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导读
乡村振兴,规划先行;乡村规划,关键在人。2021年以来,浏阳市、醴陵市、郴州市北湖区、保靖县等多地,贯彻落实省厅安排部署,启动开展乡村规划“一师两员”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配备乡村规划师、规划联络员、规划监督员,努力破解乡村规划人才缺乏难题,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
浏阳市
01
聚焦试点工作,筑牢组织保障
设立乡村规划“一师两员”试点工作专班, 31个乡(镇)村两级设立规划联络员和规划监督员,其中乡(镇)级“两员”由乡镇分管领导和自然资源所规划专干担任,村级“两员”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国土联络员兼任。建立“一师两员”制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压实乡(镇)村主体责任,筑牢组织保障。
02
聚焦美丽乡村,配齐人员力量
在省厅委派村庄规划综合服务团(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的基础上,发挥本土专业技术力量优势,汇聚多元力量,全面推进“一师两员”试点工作。引导全市31个涉农乡镇(街道)与浏阳市规划设计院签订乡村规划志愿服务协议,以技术单位志愿服务形式,配备乡村规划师25名。根据各乡镇实际需求,增配城乡规划、园林景观、市政工程、建筑结构等具有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技术人员,一对一、点对点,重点服务乡村规划建设。
03
聚焦规划引领,提升治理能力
发挥“一师两员”全程参与乡村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的引导作用,确保了全市43所中小学校等公益类建设项目精准落图。发挥“一师两员”在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上的积极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提升依法用地意识,形成科学利用和保护土地良好氛围,有效规范土地开发利用保护秩序。建立“一师两员”试点制度在推进全市取得耕地“零违法”,违法用地连续27个月“零新增”成效中,发挥了重要引导宣传作用,推动了法制意识再强化。(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游平/文)
醴陵市
01
拓宽渠道“选”,确保选得好
把好“选”的尺度。严格按照有关原则,由市政府统一选配。乡村规划师在选择上突出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管理、建筑景观等专业背景;规划监督员和规划联络员分别由乡镇自然资源工作分管领导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 拓展“选”的宽度。市委组织部牵头,联合人社局筛查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抽调各镇街道中具有规划或相关专业背景人员及自然资源部门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工程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骨干兼任;与技术服务单位进行战略合作,由熟悉醴陵市情、具有相关经验、愿意下沉基层的专业人员兼职。截至目前,已实现了乡村规划“一师两员”管理的全域覆盖。
02
强化培训“育”,确保育得优
注重以学育人。将“一师两员”教育培训纳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由市财政列入预算统筹安排。组织业务骨干“走出去”,学习先进做法。灵活巧用多种形式,强化“一师两员”业务培训。开展“送课下乡”,组建“一师两员”工作交流群,为基层专业人员实时分享工作经验。 注重以岗育人。制定《醴陵市乡村规划“一师两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实行职责清单、任务清单、时效清单“三个清单”管全年的工作模式,推动“一师两员”尽心尽力履职,敢于担当作为。
03
健全制度“管”,确保管得往
落实考核考评。市自然资源局建立“责任规划师管理中心”,制定出台考核细则,作为“一师两员”续聘、奖励、解聘的依据向市委市政府、组织部门反馈。 落实奖励激励。定期开展“一师两员”优秀表彰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选树优秀“一师两员”典型;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作为干部选拔、职级晋升等重要依据。
04
完善机制“用”,确保用得活
突出责任主轴。成立乡村规划“一师两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各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全市田长制考评内容,实行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将“一师两员”与耕地保护协同推进。 突出服务主线。制定乡村规划“一师两员”工作手册,规划监督员统筹,规划联络员参与,乡村规划师串联起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等环节,与属地形成一对一固定服务关系。 突出群众主角。制定醴陵市村庄规划“编制十问”、“审查十看”,多渠道全方位了解村庄实际,摸清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求,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目前,乡村规划“一师两员”全力参与乡村规划建设,做好伴随式服务。(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谭志红/文)
郴州市北湖区
01
多渠道精准引入,保障人才队伍
保障队伍专业性。明确乡村规划师应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学、土地资源管理、地理学、园林景观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对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者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含原城乡规划和国土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 保障队伍广泛性。在全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招标公告中明确4个技术单位各提供两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乡村规划师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五年,在村庄规划编制合同中予以明确。 保障队伍的积极性。优先选聘具有北湖区户籍且在郴州市辖区上班的规划专业人才,目前已完成8名乡村规划师的选聘工作。
02
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队伍管理
加强履职管理。制定实施方案、管理细则,明确细化乡村规划师的履职方式、工作标准、权利义务、选聘条件和方式、日常管理、考核评估、工作保障等。 加强监督管理。完善乡村规划师绩效考核等试行文件,加强对“一师两员”工作的考核、监督,确保“一师两员”履职、尽职。
03
全程“陪伴式服务”,保障工作实效
积极参与规划编制。以“陪伴式服务”助力乡村振兴,要求乡村规划师对村庄规划方案进行交叉审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确保村庄规划的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 强化批后管理。着重落实“一师两员”在村民建房中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和规划实施等全过程管理,原则上对每处新建农房均到场指导不少于1次。 加强内部交流。经常组织辖区内乡镇乡村规划师们相互交流、学习,以提高乡村规划师的实践工作能力。(郴州市北湖区自然资源局 厉勇/文)
保靖县
01
认真分析现状,精准找问题
通过走访、调研等方式,积极研究规划管理向镇村延伸工作中可能面临的人才短板与问题。全县建筑类、城市规划类专业技术人才极度缺乏,会同人社、编办在现有公职人员找寻对口技术人才。全县财政较为困难,如果长期使用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一师两员”来源,不仅本土人才难以成长,财政也难以为续。
02
建立承接机制,明确管理入口
组建县国土空间规划事务中心(县责任规划师事务中心),负责政策解读、传达以及全县“一师两员”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日常管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于2021年底成立县自然资源局二级机构——国土空间规划事务中心(县责任规划师事务中心),保障“一师两员”工作机构人员。
03
集思广益,科学制定管理制度
借鉴其他地方“乡村规划师”工作方案,结合保靖县实际,数易其稿,形成全县“一师两员”试点方案送审稿。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县直相关部门多次讨论修改,2022年4月19日,制定出台《保靖县乡村规划“一师两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保靖县保靖县乡村规划师管理办法(试行)》,至此,保靖县乡村规划“一师两员”制度框架正式确立。
04
因地施策,推进乡镇规划队伍建设
根据全县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政府明确在“一师两员”试点工作过渡期以专职为主,兼职专职相结合配备的方式,逐渐补齐乡村规划人才短板,最终实现全县12个乡镇全员配备专职乡村规划师。各乡镇空缺事业编制,与县人社局对接,县自然资源部门提出专业需求,优先招靠城乡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充实乡村规划师队伍。(保靖县自然资源局 贾柠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