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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6日,一笔12万余元的汇款汇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财政局账户,汇款人任某原为乌海市第十中学教师,早在2年前便被开除公职。这笔汇款是任某退还的违规领取的工资。

为何在被开除公职2年后退还钱款?原来,任某在2016年4月因犯罪被法院判处缓刑,但因任某隐瞒公职身份,第十中学直至2017年7月才收到其判决书,在此期间,任某一直照常领取工资。2017年8月,任某按照规定被开除公职,但违规领取的工资12万余元却迟迟无法追回。乌海市纪委监委在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时,发现并督促此问题得以解决。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是问题的表象,根子上则是制度执行不严、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不扎实、不深入。该市纪委监委查找影响制约办案质量的问题、薄弱环节和瓶颈,经过全面梳理,发现制度规范不完善、执行不严,获取线索难、查办案件效率不高,“能人不够、新手多”成为三个亟须解决的问题。

聚焦“制”的完善,强化高质量办案的“硬约束”。该市纪委监委制定《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通过优化审批流程、规范简易程序,破解普遍反映“程序过于繁杂、履行手续耗时费力”的问题。制定信访受理、线索分办、线索处置等全链条的9张流程图、审查调查工作手册等4本规范汇编。建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专家会商、与司法机关联动机制,健全完善从初核到结案的整套安全工作制度。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评审标准,对案件质量进行常态化评查。推行案件审理质量责任制,明确审理组组长、承办人、协办人的具体责任。明确非重大疑难线索、问题轻微且易于核查的线索、暂存待查类线索“清零”时限,确保快查快结。

聚焦“技”的提升,打通高质量办案的“信息高速路”。该市建成纪检监察系统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涵盖监察对象信息采集、全息档案管理等8个子系统。平台通过链接公安、移动通信、政府部门数据专网,建成涵盖306项、共计7000万余条基础数据库,有效破解以往各部门之间网络不互通、数据不共享、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该市还建成“乌海市民生监督平台”,财政、民政、农牧等19个职能部门在该平台及时录入民生领域数据,提高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该平台,实现对基层“三务”公开各项信息的实时监督。

聚焦“人”的培养,提升高质量办案的能力。该市纪委监委着力打造办案谈话能手,实行“拜师带徒”模式,让“老兵”以老带新,传授实战经验,壮大办案谈话尖兵队伍。通过机制创新挖掘办案团队的潜力,探索“1+1+3”模块化办案,由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牵头,各自联系1个区纪委监委,带领3个线索处置团队,实现“小团队办大案”。(秦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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