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

《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集团联盟)化办学改革促进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集团(联盟)化办学改革

促进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育品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促进我市基础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集团(联盟)化办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基础教育进入全面提高质量新阶段之际,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三标杆一率先”工作部署和全市教育“三聚两先一名市”的总体目标,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按照“系统规划、有序推进、提升质量”的工作思路,不断优化办学机制,提升办学品质,为建设教育名市,实现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全面总结我市学校集团(联盟)化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集团(联盟)化办学机制和评价体系,调整、优化集团(联盟)内部结构,扩大集团(联盟)化办学覆盖面,做到布局更合理、方式更多元、机制更完善、质量更过硬,全面形成城乡一体协同发展、优质学校集群发展、区域教育品牌发展的基础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样态。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协同发展

鼓励伙伴共进、集群发展,建设新型的学校关系,形成稳定有效的发展共同体,不断增强教育集团(联盟)的品牌塑造力,全面提升集团(联盟)成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协同发展。

(二)聚焦内涵发展

聚焦内涵发展,以任务为驱动,实施课程共享、教研共进和文化共建“三大行动”,深化集团(联盟)化办学机制创新与教育变革,整体提升我市基础教育品质。

(三)注重特色发展

立足自身实际,凝聚集团(联盟)化发展共识,建立和培育特色教育项目和教育质量体系,铸造特色教育品牌,以品牌教育促进集团(联盟)学校多元发展。

四、主要工作

把集团(联盟)化办学作为教育机制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引导集团(联盟)品牌发展、优质发展,不断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内涵建设,完善保障体系,推动我市基础教育再上新的台阶。

(一)优化运行体系

优化集团(联盟)运行体系,以品牌铸造凝聚学校发展力,以机制协同强化学校执行力,以项目运行发挥学校创造力,全面建成科学有效的集团(联盟)化办学的运行体系。

1.优化重组教育集团(联盟)。坚持“基于传统、相对集中、尊重认同、有利成长”的原则,优化重组集团(联盟),形成集群优质发展新样态。进一步探索多校区有机统一的横向集团化办学机制,以“1(中心学校)+S(校区)+N(联盟学校)”的方式,逐步建设好6~8个教育集团,推动优质学校多区布局,同时带动相关联盟学校共同发展。继续做好梁丰、沙洲和暨阳等系列化品牌学校建设,深化不同学段有机贯通的纵向联盟化办学机制,形成以育人方式变革为核心的学校发展共同体。

2.建设完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集团(联盟)管理体系,集团总校设置总校领导机构和中层管理机构,负责集团的文化总体规划建设、教师发展和项目实施与管理,集团发展水平与集团总校长年度绩效考核挂钩;集团各校区设立校区校长、副校长,校区校长、副校长职级按同学段学校校长、副校长职级配备。联盟牵头学校设立分管校长,指导、落实相关工作;成员学校作为集团(联盟)的组成部分,按照集团(联盟)办学愿景和总体规划,制定发展目标,承担项目建设;成员学校校长全面负责集团(联盟)化办学工作,同时明确分管领导及项目负责人。集团(联盟)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

3.聚力构建文化认同。集团(联盟)要坚持品牌引领、文化融合、互为目的的发展共识,打造强文化认同的紧密型学校发展共同体。努力构建集团(联盟)核心价值和共同愿景,在实践中强化认同;同时,鼓励成员学校结合本校实际,突出办学特色,构建核心价值观与办学特色相统一的集团(联盟)文化。深入推进集团(联盟)章程建设,将学校的发展,纳入到统一的集团(联盟)组织框架体系内,厘清各方权利与义务,形成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权责分明的集团(联盟)学校发展样态。

(二)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集团(联盟)化办学工作机制,突出品牌影响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和社会认可度等核心指标,强化对集团(联盟)化办学工作的评估指导,促进集团(联盟)学校协同发展、整体提升。

1.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建立集团(联盟)内部联席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项目建设推进会,分析集团(联盟)发展状况,交流工作,提出集团(联盟)发展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科学、规范推进有关学校治理、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学科质量及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工作。重点建设好联合教研机制,积极推进大备课组、大教研组教研活动,完善内部教科研机制,开展项目化、主题式教研工作,实现资源互补增值,提高教学质量。系统实施质量监控机制,制定统一的集团(联盟)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充分利用学业质量监测数据平台,建设集团(联盟)质量跟踪监测机制,实现资源共同享用、问题共同分析、措施共同研讨、质量共同提高。

2.实施项目管理机制。集团(联盟)要根据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状况以及自身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教学改革实验、精品课程开发与实施、学业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基础教育内涵提升、教师流动与专业成长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并确定项目,以项目为驱动,通过项目研究实践,激发学校改革创新活力,提升集团(联盟)办学水平。市教育局要对集团(联盟)所实施的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对通过立项并取得成果的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3.建设绩效评估机制。市教育局制定专项督导办法和评估体系,注重过程性评估,采用分段、分层等评估方式,重点围绕集团(联盟)品牌影响力、教育质量以及社会认可度等方面,对集团(联盟)办学绩效进行评估。实施绩优退出机制,教育集团中的校区学校,在绩效评估中连续获得优秀,尤其是在品牌建设、办学质量和群众认可度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可以独立建制,成为联盟成员学校。集团(联盟)要制定内部评估机制,对成员学校教育管理、内涵发展、办学质量等进行评估考核,促进成员学校的发展。

(三)提升办学效益

各镇(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联盟(集团)化办学工作的支持,由市教育局牵头,在政策扶持、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集团(联盟)化办学效益最大化。

1.强化专业指导。市教育局要加强集团(联盟)化办学工作指导,选派我市教育智库专家团队成员等教育专家担任作为集团(联盟)建设的长期指导专家,对各集团(联盟)的办学方向、科研项目、学术成果等进行审议和评估,并对各校的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培养等工作进行科学指导和监督。

2.实现资源共享。集团(联盟)要充分实现内部优质资源共享,实现内部管理过程最优化,优质资源利用效果最大化。优化师资培育和共享机制,合理加强集团(联盟)中心校师资配置,发挥中心校教师培养优势,并有计划实现优秀师资向校区学校、联盟学校流动。重点突出课程共建共享,整体规划课程建设的进程,高质量实施国家课程,开发优质特色课程,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发挥信息平台在校际课程资源共享方面的作用,建立多种形式的优质共享课程资源库,拓展师生教学时空。

3.注重成果呈现。教育部门要注重经验总结与提炼,尤其是在学校管理创新实践,共享课程的开发、实施与评价,品牌发展与特色建设等方面,要形成区域特色与经验。搭建平台载体,不断优化全市课改交流展示活动机制,建设集团(联盟)课改交流平台,为集团(联盟)办学成果提供展示平台;积极对接相关媒体,及时总结相关经验,提升集团(联盟)办学品牌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之下设立深化集团(联盟)化办学专项工作组,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和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组员,统一负责全市集团(联盟化)化办学工作的领导、规划、协调、组织和实施。各镇(区)要对所属学校集团(联盟)化办学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各集团(联盟)结合自身实际,做好章程建设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

(二)完善督导评价。市教育局要将集团(联盟)化办学纳入督导内容,制定考核指标,综合评价建设成效,全面评估每所学校发展情况。各镇(区)要把所属学校在集团(联盟)化办学中取得成效作为评价学校的重要内容。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建设评估,建立健全社区和家长参与建设的评价机制。对集团(联盟)立项实施的项目进行经费支持,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定期组织集团(联盟)化办学的研讨会、现场会和推进会,总结提炼建设经验,宣传推广建设成果。各集团(联盟)定期组织校长学习培训,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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