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保人的心声:
疫情导致了寒冬,春节的市场本就是某些养殖业的主要销售利润来源,压倒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巨额债务和相关证件被回收、养殖场被取缔。
“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与利用动植物资源并不冲突。保护野生动植物关键点不在于禁止贸易,而是对于栖息地的建设与持续性保护。”———2020年中国生态学之父、生态学奠基者、教育家孙儒泳院士。(1927.6–2020.2.14)
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
我已经看到了养殖户放生的数起案例,比如南京花鸟鱼市场放生之前“允许售卖的合法鹦鹉”、宁夏养殖大户因无法承担饲料成本放生养殖狐狸等,甚至新疆有贫困养殖户自杀,能否尽可能避免惨案呢?
大批竹鼠、果子狸、蛇类等养殖户在网上发声,每天数千元的成本和畜禽一只只的死去以及被“无害化”或未经专家评估就地放生。
那些规范合法的养殖场、不会危害野外种群、人工繁殖成熟的子三代物种能否列入白名单,加强审核、严格监管、每批或每个个体一证一物做到唯一性可溯源来避免一刀切呢?
以及如此众多的宠物爱好者家中的宠物该如何处理?流浪动物呢?
时代的冰川融化,对于每个个体都如同洪水猛兽。
针对江西省回收销毁相关证件我的个人看法:
群里有濒管办、林草局、法学院、中科院生物所、野保组织、动保组织、法工委等相关部门从事人员共同商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事宜。
这个决定,应该合法的不合法,不该的瞎弄。
某些xx这么爱吃燕窝、雪蛤、蛤蚧、海狗丸?
建议领导夫人们看看我文章,多运动比吃这破玩意有用。卖燕窝的麻烦轻一点点揍我。
新闻:
林草局:国家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维胜表示,截至2月26日,全国各地林草系统,清理整治市场餐馆饭店等经营场所35万多处,检查人工繁育场所15.3万多处,办理野生动物违法案件690起,收缴非法工具2919件,收缴野生动物39000多只。(这一部分究竟有多少是真正的野生动物(国际上定义)?还值得商榷,而我和两位林草朋友都谈过,很多动物明明是人工繁育非常非常成熟的物种却违法,比如某些宠物。不可否认对偷猎、盗猎、走私的物种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像那些存栏量达数千万的国家保护动物,人工繁殖个体真的该被执法吗?因此入狱,毁了一个家庭合理吗?)
《决定》:就在2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该《决定》不仅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还提出,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地方新闻:
根据《深圳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深圳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同时,条例也将制定颁布《深圳特区可食用动物名录》,并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食用或者组织食用《名录》以外的动物及制品。
依据该草案,《深圳特区可食用动物名录》包括人工饲养的陆地动物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和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看看民意吧:
解读:1.【强调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嗯,跟以前基本是一样的,更严厉了。
但名录我依旧存疑,因为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制度非常落后,相关回答:
某些媒体口口声声养殖户全是洗白,麻烦擦亮眼。针对非法洗白,首先要保证养殖场合法,还需要核实养殖技术是否非常成熟。取决于以下几点:
1.养殖成本:需要饲料成本、环境成本、成活率和繁殖率高、人力投入较低才能让养殖行业有利可图。
2.养殖利润:必须远高于猎捕收益否则会激发对于野外种群的直接捕捉,一小部分物种特殊,可以采取通过大幅提高野外存活率后再捕捉野生个体,这样甚至有利于野外种群数量恢复。
3.违法成本:包括罚款力度小、被查获几率低(比如无脊椎动物和小型动物较难被查获),或者原产地政府执法和监管能力较弱,比如非洲部分地区、东南亚、南美等地,给钱就能洗白变合法出口,那么也需要考虑。
4.洗白成本:当前的技术如果很难区分某个物种的野外种群和人工饲养种群,且野生个体满足上述要求,那么也不建议饲养。比如球蟒,绝大多数都是基因个体、人工品系,而市场中的部分肉用蛇区分难度要大得多。
部分外来入种完全不需要走私,比如南美牛蛙,则需要考虑放生和逃逸问题,不过那是后话了。
2.【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非常全面严格且憨。
【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
好的,常见的鹌鹑、火鸡、珍珠鸡、鸵鸟、竹鼠、鳄鱼(暹罗鳄)、大鲵、果子狸等惨遭禁止!关联的饲料加工企业(种植业)、皮毛加工、化工原料都会受影响。
农民脱贫致富再返贫?为城市化、工业化添砖加瓦?!迎来二次劳动力红利?!
这是上文那篇文章链接中提到的一些数据:
如此大规模的特种养殖业:
牛逼哦!!!!OHHHHH!!!
广西畜牧研究所高级畜牧师刘克俊估算,单单广西就约有10万农民养殖竹鼠,其中很多养殖户在家饲养或者生态放养,缺乏监管。竹鼠养殖存栏量在1800万只左右,年产值估计在28亿元以上。竹鼠市场自春节前就停止了交易,但日常的饲喂仍得继续,养殖规模稍大的养殖户每日开支甚至达到了几万元。
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中科院亚热带生态研究所研究员宾石玉表示,在国家大力扶持、相关媒体《致富经》、《农广天地》等节目宣传下,西南地区的特种养殖业蒸蒸日上,呼吁人工与驯养个体区分,家养竹鼠等严格按照国家监管规定允许发展。
不仅国内,中国每年有500吨竹鼠出口到东南亚;用竹鼠皮可以制成皮鞋和衣物;竹鼠须每公斤4万元,用于制造高档毛笔,供应本国市场和日本市场。
在脱贫攻坚战中,低投入的竹鼠养殖业成为南方山区基层政府的优选项目。
但是竹鼠从养殖场到餐桌的中间环节,可以说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竹鼠由于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缺位,在省内运输或跨省运输中也缺乏有效监管。有关制度的不健全,制约了该行业的发展。
全南县也已经下批相关文件,如果态势,持续发展网红华农兄弟以后大概只能播狗子了。养殖户没有心思再投入成本管理,动物状态肯定会受影响,如不果断处理,会造成新的卫生安全隐患。“转产”二字说的容易,但这些基础设施建设都是针对特种动物建设的,转产和新建毫无差别,群众是否还投资得起?如果群众自己有钱,谁愿意去干这又脏又臭又累的养殖业营生?许多地方财政穷的哭爹喊娘,哪有钱来给群众赔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相关养殖动物可以通过国家收购、动物园收购、科研、放生、赠予需要生态修复的国家。这动不动就上亿的量,收购的过来吗?科研更用不了多少。放生的话还要考虑是否有人工性状,是否会能在野生状态下存活,放生种群和密度过大对生态的影响,至于送给其他国家,那么这些物种很有可能会变成入侵物种,哪怕是同物种也会侵害亚种、地域种。
【如果真的禁止合法相关养殖场,我也希望国家能合理补助。当年农村散户养猪禁令,五百斤猪补贴五百;高标准突击检查环保导致数万家企业关停等事件我们都记着】
3.【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哈哈,为了方便,完全不考虑水生野生动物。那么陆生动物无法食用,自然会有很大一部分食用水生啦!
《决定》禁止了《中国禽畜遗传资源目录》外一切野生或人工繁殖的陆生动物,却没有禁止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的食用,当然,我们都理解,因为大多数鱼类都是野生或无法“全阶段人工繁殖”的。
目前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区分了陆生和水生动物,规定陆生由林业部门主管,而水生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而中国《渔业法》的制法目的显然以渔业资源管理利用为核心,保护仅限于渔业资源保护。表现为第一章第一条就明确了该法的目的:“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一提到水生动物,就是光明正大的合法利用,是否有些不公?也难怪很多两栖类、龟鳖养殖行业都拼命的想从陆生野生动物名单里跳到“没人管”的水生动物范围里。
我国现有34种龟鳖,除五种IUCN没有评估外,其他29种全部为濒危(易危、濒危、极危)。最主要的原因是栖息地丧失外,其次是以食用和宠物贸易为目的的盗猎。一些人工繁殖周期长、难度高的濒危龟(闭壳龟为主)轻松卖到五位甚至六位数,市场中人工个体和非法盗猎、洗白的野生个体混杂,这方面一定要严管甚至可以禁止。
人工养殖的娃娃鱼虽然早已实现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几乎不会有人野捕,但却有着养殖逃逸或者放生而导致的污染基因池等问题,目前大鲵、绿孔雀等物种最大的威胁就是来自于这些同类或亲戚们。
目前我国陆地生态系统有18%位于保护地内,我国海域面积只有4%在海洋保护区内,淡水生态系统被忽视的问题更加严重。白暨豚、白鲟都是灭绝物种中的冰山一角,但却鲜有人关注。
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公布的一份报告,单单是饲养方面,据估计每年约有2400万只海鱼被捕捉,用于各地水族馆和消费者。农村农业部统计,2019年全国水产品产量6450万吨,其中近海捕捞1000万吨。水产品进出口总量1053.3万吨,总额393.6亿美元,其中进口量626.5万吨、进口额187.0亿美元额,出口量426.8万吨、出口额206.6亿美元。而众所周知,洄游鱼、多数海鱼的全阶段人工繁殖依旧很困难,是否应政府调控适当提高人工繁殖成熟鱼种的市场比例,降低濒危鱼类的渔获量?
即非陆生脊椎动物的保护严重缺失。包括鱼类、植物、无脊椎动物等。
割裂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野生动物的关联真是顶级机智!长江无鱼害的可不止是水生动物,以鱼类为食的猫科动物、鼬、游禽涉禽等陆生动物怎么办?生态圈环环相扣,岂能忽略整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话,以后全都溃烂。
长江无鱼!相关回答:
4.《决定》中允许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
来了来了!同学们!敲黑板!
以后说吃燕窝、雪蛤、各种药酒说吃药啊!
蛤蚧被大肆捕杀,而中国壁虎则被称为“小蛤蚧”顺带着被入了药。其他的壁虎又成了“小蛤蚧”的山寨品遭了秧。有篇中药学的文献,作者买了18个蛤蚧,其中只有两只是真的蛤蚧尸体。其余16个包括了多疣壁虎、无蹼壁虎、变色树蜥、西藏沙蜥、青海沙蜥、中国石龙子等各种爬行动物尸体,甚至还有几个是红瘰疣螈和贵州疣螈这样的两栖动物的尸体。(朱华等,18种商品蛤蚧原动物及性状的鉴别广西中医药 1999年第22卷第1期)
豹骨虎骨泡酒依旧是合法的,没毛病!熊胆活取制成品该吃吃,穿山甲鳞片依旧合法!
2015年前,林业系统每年都有25吨合法穿山甲鳞片库存允许销售,2015年后找不到了,我拖林草局的朋友都找不到。一方面抓走私盗猎,一方面制品合法,需求量那么大,利润丰厚(每吨700万~1000万元上下很昂贵),真是服气。 相关回答奉上:
如果药用合法,却不允许人工养殖,那么魔手就会伸向野生动物,反而更是危害!
部分野生物种需要区别对待。比如部分两栖类、鱼类等。两栖类在繁殖问题上难点重重。而目前林蛙繁殖场采取的办法是保护栖息地、越冬地、产卵场所,大幅度提高野生蝌蚪成活率、幼蛙变态率,在迅速恢复种群并保证对生态环境影响合理后,适量配额捕捉野生林蛙供应市场。
关于林蛙养殖问题,我承认的确有些养殖户或猎户不讲究,没去做看护、防火防疫、病虫害等保护林蛙措施就直接去禁捕区捞蛙,每年都有多起案件。但这是管理问题,而非养殖模式本身原则问题。我认为如果监管难度很大而且猎捕现象非常严重才可以禁养,但现实并不是。林蛙数量一直都是呈较高速度的恢复。如果真正禁养,一方面可能有人继续盗猎(因为市场需求在的话,价格会飙升,趋势有人违法捕猎),另一方面就是农民没有了利益,根本不会去主动的保护产卵地、栖息地,反而可能有害。保护栖息地以后林蛙增殖速度这么快的的同时,还带动了3.4万农民脱贫致富,全链条从业50万人,产值120亿,何必要切,切了后如何转产农户又何去何从?在国家保护天然林工程的政策下,林场职工想要依托林业资源再就业基本只能靠养殖梅花鹿、林蛙、种植长白山人参等林下经济脱贫。林蛙资源有限性和市场需求无限性决定这个行业将久盛不衰。禁止食用的话,而药用林蛙油依旧合法,那么就会出现为了林蛙油捕获林蛙,却没有半人工养殖模式持续补充野生种群的情况,这反而更加危险。早期林蛙养殖行业的确非常不规范而且严重危害了野生种群,一致将多种林蛙逼到濒危的地步,但随着政策和避免竭泽而渔的保护意识增强,70年代开始就出现了人工管理与野生放养相结合的半人工养殖模式。就像水库里放养龟鳖和鱼一样,养殖户相应国家“包山包沟政策”利用人造水池或天然水域孵化蛙卵、喂养蝌蚪,提升存活率、变态率,成蛙后放归山林,等待秋季下山越冬时再进行有序的适量野捕。以吉林和龙市为例,1991年该市林区东北林蛙数量仅6万只,1997年,养殖形成规模年回捕量增至100万只。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发布的东北三省中国林蛙资源调查研究介绍,2004年分部在黑吉辽三省的东北林蛙野生种群数量为8.48亿只,从当初的8.38亿到现在的调查估计100亿只,这就是一种保护。
当然侵扰林蛙越冬地、非法猎捕林蛙等行为难以监管,某些养殖户申请了证件却没有尽到保护义务,捕捞季大量合法养殖户和非法猎户掺杂,这些都需要控制。
最后,无论如何!一定要处置好养殖业如此庞大的动物们!安乐死无害化也好,还是野化训练、隔离检疫后放生也好(仅适用本土物种,且需要专家机构评估种群密度等)还是转交给动物园科研单位等,都请不要破坏生态环境,尽可能保障这些养殖户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