施备案监督,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办案行为。加强对使用银行查询、电信查询等措施严格把关,确保各种办案措施不滥用、不误用、不越权使用。近年来,我县纪检纪检监察组织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因程序不规范引发当事人申诉。
二是实行案件移送预审制度。制定出台了《射阳县纪委、监察局基层案件预审办法》,规定本委各室自办案件在移送审理前,都必须由本室未参与案件调查的同志先期预审,提前进行审核把关;基层报送的重要案件在移送审理前,均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逐件把关,从程序、证据和定性等方面查找调查环节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拾遗补缺。与此同时,我们对列入预审的案件案件监督管理室都实行登记管理,记载预审环节所发现的内容,既提高预审人员的业务水平,有能提高案件检查环节的查办质量。2009年以来,有178件案件在移送前实行了预审,发现问题162个。近两年在全市组织的案件质量检查中,我县案件合格率达100%,优质案件的比例居于全市前列。
三是注重办案队伍水平提升。一是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理论素养。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县纪委办案骨干业务辅导、案例研讨、组织测试等多种途径,对办案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同时,县纪委将近年来案件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并以实际案例做模拟示范,以此指导和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理论业务水平。二是组织“评案促优”。健全完善“一月评一案”制度,由分管书记牵头,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审理室具体负责,每月安排一个案件或举办办案业务技能比赛,组织办案人员查错找漏,畅谈体会,交流心得,切磋技巧,剖析办案难题,三是实施“以案代训”,丰富办案人员实战经验。今年以来县纪委以实施重要办案措施案件为平台,先后轮流抽调20多人到办案点全程参与案件调查,使他们在办案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既锻炼了整体队伍,开拓了眼界,又培养了一批办案骨干。(射阳县纪委案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