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和扩大大豆油料种植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全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对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细落实种植任务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中央财政补贴扶持资金已经提前下达各地,各市均有任务指标(具体见附件1),以大豆主产区承担实施任务为主,非大豆主产区的设区市原则上重点引导种植大户、农业生产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各市、县(市、区)要明确实施区域,层层分解任务,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主体、落实到地块。要根据2022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2023年种植任务科学合理分解为春种任务和夏种任务,紧盯任务和农时季节抓好落实,力争春种完成任务50%以上。要优先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规模化连片种植,建立高标准示范样板,积极开展大豆玉米高产竞赛,辐射推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稳面提质增效。
二、抓紧抓好协作推进
实行自治区级统筹、市级协同、县级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示范推广工作。各任务县要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持党政同责,统筹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沟通、进展调度、指导服务、监督检查、产销对接等工作,确保高效完成示范推广任务。二是自治区负责制定全区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区域,分解任务指标,开展督导考核。各市负责督促落实推广面积和相关政策,协助开展督导考核。各任务县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的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各市下达的任务指标,全面完成推广面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粮食生产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厅种植业管理处)牵头负责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工作,制定总体方案,分解下达推广任务和补助资金,组织实施情况调度,开展督导考核;厅种业管理处和自治区种子管理站负责开展种子调度,制定玉米、大豆种子供应保障方案;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和自治区农机中心负责制定农业机械保障方案,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农机具改进生产和全程农机作业培训;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制定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指导意见,开展栽培技术培训和指导、技术模式试验示范和集成创新;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制定带状复合种植施肥技术方案,开展肥料高效应用试验及节水灌溉示范,指导科学施肥;自治区植保站负责病虫草鼠害防治技术指导,制定病虫草鼠害防治技术方案,开展农药高效利用试验示范,重点开展除草剂选用试验示范。
三、备足备优大豆玉米种子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落实好复合种植用种的属地责任。一是优先从2022年收获的大豆中精选种子,根据品种、种子的种性,分类划分春种、夏种用种,分别做好统计,以便本区域内及时快速调运调剂。二是指导做好区内外采购。组织本地经销商提早与相关种业公司订购带状复合种植所需玉米杂交种,落实供种计划,及时满足种植主体需求。有大豆种子需求的市、县(市、区),可以对接种源丰富的临近市、县(市、区)采购;需到外省进行种子采购的,要摸清种源,考察清楚种子的属性,因地制宜引进经过品种审定、适宜属地种植的高产高抗品种,严把种子质量关,确保苗全苗齐苗壮。
四、牢牢把握关键模式技术
我区目前主推种植模式有春玉米带状复合间种春大豆、秋玉米带状复合间种夏大豆、净作春玉米间隔套种夏大豆复合种植秋玉米等模式,主推复合模式有“2+2”模式、“3+2”模式(即大豆玉米行比分别为2:2、3:2),各地要根据当地种植习惯以及2022年种植实践探索,明确2023年主要种植模式技术,有基础的地区可以因地制宜试验示范“4+2”模式。要牢牢掌握选配品种、扩间增光、缩株保密、隔开施肥、控旺防倒、科学除草、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通过扩行距、缩株距、增密度,充分发挥复合种植模式的边行优势,实现玉米与大豆协同高产,产量收益不减。
五、开展“揭榜挂帅”高产示范基地建设
各地要以主攻单产、提高效益为目标,整合资金、集中力量,落实示范基地及高产攻关点建设任务(具体见附件1),着力打造一批上档次、效益高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连片高效示范基地。在示范基地内建设高产攻关田,从品种搭配、种植规格、种植密度、控旺防倒、施肥水平、病虫防控、杂草封杀、农机作业搭配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重点攻关品种、种植密度、模式、施肥、化控、除草、农机等关键薄弱环节,逐步探索集成适宜本区域的高产高效技术模式,为大面积示范推广积累技术经验,力争带动示范基地大豆平均产量达120公斤/亩以上、玉米平均产量达400公斤/亩以上。要创新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积极围绕建设集中连片示范基地及高产攻关点设“榜”,制定“揭榜挂帅”实施方案,明确“揭榜挂帅”项目支持条件及目标任务,鼓励组织全区农技人员开展“揭榜挂帅”活动。全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的农业技术人员,凡涉及大豆、玉米生产领域的正高级、副高级、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技术服务分别不少于300亩、100亩、20亩,辐射带动分别1000亩、300亩、100亩以上开展技术服务,确保全区20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服务全覆盖。在做好基础性示范服务的基础上,积极鼓励支持农业技术人员以“揭榜挂帅”的方式开展技术竞赛。农业技术人员要结合自身专业特长,以个人名义“揭榜”,制定“揭榜”实施方案,并经所在村“两委”或经营主体确认后,报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示范基地及“揭榜挂帅”要树立标牌,明确示范内容(品种、模式、产量等)、创建主体、栽培技术要点、基地建设负责人、技术指导负责人等。
六、加快推进耕种收烘干机械化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主管部门要统筹本辖区内大豆玉米联合播种机、玉米单种播种机、大豆单种播种机开展复合种植,因地制宜选择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积极配置播种机械及改进收获机械,充分使用小型农机具和窄幅收获机具,确保农机具满足生产需求。鼓励集中采购手推式大豆玉米播种机等轻简半机械化器具。自治区农机中心要组织科研单位和农机企业联合攻关,积极开展播种机具、收获机具的研发改进、生产与投放,加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据耕作条件及种植面积确定所需机型及数量,推进购置使用。各县(市、区)农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联合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机农艺融合试验示范,为加快改进农机具和完善相关配套栽培技术规程提供科技支撑。
七、扎实做好产销对接服务指导工作
各地要及时做好市场对接、沟通协调等指导服务工作,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大豆玉米产销对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拓宽大豆和玉米的销售市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毁麦割青”的重要批示精神,对各类可能出现的“毁粮(豆)割青”问题,做好排查核查以及生产指导服务等工作,分类施策,积极稳妥化解,坚决杜绝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过程中发生“毁粮(豆)割青”行为。
八、抓政策宣传及技术指导
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的技术指导服务机制,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种植业管理处)牵头,组织自治区农业科学院、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等)、自治区农机中心等有关单位专家组成自治区专家组,实行专家包片制,为全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小组,配合自治区专家组完善细化分区域技术指导意见。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群、抖音等渠道和举办专题培训、召开现场观摩会等方式,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加强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一田多收、稳粮增收”等复合优势的宣传,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自觉、主动应用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推动大豆玉米生产由资源竞争向资源共享转变、由粮豆争地向粮豆共享共生转变、由用养分离向用养结合转变,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九、强化调度督导考核
自治区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工作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设区市绩效考核范围。各市、县(市、区)要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人员、资金、技术和面积落实到位,建立县级负责、乡镇监管、种植主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种植档案、补助台账,主要登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地块、种植面积,散户连片种植达30亩以上,也要登记在册,开展精准指导。各县(市、区)要及时将种植地块相关信息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将运用卫星遥感技术、第三方抽查核验等措施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落实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将作为工作督导及下一年度相关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要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严防骗取套取、截留、挪用等违规现象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