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是富有时代特色的道德实践,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近年来,浙江省志愿服务事业正以蓬勃之势发展,在社会公益、大型赛会、扶贫助困、应急救援、社区服务等领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世界互联网大会、G20 峰会的召开, 使浙江省志愿服务事业迈向了新的高度。目前,全省注册志愿者人数已达500 多万。

志愿服务的迅猛发展客观上要求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尤其是建立合理有效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本文梳理了浙江省志愿服务激励制度建设实践,并进行反思,以期为增强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参与度、活跃度,更加持久有效地发挥作用贡献价值。

志愿服务激励的立法实践

志愿服务是一项需要志愿者倾注热情与精力参与的事业,虽然志愿服务是无偿的,但志愿工作是有成本的,这个成本不可以转嫁到志愿者身上,因此,加强志愿服务的激励和保障,为志愿服务免除后顾之忧,是对志愿者权益最基本的保护与尊重。关于志愿服务的研究也表明,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有着很强的内在正相关性,有效激励是从正面对志愿者的参与行为给予肯定与回馈,会鼓励更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大大提升志愿者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是对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支持。

2014 年2 月,中央文明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行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星级认定、嘉许、回馈等激励保障机制,加强政策法律保障机制建设,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是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依托科学的志愿服务活动记录,对志愿者进行有效激励,是实现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长期化的重要保证和动力之源,也是推动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必将对志愿服务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产生重要意义。

2008 年3 月5 日,《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浙江成为全国较早进行志愿服务地方立法的省份之一。《条例》设专章规定了对志愿服务的支持与保障,在统筹考虑志愿者风险防范的同时,明确规定对志愿者在就业、就学等方面给予优待。此后,又相继制定了《浙江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纲要(2014-2017 年)》《浙江省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星级认证制度、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储蓄和回报制度、以志愿者服务业绩和志愿服务时间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绩效评价制度、志愿服务评优评先制度、年度总结表彰制度等一系列激励机制,有效激励了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志愿服务。同时,在经费保障上,浙江省在省、市两级志愿服务工作经费上实现了基本纳入财政支持保障,这为志愿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016 年8月19日,浙江省发改委、共青团浙江省委牵头,联合10 家厅局单位共同签发了《浙江省青年守信联合激励措施的实施意见》,其中的21 条激励措施主要面向广大青年志愿者,对受到嘉许的志愿者,协同教育、人社、民政、金融等部门,在就学、就业和创新创业、社会保障、金融租赁等多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使得志愿者在得到荣誉的同时,也能获得现实的利益回馈和社会礼遇。将此政策纳入青年信用体系建设,以“正向激励”为价值导向对志愿者给予优待,充分体现了对志愿者价值的认同,对于促进诚信社会、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形成经济转型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用记录保障志愿服务激励的规范

“志愿汇”是浙江全省志愿信息统一发布的标准平台,与省内部分地区原有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政府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了数据结构统一与实时交换,推动全省志愿者注册登记、招募培训、服务记录等工作落实。“志愿汇”利用手机A P P、微信、电子围栏、刷/ 打卡等新型信息技术,以“一库三平台多终端”的信息平台建设模式,实现准确、规范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和志愿服务活动,为志愿者激励制度做好了基础工作,提供了评价依据。截至目前,在“志愿汇”平台实名注册的志愿者达425.5 万人,注册志愿服务组织2.7 万余个,发布志愿服务项目1.1 万余个,每日活跃志愿者超过2 万余人。

志愿服务记录的发展和完善也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和完善志愿者服务的激励制度建设,产生较好的社会效果,逐渐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回馈方式。比如温州市注册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达到一定时数,将会享受到教育服务和管理、就业和创新创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金融综合服务以及其他服务等5 类“福利”;杭州实行志愿服务公益积分制度,志愿服务时数按照一定比例自动折算为公益积分,并累计在个人账户中,积累的益币可通过线上“益币商城”、线下“公益慈善商店”兑换商品,也可享受公共政策、公共资源优惠,构建了志愿者线上互联、线下互动的O2O 服务体系,并将志愿服务纳入到大公益事业中,比如献血、捐款捐物、支教支边等,都可以折算成相应的公益积分实行公益反哺;宁波市从2014 年起就开始推行志愿者身份荣誉卡,把志愿服务的时间储存起来,作为日后评价激励的基础和标准,在这张荣誉卡中,不仅有志愿者个人信息、所属团队、技能特长等基本信息,还可实现社会资源的共享功能,为志愿者提供公交、地铁等市民卡服务功能,以及81890 加盟企业打折服务、爱心商家推出的免费服务等。

志愿服务激励制度现存问题与反思

当前志愿服务联合激励行动在浙江省如火如荼地开展,志愿服务激励的制度化正逐步形成,为全国志愿服务激励制度的建设实践提供了一定的参考范式。但是,从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本身的建设来讲,还略显不足,还没有形成制度化建设中完整的闭环,仍然存在较多的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激励政策的操作性不强,多为“优先”“照顾”等倡导性的条文,缺乏实施的具体条件;二是激励回馈的普遍性不大,多为“优惠”“免费”等生活回馈,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指引;三是志愿服务开展培训不足,缺乏常态性的教育培养;四是志愿服务激励资金缺失,未能形成持续激励、有效激励的链条和社会支持网络。在此情形之下,志愿服务激励也容易出现功利化、碎片化、经验化、单一化的倾向。

为继续推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的完善,让志愿服务激励措施真正落地,笔者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实践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正确认识志愿服务激励,避免功利化。

为志愿者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是志愿服务长效发展的必然举措,鼓励为志愿服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实行评星定级,实行“积分化”管理并给予合理回馈,符合现代志愿服务精神,体现社会对志愿服务价值的认同与肯定。激励制度的实行,并不否定志愿服务无私的、利他的、不求回报的本质属性。但是,也不排除某些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为谋求“特殊”照顾的“敲门砖”而使得某些志愿服务工作“变味”,扭曲志愿服务、公益行为本色。因此,坚决不允许滥用“积分”或制造“积分”、炮制“典型”以及有失公平、违背正义的一切不当行为,必须坚决防止志愿服务的“积分化”走向“功利性”。

二是建立志愿服务综合激励体系,避免碎片化。

站在志愿服务管理的角度,志愿者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从激励本身来讲,“激励是外部刺激、个人内部条件、行为表现、行为结果相互作用的过程”,包含了环境激励(法律政策、志愿文化)、内在激励(情感激励、发展激励)、外在激励(表彰激励、培训激励、物质激励)的综合循环过程。因此,志愿服务激励是一个多因素的综合概念,在制度建构的过程中,要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社会激励、组织激励与自我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模式,促进志愿服务精神的践行,防止过度的物质化、商业化和“服务兑换”碎片化。

三是注重志愿服务专项培训,避免经验化。

接受志愿服务培训是志愿者的一项重要权利,培训对于志愿者来说也是十分有效的激励方式,未来志愿者的服务将与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紧密相联,志愿者在奉献社会、服务他人的同时, 也希望通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学习与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 获得丰富的经验。因此,要依托志愿者培训基地,组织开展特色的培训课程,大力实施分层和分类培训,有效落实星级志愿者认定与培训时数挂钩,完善和满足志愿者的内在需要, 让志愿者从培训中增长知识,培养技能,增强其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信心和能力, 促进其服务动机,激励他们达到更好的服务效果和产生长期从事志愿服务的意愿。

四是加强志愿服务激励保障,避免单一化。

志愿服务激励机制要发挥作用,还要有一定的人、财、物的支持和保障。要加大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投入,建立多渠道、社会化的多元筹资机制,通过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倡导、鼓励社会各界捐助,以保障志愿服务活动有序、有效进行。同时,也要吸引更多工商企业、社会机构、公益基金加入志愿者服务回馈激励的资源网络,通过志愿者服务回馈激励吸引更多社会精英阶层、专业人才等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志愿服务,不断扩大志愿者回馈激励的范围,逐渐培育社会治理创新的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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