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成为各方面普遍赞同的意见。近日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全面禁止食用包括野外生长、人工繁育、人工饲养在内的野生动物。并指出,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但据新牧网新禽况记者了解,目前很多列入了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依旧被冠上“野” 的帽子而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如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美国鹧鸪(石鸡)等产业,当前遇到不给销售、不给养殖的情况。
明确经济动物范围,有利于行业发展
2月27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梁艾福表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最新决定,凡是没有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一律禁止食用,不管是不是属于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值得注意的是,在经济动物的宣传上,过去也走了很多弯路。“野味”盛行的时代,一些经济动物经营者以及餐饮从业者为了利益,突出“野味”,甚至将部分经济动物贴上“野味”标签,造成了消费的误导。导致民间将一些经济动物误认为是野味,而一些野生动物却误认为经济动物,野生动物、经济动物(含特禽)的概念长期混淆。
如明明是特禽的七彩山鸡,被称为“野鸡”,直接“碰瓷”野生动物;而应该称之为石鸡的美国鹧鸪,尽管与野生动物“中华鹧鸪”不一样,却因为名字相近,被误以为是野生动物。明明是野生动物的斑鸠,因为和鸽子外观相似,而被认为是经济动物。
华中农业大学动物繁殖与特种经济动物系副教授熊家军认为,这次国家颁发相关法规、明确经济动物和野生动物的概念、范围和负责部门,将对我国特种经济动物产业带来积极影响,产业将更规范,管理更到位,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
广东规模化的美国鹧鸪(石鸡)养殖
新目录正在修订,范围扩大
截止到2020年3月4日,据目前的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显示,引进的特种经济禽包括:日本鹌鹑、法国鹌鹑、美国王鸽、非洲黑鸵鸟、红颈鸵鸟、灰颈鸵鸟、澳洲鸸鹋、珍珠鸡、尼古拉火鸡、青铜火鸡、美国七彩山鸡、鹧鸪等12类。
熊家军强调,由于这几年经济动物产业发展较快,新的目录正在紧急修订中,将成为判断的最新标准。
此外,我国特禽养殖品种较多,而原有的目录里面以品种而非类别,造成多个品种属于一类,并不能很好的涵盖特禽种类。如我国鹌鹑产业就包含日本鹌鹑、朝鲜鹌鹑、法国鹌鹑品种,家养雉鸡种类更为丰富,因此目录也需要一次大的调整。
广州海洋大学教授杜炳旺告诉记者,我国特禽年出栏总量达10亿只以上,目前养殖量比较多的主要有十二种:如肉鸽、鹌鹑、家养雉鸡、珍珠鸡、美国鹧鸪、绿头鸭、火鸡等7种养殖量较大、可食用的特禽,还有鸵鸟、鸸鹋、大雁、蓝孔雀、黑天鹅等5种养殖量有限、非食用的特禽(见文末附表)。近些年这些特禽大类养殖技术比较成熟,已经形成规模化产业,需要相关部门予以保护,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其中肉鸽因养殖量最大(7.6亿只),比其他特禽总和还要多,行业有建议将其划归到家养动物-家禽类别。其实早在一些地方法规上,如《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肉鸽已经按家禽对待。
不给经营和销售,特禽产业陷入困境
尽管目前鹧鸪(石鸡)、鹌鹑等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且合法养殖的特禽,均有较长的驯化和养殖历史,是可安全生产的。然而目前一些地方在划定家畜家禽和野生动物范围上,出现了“一刀切”的问题,将特禽养殖划归为野生动物,禁止买卖和经营,对行业影响较大。
据了解,一些地方文件对野生动物的范围比较模糊,家畜家禽和经济动物的定义比较狭窄。如《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只有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九种家禽家畜,以及依法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被列在了可食的“白名单”中。
广东规模化的美国鹧鸪(石鸡)养殖
广东省家禽协会特种养殖分会张斌告诉新牧网记者,目前广东的家禽产业以及同属于特禽的鸽产业都恢复了生产和流通,但其他特禽产业如仍不给销售,全国500万的特禽养殖户处境艰难,甚至被要求停止养殖,产业发展陷入困境。希望政府予以关注,明确特禽养殖是经济动物不属于野生动物,开放特禽流通的市场。
而针对一些人呼吁和一些地方颁发的可食用“白名单”行为,熊家军认为,这种做法是很片面,不可取的。因为我国的特种经济动物,肉用仅仅是其中的一个功能,有很多经济动物有其他用途。如毛皮用的水貂、狐狸等,蛋用的鹌鹑、鸵鸟,药用的梅花鹿,观赏用的鸸鹋等。如果用可食用作为标准,将对我国其他用途的特种经济动物产业带来不利影响,如毛皮、中药、动物园等相关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