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池子里的几百条鳄鱼,河南老板刘兴华仍心存幻想。2月27日早上,他在接受采访时说:“自己有证养殖、各项手续齐全,还没听说不让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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鳄鱼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公认的有23个品种,其中允许经营利用的只有暹罗鳄、湾鳄、尼罗鳄三种。暹罗鳄在我国北方被广泛人工驯养,刘兴华饲养的就是暹罗鳄,遇到传统节日时,一天能卖几十条。但这门生意以后可能保不住了。

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而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当日颁布开始施行。

《决定》规定,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全面禁止食

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这意味着,争议多年的野生动物禁食令终于出台了。全国范围内的食用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将可能被取缔,从事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许可证也可能被撤销。

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之下,刘兴华也看到过很多关于病毒“中间宿主”的新闻报道,所以对这个消息并没有特别震惊。据中国工程院2017年发布的一项名为“中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的报告,截至2016年底,全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从业者就有1400多万人,其中食用动物产业从业人数达600多万。他们都在等待相关配套规定和禁食铝录的出台,以及相关政策的执行,这些将决定他们生意的生死。

就得来次“—刀切”?

刘兴华养殖的鳄鱼多是送往餐桌,整条的售价每斤60元左右,鳄鱼尾和鳄鱼掌是每斤80多元。除自销外,他还与一家农家乐合作推出特色鳄鱼宴,每年盈利能达百万。

由于疫情,目前他的养殖场被封控隔离,并严禁转运贩卖,每天还得清洗消毒。“如果不让吃,就得考虑转型做皮子了,但肉的利润最高。”刘兴华说。

在众多野生动物中,到底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目前主要参考三个名录。

首先是《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名录》,就陆生动物而言,里而有的才能吃。其次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凡位列其中的,均不能吃。第三个比较特殊,是2017年公布的第一批《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梅花鹿、马鹿、鸵鸟、暹罗鳄等9种野生动物被纳入其中,允许出售、购买和利用,但手续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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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刘兴华介绍,事先要申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买方也要提前向林业部门申请,产品上必须贴“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且要有检验检疫手续。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表示,在《决定》出台之后,这些动物大部分都将被禁止食用。

虽然“传染病与野生动物有关”的信息时常见诸媒体,尤其是SARS之后,禁止的声音不绝于耳,但过去多年,中国的野生动物养殖行业发展迅速。而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甚至有加快野生动物驯养观赏等产业发展的内容。

石家庄一家鸵鸟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经理李强说,前几年他们成立了联合会,50余名会员饲养着1000多只鸵鸟,主要经营肉和蛋。“会员多是农民。不让搞的话,损矢难以想象。”李强说,这段时间养殖场加强了防控,不仅没生意还得消耗物资,他期待政策明确后能给条出路,“我们之前都办了手续。”

不过,国家林草局在2月27日态度明确,凡是从事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须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许可证件或文书,并停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而且,各地已开始清查。

江西省林业局发文称,要对全省现有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产业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并立即回收销毁经营利用许可证。宜春市林业局称,“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含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对顶风作案,非法买卖贩运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严厉打击。”短短数日,该市已累计立案10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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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也是如此,要求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加重”处罚。有的地方还让驯养场所签订《不贩卖、不出售野生动物承诺书》,并在每个驯养场所派一名管护员值守监管。

《界面》的新闻报道还称,广东深圳奎先点名将“甲鱼”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相关负责人解释,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等野生动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达导致广东揭阳一个甲鱼养殖村损失惨重。这个村子有从业人员将近5000人,用于养殖的面积达1000亩,每年需要消耗5000万甲鱼苗,产值高达一亿。

在我国,野生动物相关产业具有相当规模。据中国工程院前述研究报告,这个产业每年创造的产值已超过5000亿元,从业人员甚众,两栖爬行类养殖从业人员有101.7万人、爬行动物养殖从业人员达501.13万人、鸟类养殖从业人员共14.73万人、兽类养殖从业人员共8.7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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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是否“禁野”、如何“禁野”,多年来各界观点不一。

2月25日,人民网一则评论颇具代表性,称在这个问题上,就得来次“—刀切”。“野味”不能放纵,“野蛮”更不能放任,禁食野味就是承接文明。有些人、有些地方把野味视作特色资源,甚至将其包装成一种饮食文化,折射出粗放低俗的生活观,必须摒弃。

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李坚强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说,“一刀切”下去,切掉的是极少数人的商业利益,保护的是14亿人的安全利益。”

但也有不同观点认为,需要重点防范的是野生动物可能引发的传染病,尤其是重大、突发的新型传染病,没有必要以“一刀切”的方式全面禁止。杨朝霞向《凤凰周刊》记者表示,所诏“滥食”陋习,主要是指

“吃得太泛、吃得太多、吃得太险、吃得太乱、吃得太怪、吃得太虐”,“应该打击的是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而不是食用野味的正常行为。很多所谓的野味,其实是人工繁育的动物,如甲鱼、跳跳蛙等。”

野生和驯养的边界在哪

2月29日,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梅花鹿养殖户刘刚垂头丧气。他向《凤凰周刊》记者介绍,自己养了几百只梅花鹿,产品主要是鹿肉、鹿茸、鹿酒,春节前,才拿到生产销售许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产品现在全部封存了。

本以为疫情过去就能正常开工,但感觉后期情况不会太好。他从林业部门获悉,真有可能会面临关停转产。眼下,让其不解的是,梅花鹿纯属人工驯养,“为何要按野生处理?”

双阳是我国第一大梅花鹿养殖基地,人工饲养在清雍正初期就开始了。这里有世界上第一个通过人工培育定型的优良梅花鹿品种,现在当地有1.2万养殖户,从业人员10万人,年产值22亿元左右。

2003年,原国家林业局公布的54种可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中,包括梅花鹿、鳄鱼、鸵鸟、鹌鹑等,这些野生动物用途主要是食用、药用和皮毛制衣。2014年,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名录》中,梅花鹿等被认定为属于“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的品种,不在禁食范围内。

不过,这次《决定》出台后,不少媒体报道中说,人工养殖的梅花鹿也不能食用了。而在2月26日,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编写的《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中医营养膳食专家建议》中,还有鹿肉配方。

对于梅花鹿究竟能否食用,各地的养殖户还在等待明确的政策。而类似长期驯养的野生动物能否食用等问题,一直有争议。

知名三农自媒体“华农兄弟”,以拍摄食用竹鼠出名,创办者是来自江两省全南县的3个年轻农民。其中,刘苏良和胡跃清还曾当选由共青团中央、农业农村部评出的“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1月20日,钟南山院士接受媒体采访时,点名竹鼠可能是传播新冠肺炎的中间宿主。从那时起,竹鼠就消失在了“华农兄弟”的视频中,他们最近以直播吃素为主。

和梅花鹿不同,竹鼠不在任何允许食用的名录中,而竹鼠养殖史已有二十多年,饲养者很多是偏远地区的农民,其养殖项目有的作为重点扶贫项目被官方提倡和推广。2019年6月24日央视7套还专门播放过一期名为《政府扶持竹鼠扶贫共致富》的节目。

但是目前,至少有10个省份的竹鼠养殖和销售已歇业。这几天,国家林草局要求全国各地对2800多家竹鼠、獾养殖机构全面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养殖动物的异常死亡或疫病等情况。

那么,野生和驯养的边界到底在哪?遗憾的是,现行法律和政策都还没有明确说明。“从管理上,国内目前没有任何技术来区分驯养、繁殖动物与野生动物,一般执法中不对二者的保护等级作出区分。”曾参与过有关司法解释修改的北京市森林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文姝曾在一个沙龙上说。

这些年人工驯养野生动物之所以发展成产业,主要就是凭着《野生动物驯养经营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以河北省为例,该省2019年8月至12月的林业行政许可共办理了117项事务,其中97项与野生动物有关;占比较少的甘肃省,2019年全年所办理的林业行政许可中,关于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类业务也占到7.32%。

在两本许可证的保护下,人工驯养野生动物不仅迎来朝阳,也会遭遇暗黑。违法分子利用这些许可证当护身符从事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案件,在媒体上频频出现,直至此次疫情暴发。

所以,新冠肺炎疫情下的“禁食”令,显得尤为特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小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发文说,这是应急性决定。

国家林草局消息显示,截至2月26日,全国各地林草系统已检查了15.3万多处人工繁育场所。

脱离监管的蝙蝠和果子狸

从2003年的SARS到如今的新冠肺炎疫情,野生动物养殖一直在争议中前行,而有关的法律和监管却迟迟没跟上。

目前,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有关注重生态价值的,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刑法》;二是立足疫病防治的,如《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等。

制定于1988年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至今已走过32年,当年的立法目的背景之一,是鼓励对野生动物的繁殖、驯养、开发、利用。该法历经2004年、2009年、2016年和2018年四次修改,虽然公众对野生动物利用、食用提出强烈质疑,但几次修法并没有充分考虑。

综合现有法律对野生动物的定义来看,主要体现在“珍贵、濒危、有益”和“经济、科研价值”上,但其对“珍贵、濒危、有益”的界定主观性较强,与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实际情况常有冲突。

在实务中,部分野生动物,既不珍贵、濒危,也不能合法捕获或饲养,且自然生长在野外,但常常脱离于监管之外,最典型的就是蝙蝠了。

蝙蝠并非国家保护动物,世畀自然保护联盟对其濒危程度的评估等级为“无危”。而《病毒进化》杂志显示,蝙蝠是全球冠状病毒的主要宿主,共携带了3204种冠状病毒,其中大部分尚未被发现和描述。

可一系列法律制度和政策,均没有对蝙蝠的交易和食用问题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关于禁食,长期以来法律的规定仅限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在此列,比如果子狸、刺猬、野生蛇、野猪、獾、竹鼠、蝙蝠、野生土拨鼠、蚯蚓等。

并且,此类野生动物也不属于《动物防疫法》规制范围,检疫处于监管真空;另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只有食用者引起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才有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真正传播、流行后,防治就为时已晚。

简言之,这些法律只注重了人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忽略了野生动物对人的影响。

杨朝霞对《凤凰周刊》表示,“禁食野生动物是一项牵涉领域广泛、利益关系复杂的系统丁程,必须站在生态文明、生物安全、健康中国、小康社会、社会正义的高度,进行统筹兼顾和全面协调,切忌主观武断、极端片而。”

他认为,在“禁食”过程中,一定要考虑中医药材的需要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的健康发展,“不应‘一刀切’地禁食全部野生动物,应肖规定禁食的例外情形。”

对于未来的法律修订,他建议从“保护动物”“疫源动物”“可食动物”和“其他动物”四方面考虑。一是修订作为禁食名录的“保护动物”名录,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三有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范围和级别进行扩充和调整。二是制定作为禁食名录的“疫源动物”名录,基于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目的,将蝙蝠、果子狸、穿山甲、竹鼠、獾等有科学证据证明有可能携带传染病病毒的野生动物纳入名录。三是制定作为野生动物药材资源的“可食动物”名录,具体可由国务院中医药、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作为必要的药膳)。四是制定作为人工繁育动物的“可食动物”名录。

可在《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已废止)的基础上,由国务院林业、渔业和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虽然可以发展,但终究无法把非畜禽类的人工繁育动物列入进来,存在重大缺陷。

杨朝霞特别提醒,在陆生野生动物(含人工繁育动物)中,除了“保护动物”“疫源动物”和“可食动物”之外,还有大量“其他动物”。这些其他的陆生野生动物,既没有证据证明是绝对卫生安全的野生动物(不在可食功物的“白名单”内),也没有证据证明是携带细菌、病毒,有可能作为传染病宿主的野生动物(不在禁食动物的“黑名单”内)。

“对于作为‘其他动物’的这部分陆生野生动物(如蝎子、蝗虫等),法律的态度应当是既不强行禁止食用,也不规定可以安全食用,而是倡导人们不予食用。”杨朝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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