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暨典型案例剖析会,领导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绣峰在全区政法机关大讨论活动工作调度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政法委通报的两起典型案例和本院的典型案例,并就公职人员如何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如何损害亲清政商关系、如何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行了深入剖析。
会议要求
要紧紧围绕丁绣峰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破解压力传导不到位、理念转变不明显、研讨检视不深刻、市场主体参与不深、涉企案件办理不力“五个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切实推动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要全面梳理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认真总结保护营商环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经验做法,持续强化以案为鉴,深入检视整改问题,以更高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
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紧紧抓住典型案例的警示和指引作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要以案为鉴,增强政治意识。以正面典型案例为引领,学习案例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质做法;以反面典型案例为警示,主动对照检视,提升执法司法质效。二要强化监督,增强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破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等共性问题,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有力支撑。三要转变理念,增强宗旨意识。转变执法司法理念,在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不得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精准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法律保障。四要抓好整改,增强服务意识。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把整改与提升工作质效相结合,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