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法律圈都在讨论互联网+法律,那么到底互联网+法律是什么,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我把我的理解分享给大家,希望能给在座的同行一些启发。
首先我们来看“+法律”前的这个“互联网”到底是什么?
以这个时代互联网的三大巨头(BAT)为例,百度(B)做的是人与信息的连接,阿里巴巴(A)做的是人与商品的连接,腾讯(A)做的是人与人的连接。
好了,关键词出来了,“连接”,互联网的本质就是连接。
今年,滴滴的程维说了这样一段话“互联网上半场,互联的机会,连接的机会已经过去了。下半场就是人工智能,连完以后开始有了数据,开始有了计算能力,开始有了更先进的算法,人工智能是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算法,第二件事情是大规模的云计算能力,第三件事情是海量的数据沉淀。”这段话开启了互联网上半场与下半场之说。
同样我们以三个最近比较火的公司(TMD)为例,来看看下半场到底是什么?
今日头条(T),相信很多人手机里都有这个APP,而且每天停留在上面的时间还不少,不知道大家是否发现,本来我只是想去今日头条看看新闻或者八卦,可当我打开后就根本停不下来了,会不停的往后刷,为什么 ?因为它是在用技术算法推动信息的分发,也就是它会记录你的阅读习惯,根据你的阅读习惯去推荐内容给你,你停留的时间越长,阅读的内容越多,它就越了解你,让你越欲罢不能。
美团(M),美团和大众点评合并后,应该是餐饮领域的NO.1了,现在当我们外出用餐选择餐厅时,一定会先去上面看看其他人的点评,当我们就餐完毕结账时,也一定会看看上面有没有折扣,这就是美团所做的,围绕用户的消费场景构建产品,核心是由我们每个就餐者建立起来的评价体系和使用场景。
滴滴(D),可能更多的人觉得滴滴做的是共享经济,减少空载率,其实它更大的价值在于其所拥有的我们大家出行的数据,滴滴在做的是在云端构建一个人工智能的交通引擎(滴滴大脑),优化出行。
大家如果仔细思考一下,我们会发现,下半场的今日头条,其实做的是人与信息的连接,美团做的是人与商品的连接,滴滴做的是人与人的连接,但是玩法已经不一样,它们用的是技术(Technology)、场景(Moment)、和数据(Data)。
换句话来说,就是程维所说的人工智能的三件事“算法、大规模的云计算能力、海量数据的沉淀”。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法律行业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探索:无讼的法小淘、斯沃茨的推之、真泽的法狗狗。
我们先来看看法狗狗,它对外的名称是人工智能助手,它是由真泽的刑期预测系统迭代升级而来。
我们进入它的网站(移动端在微信公众号内也可以使用)会看到有一个罪行分类,我们以交通肇事罪为例,点击进入后,可以看到会有一些事实的选择,如重伤还是死亡,事故责任是全责还是主要责任等,我们选择死亡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我们看到就会出现一个案情预测结果,预期刑期10-18个月,缓刑可能性78%。同时还可以看到一些详细的报告内容,包括那个刑期所占比例最高,以及以往已经生效的判决,法律依据,常见问题等。另外,对于一些特殊案情,还会根据特殊案情给出特别的分析。
法狗狗预测系统介绍 - 腾讯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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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观看法狗狗功能演示)
我们再来看看推之。推之目前推出的主要是交通赔偿、劳动纠纷、婚姻家事三个类别的智能分析,我们以交通赔偿为例,点击交通赔偿,会出现“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以及会去选择是车方还是行人,当我们选择车方,会出现“我的损失怎么赔”进而跳出“赔偿计算器”,根据计算器中的表格填写相应的案件事实即可计算出赔偿的数额。
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和推之团队曾经有个设想,将交通事故案件做进一步深入,除了赔偿计算器是否还可以做“诉状自动生产”。
其实基本原理是一样的,我们输入基本的案件事实,比如当事人的信息,车辆的信息,保险的信息等,一份诉状就可以自动生产,由于是机器完成,这个成本可以降到很低,2快钱,不是危言耸听。当然诉状生成后也还会有预约律师,以及获取更多法律服务的选项,除了提供服务,也是做客户的筛选。
我们讲了TMD也讲了法律行业的法狗狗和推之,这里我们来做个总结分析和比较。
我们发现不管是BAT还是TMD都属于右上角这个象限,它是高频和可以标准化的。
而法律服务则属于左下角的专业服务领域,它是低频和个性化的。
我们再来看一张图,这张图说的是产品总价值,
产品总价值=用户数×人均价值
就简单服务领域而言,互联网上半场,是用户数在剧增,用户红利见顶后,下半场的空间在人均价值,下半场更深刻的变化是对数据的挖掘。
当然这说的是简单服务领域,法律服务是不是这样呢?我们拆分来看。
先看用户数,从BAT到TMD,获取用户的方式不是免费就是高补贴,滴滴快滴合并前的补贴大战还历历在目。
我们法律服务领域呢?也要通过免费吗?
关于是否该免费咨询的讨论好像一直就没有停过。
我们认为法律服务领域获取用户既要用上半场的连接,也要用下半场的人工智能,也就是我刚才提到的筛选。
我们先来看连接,法律行业的连接经历了三个阶段:
门户网站展示的1.0阶段,可能有些律师现在还在做,比如在中顾网、华律网上通过购买展示位的方式,展示自己的各方面信息(当然这些传统门户网站也在转型,也有许多新的尝试,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比如华律网,在移动端,微信端都有很好的表现);
搜索引擎推广的2.0阶段,这个阶段可能还是目前的主流方式,也就是通过百度竞价,包括360搜索,搜狗搜索的竞价,在老百姓搜索某个法律问题或咨询时将自己的网站排名靠前;
社交媒体营销的3.0阶段,这个应该说在湖北才刚刚起步。
不管哪个阶段,我们认为都是在试图为律师打造一个品牌,用现在很热的说法,打造个人“IP”。
我们重点来讲讲社交媒体营销,社交媒体营销还有另一种表述叫社会化营销。我把它分成三个部分,
一个是内容,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自媒体,包括微博、微信公众号、知乎、分答等;
一个是社群,包括线上的如微信群、QQ群,线下的沙龙、论坛、研讨会等,社群也是目前比较火的概念,但大家往往片面的理解为线上的微信群及QQ群,其实对于我们法律服务领域来说,线下部分的研讨会、论坛等的社群价值更大,因为它更集中,更精准,也为法律人更善于应用;
最后是广告,这个广告是区别于传统广告的,主要是指微博上的粉丝通以及微信的朋友圈广告,为什么说区别于传统广告,因为这两种广告的精准度是我们难以想象的。
尤其是微信朋友圈广告,之前朋友圈广告准入门槛是很高的,可能投放一次就需要四五百万的投入,但今年微信开放了朋友圈广告,向地方放开,现在最低只要300块就可以投放一次。
为什么说它精准,微信现在是国民应用,且是占用我们时间最长的APP,我们在使用时可能更多的是出于通讯和社交,但当我们在进行通讯和社交时,其实沉淀了大量的数据,比如我今天在这里跟大家做分享,可能分享完了我就会发一个朋友圈说我今天在这里跟黄石的同行做交流,末了,很有可能还会选择一下地址,证明我在黄石,正是基于这些我们看似平常的举动确让微信更全面的认识我们,了解我们,朋友圈广告也就基于此。
目前它可以精准投放到街区,同时它还会基于朋友属性,如果你点了该广告,它会基于分析将广告投到你朋友的朋友圈,看过朋友圈广告的应该会有这种感受,一个朋友留言后,后面会看到几个你其他朋友的留言。朋友圈广告稍微多讲了点,因为智善目前正在做这方面的尝试,不久可能就会为律师量身制作一些朋友圈广告。
刚才讲到连接是为了打造律师品牌,打造律师IP,那么超级IP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大概可以用这5点概况:
1、独特的内容能力;
2、自带话题的势能价值;
3、持续的人格化演绎;
4、新技术的整合善用;
5、更有效的流量变现。
关键点就在这第5点上,更有效的流量变现,也就是我们说的用户数。
下面我们以这几年在全国刮起旋风的刑事辩护为例,做个分析。
第一个是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他们有个网站“为你辩护网”以及同名的微信公众号,如果你搜索刑事辩护,这个网站一定排名前列,他们的微信公众号在全国的律所公众号排名中也是常常跻身前20的,另外他们有一个培训的机构“庭立方”是给律师做刑事辩护培训的。
我们再来看看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尚权所应该是全国第一家对外宣布只做刑辩业务的律所,他们创立的尚权刑事辩护论坛每年一届,已经办了10界,另外他们做的“燕山星语”是一个线上的培训项目,邀请刑事领域的专业律师进行实务方面的分享;
最后湖南真泽律师事务所,刚才已经讲到。
我们来分析以上三家律所,你会发现,我们刚才讲到的我们认为的法律服务领域获取用户数的两种方式,连接和人工智能在他们身上都能得到很好的例证。
再用一组数据来给大家一个更直观的感受,:
2015年一审刑事案件数量为1126748件,
以全国平均辩护率25%计算,有律师参与辩护的案件为281687件,
做刑辩的律师常常讲我们的愿景就是提升刑事案件的辩护率,
我们以辩护率提高1%为例,它将为律师带来11267件案件。
所以说对于法律服务领域我们的用户红利还有很多。
分析完用户数,我们再来看人均价值,
人均价值其实包括两个部分:人均消费和人均使用时长,用零售业的术语表述,是件单价和连带率。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先来看看零售业的这个公式,
销售额=销售单数×客单价;
销售单数=进店人数×成交率;
客单价=件单价×连带率。
我们把它换成法律服务则是:
总收入=客户总数×客户单价;
客户总数=需求人数×成交率;
客户单价=案件单价×回头率。
客户总数的问题,前面在讲用户数时已经提及,这里就不再展开。
我们重点来看客户单价,先来看案件单价,如果我们想提高案件单价,无非从两个方面展开,降低成本和提高价格。
如何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是最有效的方法,而提高效率则可以从标准化、流程化、智能化入手;
提高价格则可以从产品化入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将无形的法律服务有形化,通过拆分办案流程,在各个流程中呈现服务内容,将律师的工作更直观全面的展示给客户。
回头率,我没有用连带率而是回头率。
先解释一下连带率。比如你去商场是为了买上衣,而导购为你搭配了一条裤子,你觉得搭配的很好,两件都买了,这就是连带率,而在法律服务领域,虽然也存在连带率,尤其是在企业法律顾问领域,一个企业也许是基于劳资纠纷委托你,而同时企业又有合同纠纷处理,可能基于你的能力而全部委托你办理。
我为什么将连带率改成回头率呢,因为这种所谓的连带率是和专业化相背离的,对于我后面讲到的效力提升也是阻碍的。我个人更倾向于使用回头率,他是基于你的专业能力形成的口碑带来的二次消费。这里还要说明一下,为什么客户单价=案件单价×回头率,比如说回头率是2,那么你就是用一次获课的成本带来了两个客户,虽然两个客户是同一人,但带来了2倍的收入(假设同样的收费)。
回头率来自于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这里标红了两个词“效率”、“高效”,引出了我们今天要分享的另一个公示:
交易总效率=匹配效率×生产(服务)效率,
这个是刚刚获得1.2亿融资的蒋大大提出来的。
蒋律师认为高频简单的服务提升匹配效率效果显著,而低频复杂的服务,比如我们的法律服务则是提高生产效率效果更显著。因而他提出,
对于专业服务来说提升生产效率更重要。
回到我们刚才讲到的产品总价值的图上,匹配效率是在说用户数的问题,生产(服务)效率是在说人均价值的问题。
那么我们如何提升服务效率?我们认为是新工具和新技术。
新工具方面,我推介三款,
一个Tower,这个北京大成(成都)的罗毅团队在新三板领域,律和同盟的古城在劳动领域都做得比较好;
一个印象笔记,这个个“青狮科技”的镐赞做的很好,
最后是思维导图,这个我们团队经常使用,对于项目复盘或者庭审准备会有很好的效果。
其实新工具只是一个表现。提升效率的最优方式,是这些年圈内人一直在探讨的专业化,我们觉得当你专注于某一领域后,你会发现效率的提升会成为一个自然的结果。
还是以刑辩为例,当你专注于刑辩时,你每天关注的资讯,研究的法律、案例都会更集中,知识管理会更容易有效,开玩笑的说法,你只开刑事案件的庭,天天见的也就只是刑庭的法官,也更容易相熟。
最后来说新技术,三句话送给大家“互联网变成基础设施,大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资料,计算变成公共服务”,这三句话来自于阿里巴巴的王坚博士,其实前两句已经实现,正在发酵,第三句也即将到来。
就法律服务而言:“未来的法律服务一定是在线的法律服务;每一个法律服务的相关行为都将在互联网上自认流动成为数据;云计算的支持下,这些数据将进一步指引我们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要实现这个未来,我们需要的是整个行业的信息化。
相比于法检系统,律师行业的信息化进程太慢太慢,甚至可以说还未起步。
如果不尽快步入信息化,我们就很难享受带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红利,互联网+法律也就只是一句口号而已。
但是我们也发现,相比于简单服务领域,
法律服务在A端和B端都还有很大的空间可以提升。
所以,我认为法律服务的上半场才刚刚开始,下半场还在初探中。
本文根据邓君12月10日在黄石律协组织的黄石律师继续教育培训上的分享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