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长不看版:

需要的劳动量非常多,多到题主应该完全无法接受。

题主应该没在农村长期生活过,“两对猪年年下崽”是不可能的:不管公母,养猪必须是劁猪,刚出生不久就要骟,不然猪整天吃饱了只想着GHS,根本不长膘,而且肉又腥又臭,吃一口能让你瞬间想离开这个世界。

如果题主没在农村长期生活过的话,我可以跟你打包票,种地的劳动强度大致等同于搬砖,对身体的伤害和挖煤相似,收益大概是电子厂的十分之一。

一言以蔽之,真不如进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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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归隐山林”的可能性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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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可能过分高估了小农经济的产出。

或者说,四口之家自耕自种养活自己,不是需要多少劳动量的问题,除非启动这个计划的时候准备了足够的资金,否则根本不能维持。

这篇回答里我想谈谈三个问题:

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的本质,它是否需要市场交换?随着技术的发展,小农经济是更可维持还是更不可维持?现代人“归隐山林”的可能性初探;

历史社会教科书上说“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云云,是从统计概念上说起的,它的基本机制在于,我们粗略的考察一个区县、一处村镇,发现它很少和外界进行商品交换,就像一个滑车和小球、方块组成的物理题,不对外界做功,也不受外界的力,因此它在生产侧是自给的,在消费侧是自足的。史书多有记载天下大乱时有农村结成的“村堡”处在群敌环伺之中,在完全无法获得任何外界补充的情况下,凭借自耕自种维持数年仍能保持自身的经济系统正常运行,就是如此,一个知名的例子是被称为“上帝折鞭处”的合川钓鱼城,不在此赘述。[*]

但这个村堡内部,仍然是存在商品交换的,一家一户或许能生产足够食用的粮食,织出足以蔽体的衣料,但要维持正常的生活,还应有相当数量的资产能够在一个较小的市场种换取副食品、修补农具和家具,仅就“吃”而言,一个家庭就绝不可能同时生产 相当数量的粮食、一定量的蔬菜、若干肉类、必须的油料,更遑论食盐了。

我们过去说农村“百业兴旺”,除了种植本身,林业、畜牧业、手工业的各种产品都能提供,木匠、铁匠、篾匠、箍碗的、剃头的、净面的、裁缝、等各种行业都能维持,就是这种与小农经济配套的低生产力条件系统的写照。

因此组成小农经济的基本单位完全不是它表面上那样的“孤立的家庭甚至个人”,而是在具有相对完备产业的农业村镇,它之所以能够维持,不是因为社会上不存在,或者仅存在非常稀疏的商品交换链条,正相反,在村镇内部,商品交换网络是密密麻麻的,只不过空间范围上只能覆盖村东头到村西头,时间范围上也不频繁。

因此,小农经济的本质不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精致的个体经济,而是以村庄为单位的粗糙的集体经济,它不仅不排斥商品交换,正相反,它极度地依赖一种与之水平匹配的贸易。

[*] 事实上,这样的“村堡”断绝与外界的交流一段时间后也压根是无法维持的,朽烂的农具无法得到修补而恢复到刀耕火种、缺乏粮油副食品以至于要从茅坑里刮硝石以代替食盐等问题相当严重,证明了这种小规模的自给自足并不像我们以为的那样稳固。即使在钓鱼城,这种系统能够维持也不是因为产出覆盖消耗,而是战前准备时囤积了大量物资。

如果回答了第一个问题,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小农经济之所以维持,是因为有一整套与之相匹配的经济系统,从表面上看它是稳固的,每一个社会单元只需要付出劳动生产自己所消耗的物资和产品以维持自己的生活就不假于外人,还有比这更稳定的结构吗?但是它事实上是又是不稳定的,当与之配套的经济系统被破坏的时候,它的这种稳定性也就随之不复存在:

任何一个与之相关的行业的技术发展,都在挖掘它赖以存身的基石:当“百业”之中任何一个环节在与工业化了的产业集团的竞争中处在不利地位而逐渐走向崩溃的时候,小农经济和小农本人处在不利地位,不能维持而逐渐走向崩溃就是必然的了。

一个反常识的论断出现在如下问题中:社会技术的普遍发展,农业技术的推广,化肥和农药的普遍使用,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在社会上的地位是变高了还是变低了?或者,我和我的太爷爷种的几乎是面积差不多大的土地,我在经济分配系统上是更坚强了还是更脆弱了?

直觉上告诉我们,“变强了,我比我太爷爷富裕多了”,因为我太爷爷一家四口一年吃粮一千七百五十斤,我一家四口也吃粮一千七百五十斤,但是我太爷爷只能种两千斤,有了化肥农药,我能种出两千五百千斤,因为畜牧业和林业的发展,我还能多出猪羊果树若干,收支两抵,我肯定比我太爷爷富裕多了。

事实不是这样的。农药和化肥普及之后,我的家族产业是发展了还是萎缩了?纵向上看,两千斤变两千五,是发展了,但横向上看,我太爷爷剩下的二百五十斤在市场上交换,不仅能补充家庭必须的副食品和衣料,修补破损的农具和房屋,甚至还有盈余,经过多年的积累可以给他的儿子娶一门亲一辈传一辈才有了我,但我吃剩的七百五十斤,是我太爷爷一年盈余的三倍,但却无法达到这样的效果了!

这是最残酷、反直觉,但也最白描的现实:原本能够使一家人吃饱穿暖的土地,随着农业技术的发展,产量年年再创新高,反而让一家人断子绝孙了。

“洋布兴而土布灭”的故事,在表述上是民族性的,但实质上是产业性的,带来的后果是阶级性的:晚清的失业农民涌入乡镇和城市,结社组织于是风行,最终是广西的洪秀全登高而呼,天下响应。

需注意!即使在洋布大行其道的年代里,农村也并没有抛弃生产土布的技术和资源,棉花还在广泛的种植,使用旧式织机生产花花绿绿的特色服装的能力,甚至于直到现在仍被一些少数民族的群众所掌握着,但采摘的棉花是拿到集市上与本村的裁缝以物易物,还是卖给缝制洋布的工厂,遂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花两块买土布长袍,还是花五角买洋布夹袄,则压根不需要斟酌:裁缝被倾销的机器平纹布所击败而另谋高就之后,这个村镇事实上就不能自给了,当其他若干产业广泛的被这种竞争所破坏的时候,它余裕的物资不能在更大的市场上通过交换补足它的亏空,它事实上也不能自足了:

它当然还是可以生产足够全村人吃的粮食,但副食品和其他商品都相当匮乏,所有不必要的经济活动和精神活动都被压缩,逐渐发展之后,它也就是不能维持的了——当这种趋势达到顶端的时候,村镇中连生产的粮食也不足以和工业化的大生产竞争,此时的所谓自给自足,就已经完全成为了少数无法掌握工业生产技能的鳏寡孤独者的无可奈何的最后归宿。

现在农村的百业凋零、荒凉破败,就是此种状态的真实写照。

真正的集体化之前,无论在“家庭”这一最小社会单元上,或者在“村镇”这一较大单元上恢复到过去的自给自足的状态都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了。

那么我觉得有必要回答第三个问题:现代人“归隐山林”,是否还有一定的可能性?

不是以一个纯粹的“八辈贫农”的形象出现在农村社会,而是四十多岁、五十多岁,累了,怀着一种对田园牧歌生活的向往,拿着一笔钱想去农村找个地方过小日子养老,目前还有这种可能吗?

一言以蔽之,有,如果你没有小孩,或者孩子已经在经济上完全独立的话,这种“归隐山林”的可行性是非常高的,甚至,除了医疗条件比较简陋之外,能让你的生活过的比城里要好得多。但是你的计划要做很大的调整。

首先,心理上必须要接受的是,理想中那种仿佛蒙着一层轻纱的“田园牧歌”、“风在念诗、云在跳舞”的诗意生活,是压根不存在的,它过去从来不存在,现在不存在,可见的将来也不可能存在——有些整天在办公室里刷刷知乎吃吃瓜的小布尔乔亚,所做过最繁重的农业劳动就是坐单位的大巴车到市郊摘红果儿,他们的莫名其妙的幻想,是这种“田园牧歌”存在的唯一土壤。陶渊明写的《桃花源记》,够美的了,可是他自己“种豆南山下”,就只有“草盛豆苗稀”,五柳先生以前当过参军,又做过县令,因此他可以“衣沾不足惜”却又“但使愿无违”,他同村的张三要是也整天做桃花源的大梦,是非要饿死不可的。

——记得以前我们几个朋友去看《百鸟朝凤》,我是打了低分的唯一的人,也是在农村长期生活过的唯一的人,导演想把唢呐作为抓手表现乡村生活的诗意,以及现代社会对这种“诗意”的摧残,完全就是信息茧房里自我催眠的呓语,它如果不是说谎的话,就是十足的疯话——原因很简单,现代社会力量再强,也不能摧毁一个压根就不存在的东西,但是文艺青年们掩盖、粉饰甚至歌颂落后是我无法忍受的无耻行径。

其次,不要妄想参与到狭义的农业生产中,这个活计需要付出的劳动量和你以前做过的所有工作都不在同一个量级上,如果没有相当数量的农业机械,种地就是目前最累的行业,没有之一,所带来的结果是回农村根本不是“归隐山林”,而成了彻彻底底的终身“劳动改造”,如果采购了若干大型机械,种地就变成负收益:收割机在一亩三分地上精耕细作到它成一堆废铁,挣的钱都买不回一台新的收割机:所以,土地抛荒是合理的,甚至是理性条件下唯一可行的。如果真对土地有好感,大片的、交通方便的地稀疏地栽树,小块的、离家近的适度开垦种韭菜,但不要对产量有太高的期待。

养殖的话,“三十只鸡”的规模明显超过一般家庭的劳动力上限,不是喂不过来,是鸡鸭数量一多就容易发瘟团灭,小门小户根本束手无策,牛和羊只能二选一,牛要有专人照顾,羊要每天去放,不可能让两个劳力整天陪着畜牲团团转;猫和狗倒是比较自由,基本上是想养多少就可以养多少。

以前很喜欢耕战频道的《致富经》,里面介绍的种姜蒜、养殖土元或者某种淡水鱼之类的致富方法,如果当地很多人搞,可以适度搞一点,没人搞就不要想着吃螃蟹,没有规模效应的经济作物放在市场上搞商品交换,说白了就是自杀。

农村这么样这么样的苦,为什么还说“归隐山林”可行性高呢?问题的关键在于放平心态,或者说降低期待:我不是要在这个地方生存、发展、繁衍,而是只要我带来的钱能让我活到嗝屁的时候不至于要饭就够了,找个小镇子开个小商店、或者学一门手艺兼职个厨师、木匠,完全躺平的话,两口人攒个小几十万,只要不生大病或者医保服务好,躺到伸腿瞪眼基本上没有大问题,最重要的是后半辈子心情完全是放松的,有一种类似于万历皇帝的爽感[*]:没有人雇佣你,所以就不用担心被任何人辞退,老子想打鱼就打鱼,想晒网就晒网,你咬我啊?总之,所有不喜欢的东西,都有充分大的空间让自己和它不产生交集,直接“朕知道了”然后已读不回就行了。

[*] 我甚至还见过农村老头到派出所给自己办理销户的,从那之后,法律上他是个“死人”,行政系统里他是个“黑户”,要不是六普七普被举报,他可以说是中国大地上真正的“自由人”了——虽然这种“自由”实际上一钱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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