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7.26重要讲话”中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治国理政的新高度。党的十九大报告又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14条基本方略,再次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地位和重大意义。作为国家金融政策和法规的最主要制定者、执行者,人民银行自然必须在“全面”之中,也必须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落脚点和积极实践者。因此,法治央行建设归根结底是全面依法治国在人民银行的战略落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人民银行的深刻投影。

对法治央行建设重要内涵的理解

一是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升级。以往人们比较熟知的“依法行政”一词,主要是强调对行政权力的规范。而法治央行建设的内涵和外延则更为丰富,它不光涵盖依法行政的全部内容,还包括深入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化解金融纠纷、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法律人才培养、提升法律服务能力等。此轮法治央行建设规划对依法行政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对行政执法人员强化考核、探索全流程执法记录等。以往的依法行政工作更多是解决“有没有”的问题,而纳入法治央行建设后则是要解决“好不好”的问题,所以法治央行建设可以看作是升级版、扩充版的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强化金融监管的必要前提。近年来,经济金融形势日趋复杂,人民银行自上而下多次提出要强化监管,各级人行在实际工作中也确实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不光是检查次数明显增多、时间跨度明显拉长,处罚金额也较以往大幅度提高。但是,强化立法、执法等监管活动的前提是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实体正义,只有程序合规和实体合法的行政行为,才能被行政相对人尊重和服从,才能真正发挥人民银行监管效能,否则就容易引发行政法律风险,严重时甚至会对人民银行的权威和形象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三是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迫切需要。目前行政法律风险事件频发,已经成为基层人民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深入推动法治央行建设、强化法律服务职能、建立法律风险防火墙等工作迫在眉睫。

当前基层行推进法治央行建设的主要难点

一是机构设置有待优化。人民银行地市中支以下层级,法律和消保部门设在办公室,不少法律干部除了法律本职工作,还要承担政务公开、信访处理、公文审核等其他办公室职责。县支行的情况则更为严重,法律干部往往还要承担办公室、科技、后勤、人事、宣传等多个领域工作,兼岗现象严重,大大牵制了法律干部的精力。

二是专业人才配备不足。基层央行普遍存在优秀法律人才“招不到、留不住”的情况,究其原因,首先是待遇差距在拉大。当前法院、检察院的收入明显增加,公司法务人员、律师的收入更是普遍高于人民银行基层分支机构,外部环境对人行法律干部的吸引力越来越强。其次是事业平台不够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管理单位,其与法律专业的匹配度本身不如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基层央行法律事务工作更是相对边缘化,法律干部难以获得事业成就感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是教育效果不够明显。受限于待遇水平和激励空间,以及基层培训模式比较老套、生硬,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难以激发,培训前不主动了解、培训时不积极互动、培训后不深入思考的现象普遍存在,培训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在基层行深入推进法治央行建设的思路

一是始终坚持“一把手”抓法治央行建设。法治央行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它牵涉单位内部乃至公检法等外部单位的方方面面,尤其需要中支、部门、各支行一把手的重视和推动。此外,一把手对法治央行建设工作的重视,不能停留在简单了解、偶尔过问、等待汇报这样的层面,而是要争取成为行家里手,重要内容要自己掌握、关键环节要直接过问、工作难点要亲自攻关,思想上和行动上一起重视,这样才能把法治央行建设抓到实处。

二是探索建立法治央行建设绩效评估体系。应制定一套行之有效、公平公正的法治央行建设量化考评制度,这套制度要有效地融入人行中支现行的绩效考核体系,要从正负两个方向(即正向激励、负向惩处)发挥出对各个部门、各个支行的“指挥棒”作用。法律事务部门作为法治央行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要赋予其日常考核评价工作的职权,真正树立起法律部门在法治央行建设工作中的权威,同时党委在岁末年终对各部门、各支行法治央行建设工作进行整体考核。

三是建立法治央行重点项目“大督查”机制。所谓大督查,就是多部门协作督促法治央行建设重点项目的实施。办公室要按年督促各部门、各支行高质量报送法治央行建设重点项目,并定期检查项目实施进展,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对不达预期的部门要加强催办 ;人事部门要定期对法治央行建设重点工作展开“问效”,对各部门的工作绩效阶段性打分,打分情况要进行通报;对多次催办、问效都没有效果的部门,要将情况移交给纪检监察部门,由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问责。

四是千方百计强化法治队伍配备。法治强不强,队伍是关键。人是生产第一要素,法治干部是法治央行建设的核心力量。广义的法治干部既包括法律干部,也包括公职律师,还包括各个业务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央行建设工作依靠上述人员的出色工作和默契配合,其法律素养和能力直接影响法治央行建设水平。一方面,大力招录法律专业人才,通过轮岗等机制,及时向支付、征信、反洗钱等金融违法行为举报案件多发的业务部门输送优秀法律人才 ;另一方面,多层次加强法治队伍培训教育,既要加强法学理论教育,也要强化法律实战训练,支持鼓励法治队伍相互学习和交流,营造健康的学法环境。

五是进一步健全法治队伍激励机制。对于法律干部,要相对区别于其他专业的干部,探索建立一条相对独立的职称职务晋升通道,以此匹配其专业性、稀缺性。另外,要更加重视精神奖励,研究如何通过开展各类活动、比赛等形式,增强法治工作竞技性、趣味性,多渠道提升法律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工作成就感。

六是加快推进法治央行建设的重点工作。首先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肃、谨慎、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公示、备案、清理等工作,严格把控规范性文件审核关,从源头上巩固全行法治工作理念。其次是规范违法行为举报处理,深入学习贯彻总行《金融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加强金融违法行为举报事项处理系统的研发和运用,严密防范行政法律风险。再次是有力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严格执行总行在2018 年下发的《行政处罚指导意见》,充分调查取证,严肃认定事实,进一步发挥行政处罚委员会机制作用,让重拳监管成为常态。最后是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重点推动外汇业务开通在线预审和邮政办理,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第五是多层次开展法学活动,多渠道宣传法治理念和思想,争创中心支行一流法治文化。

(作者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