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省、郑州市教育大会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等文件要求,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河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合格校、特色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并以此活动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教育管理体系,充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减轻基层学校及教师负担,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抓手,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加强学校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聚力推动优质均衡发展,机制保障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全面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办学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新郑美好教育。

二、主要任务

各学校要对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河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积极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学校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规范办学行为,优化育人方式,提升办学内涵,创建特色学校品牌,全面推动学校内部管理标准化,办学行为规范化,积极分步创建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合格校、特色校、示范校,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对照标准,注重实践。以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河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为建设依据,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对标自评和工作改进。同时,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探索新方式新途径,丰富工作载体,扎实有序推进学校管理标准落地见效,形成生动实践。

(二)导向引领,深入探索。坚持目标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本,以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学校育人质量和办学品质为目标,健全完善学校管理标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义务教育学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找准薄弱环节,狠抓依标整改,补齐发展短板。

(三)分层分类,全面推进。面向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推进管理标准化建设,做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建设全覆盖。结合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目标任务,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建设工作,着力推动若干重要问题解决,提升学校内涵发展质量和水平。

(四)统一规范,特色创新。依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构建新郑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指标体系,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在推行管理标准化的基础上,各义务教育学校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发展,彰显特色,提升品质。

四、实施进度

(一)动员发动阶段(2021年2月)

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河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新郑市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合格校、特色校、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标准的精神实质和管理要求,提升对本项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二)自评认格阶段(每年3月)

1.深入自评认格。各学校要对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找出差距和不足,撰写自评报告,建立问题台账。达到基本达标要求的,客观真实地整理申报材料,于每年3月底前提交自评报告及争创等级。乡镇中心学校按照责任目标要求,推选一定学校参与。

2.制定整改方案。各学校要根据查摆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整改完善阶段(每年4月—8月)

各学校在全面梳理排查问题的基础上,组织教职工全员参与,按照科学性、有效性原则,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通过问题整改,全面提高学校的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

(四)评估验收阶段(每年9月—12月)

1.中心学校初评(每年9月)。乡镇中小学校完成本校自评后,向乡镇中心学校递交申请,乡镇中心学校要对照指标,严格把关。

2.共同体内展评(每年10月)。共同体领军学校要在本校和中心学校自评基础上,对参与评选的学校组织展评交流和指导活动,尤其是相应领军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本共同体内申报学校的相关材料、展评成果等逐一进行把关指导,审核确认。

3.科室联审(每年10月)。共同体内展评结束后,局直各学校,乡镇以中心校为单位,向相关科室递交申报意见联审表,由各科室对照自己业务签署审核意见。相关科室联审后,局直各学校,乡镇以中心校为单位,组织相关学校及时向市教育局提交评估申请,向督导室提交申请表、自评报告、汇报材料。

4.市级评估认定(每年11月)。市级评估认定分初评阶段和答辩阶段,初评阶段新郑市教育局组织评估专家组深入申报学校,依据评估标准和评价细则,采取问卷调查、访谈座谈、现场考察、随堂听课、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学校自评等级进行认定,并给出书面评估意见。

答辩阶段包括校长展示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校长展示时以“我的管理我的学校”为主题,分享学校管理理念、管理经验、管理成果及下一步思路;校长答辩时从题库中抽取学校管理案例,现场分析作答,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5.总结提升(每年12月)。各学校要对创建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及时梳理,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台账,及时销号,不断提高学校标准化管理水平,争创下一层级。

(五)长效推进阶段

新郑市教育局将每年对申报义务教育标准化合格校、特色校和示范校进行一次评估。被认定为上一个层级满1年的学校,可申报下一个层级。同时,市教育局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进行复评,实行动态化的长效管理。

五、评价方式

根据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2021年进行初评,在全市综合评出“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合格校”“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特色校”“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同时,在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合格校”的基础上,根据排名情况,前两名可申请认定为“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特色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学校要将落实学校管理标准摆在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治理水平的重要位置,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入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关键举措,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市教育局将实行科室联审制度,机关各科室要切实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审核把关。各学校要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作,抓实抓细抓好。要依照学校管理标准,聚焦工作中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攻坚突破,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保障、有考评、有实效。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要牵头做好过程督导和评估验收,原则上没有列入新郑市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合格校、特色校、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的工作,不允许到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如确有需要进行检查评估的临时性工作,需上报局党组研究审批。

(三)健全机制,落地见效。市教育局将用创建工作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各单位、各学校年度目标考评,依据目标完成情况和综合评估得分计算年度目标考核总成绩。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省、郑州市先进单位推荐、各级各类文明校园创建等活动的重要依据。各中小学校要健全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积极实践探索,推动制度创新,提高治理能力,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四)有序推进,及时申报。各学校要认真对照评估标准,科学制定“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学校”创建规划,合理确定创建时序进度。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合格校是所有学校必达项目,各学校、中心学校要认真做好创建规划,有序推进各层级创建工作。局直各学校要提前谋划,主动申报;乡镇中心学校要对辖区各学校做好规划,尤其是对合格校创建,要分批次做好安排,并引导学校参与特色校、示范校创建。同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创建工作和相关材料的建档整理,按照评估验收安排,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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