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糊涂账”,持续提升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省纪委办公厅2022 年度《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总体方案》要求,现就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物业服务中“服务内容不公开”“收费标准不详细”“公共收益去哪了”等问题,以解决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为切入点,深入整治物业管理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纠正和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物业服务企业及行为,以信息公开换取信任、赢得支持、保障民生,不断规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按照市纪委要求,成立洪湖市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颜学龙任组长,市发改、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的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业务股室负责同志、市房地产市场和物业服务中心专班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肖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物业服务和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包括:
(一)未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信息的问题。
(二)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受托作为公共收益管理人,不按要求定期公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支出情况,违规擅自使用公共收益的问题。
(三)受委托代收水电气暖等费用时,违法加价或违规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费用。不按要求公示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的问题。
(四)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的问题。
四、职责分工
(一)住建部门牵头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进行查处,指导属地街道(乡镇)、社区配合开展整治。
(二)发改部门负责归集专项治理行动中相关部门推送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物业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对涉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三)公安部门负责会同物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专项整治活动中涉嫌扰乱社会秩序和诈骗、经济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和侦办。
(四)民政部门负责指导落实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发挥好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作用,积极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矛盾纠纷。
(五)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会同物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条件和首次登记结果,对存在争议的共有部分进行调处。
(六)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会同物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职责对物业服务管理合同进行监督管理,查处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和违规收费等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中下旬)
1. 制定整治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住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制定洪湖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 广泛动员部署。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召开动员会、座谈会,认真学习专项整治方案。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印发宣传手册等,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解读。通过多种方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 加强行业自律。发动行业协会,向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倡议,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组织2至3个品牌物业企业签订“清清楚楚公示明明白白收费”承诺书。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 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荆州市物业服务信息公开统一模板,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要求,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结果及情况表报市住建局备案。
2. 强化督导检查。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街道(乡镇)、社区通过日常巡查、重点督查、联合检查等方式,深入物业管理小区排查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
3. 查处违法行为。针对企业自查、群众举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和收集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逐一销号管理。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可就地化解的,由街道(乡镇)会同社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整改;无法化解的,由住建部门联合街道(乡镇)以及相关部门,督办整改问题,研究化解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问题整改不力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4. 及时化解矛盾。充分发挥好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咨询专家库的作用,依法、及时、有效地将物业管理纠纷化解在基层,营造和谐安宁的良好环境。
5. 加强正面宣传。结合“美好家园”“红色物业”“最美物业人”等评选活动,宣传选树物业管理先进典型,讲好物业管理故事,并结合实际组织相关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三)巩固提升(12月底前)
1. 巩固整治成效。采取现场回访、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集中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治成效进行评估检查,及时查漏补缺、改进提高。
2. 开展总结和提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以案促改、促建、促治” 的原则,举一反三,剖析根源,进一步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用管理、“红黑榜”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将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物业管理,就是抓基层社会治理。按照市纪委要求,各责任部门党组(党委)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相关股室直接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坚持“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既解决好本地区物业管理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又加强对下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整治工作及时启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联动。住建部门要建立健全与发改、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执法检查、联合查处等工作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导和监督。各责任部门每月20日前将涉及本部门查处的违法问题和工作开展情况报住建部门汇总后报荆州市。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要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攻坚、合力突破,确保整治成效。
(三)及时报送情况。结合物业管理提质增效活动,从 6月起,住建部门牵头每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20日前、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和全年工作总结。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全年总结报告需经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支撑材料。
附件:1. 专项整治专班联络员名单
2.专项整治自查表
3.专项整治月度工作汇总
附件1:
洪湖市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专班联络员名单
责任部门
分管领导
业务股室
联络员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整治完成时限
市住建局
市发改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资规局
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2:
洪湖市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
物业项目:物业公司名称(盖章):填报日期:2022 年月日
序号
整改重点
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