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蛊自古颇为盛行。以云南为例:

有清代袁枚《子不语》为证:

云南人家家畜蛊,每晚即放蛊出,火光如电,东西散流。人家争藏小儿,虑为所食。

可见这养蛊之事,并非纯为杜撰。但小说及影视剧不免会为艺术效果对“蛊”进行夸大。

今天,叔局则要带你了解下历史上真实的“蛊”是怎么一回事。

1、要说“蛊”,先说“巫”

位列“巫术”两大基本原理之外,“蛊”可能真的是东方独有

作为哈利波特的同乡,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写了《金枝》一书,是巫术史上的里程碑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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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老爷子如果生在哈利波特时代,也是可超越邓布利多的殿堂级巫术大师,他编著的巫术教材,肯定也是红宝书级别的存在。

弗雷泽在《金枝》一书中,总结了巫术的两大基本原理——“接触律”和“相似律”。

相似律:相似的事物之间存在因果联系。

譬如,加拿大的印第安人捕鱼为生,如果鱼群到了季节还不来,请需要做一个鱼的模型,放在河道里,因为模型与鱼相似,这样鱼就会来。

接触律:与一个人相关的某物,会带上此人灵魂,即便离开本人,它们之间的联系也不会断绝。

譬如澳大利亚土著会把男孩掉的牙放在树皮下面,如果牙露出树皮,还有蚂蚁爬过,男孩便会得口腔疾病。

可以说世界上绝大部分巫术都是基于这两种思想。

譬如:

交感巫术∶利用的就是接触律,可以通过控制人的头发控制人体。

模仿巫术∶应用的是相似律, 可以通过制作跟某人相似的布偶等,以控制此人。

当然,除此之外,有对人施法、伤害人的巫术,自然也有反抗的巫术,即——

“反抗巫术”:顾名思义,如利用爆竹及护身符等进行自我保护的巫术。

但以上三大巫术,似乎都很难解释利用蛊虫控制人的身体和思想的“蛊术”原理,所以“蛊”可能就是最具中国特色的巫术。

2、蛊,百般变化

蛊,是蛊惑、是鬼,并不只是虫子

我们通俗理解的蛊,为世人所知的是《通志》中所言:

“造蛊之法、以百虫置皿中,俾相啖食,其存者为蛊”。

也就是说,要将各种毒虫放到器皿中,让他们自相残杀,最后幸存下来的就是“蛊”。

但是,蛊的历史源远流长,其形态变化多端。

我仅举一例——列位可能都不知道的是,伏羲很可能就是一个巫蛊师。在《易经》中有一则“蛊卦”: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九三:干父小有晦,无大咎。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周易正义》释义曰:蛊者,惑也。意思是,蛊毒使人迷惑。

从有文献记载的周朝、春秋战国起,蛊术便已存在并盛行。《周礼》的“秋官·庶氏”记述了“庶氏掌除蛊毒”,用一种名叫“嘉草”的草药除蛊毒的做法。可见那时便有蛊术。

但是“蛊”,按照训诂学解释,其实其含义还有许多。

蛊,其古音通“鬼”。《说文》:“臬桀死之鬼亦为蛊。”因此蛊还是“鬼”的意思。

此外,蛊,又可训为“诅”,是一种诅咒之术。

因此,所谓“巫蛊”,即“巫鬼”或“诅咒”术,但最终目的都是“蛊惑”人心。

这种含义的多样性,可以通过巫蛊的多种历史形式的变迁看到:

“原始时代的蛊具有麻醉性;后又演变成蛊雕食人兽,周代有熏蛊;春秋战国有蛊虫;秦汉有食疗解蛊;汉代有蛊道巫术;东汉有为蛊驱傩;魏晋南北朝有犬蛊传播狂犬病;久雨粟化为蛊;隋代有猫鬼巫蛊,蜘蛛蛊,蛷蝼蛊,隋炀帝以蛊来窃美女;唐代有培蛊法与治蛊法,敦煌有治蛊的巫术;宋代有嫁金蚕之蛊;元代有挑生蛊与鲜蛊;明代有稻田蛊、树蛊、禳蛊毒法。清代广西有虾蟆蛊、福建有"蛊神"、夫妻裸体祭蛊神;瑶族有闹巫海,苗族有放草鬼等。”——《中国巫术史》高国藩

简单来说:

第一,蛊有各种形式,不仅是虫蛊。

《山海经·南山经》记载,有一种“蛊雕”,“其状如雕而有角,其音如婴儿之音,是食人。"

可见蛊并不限于虫,还有动物蛊。除了上面的雕蛊,还有猫蛊、犬蛊、猪蛊等;乃至有植物蛊,如稻田蛊、树蛊等;甚至没有生命的石头、篾片都可以作蛊。

魏晋时期,便流行“猪蛊”、“狗蛊”,其既是猪狗,也能变化成蛇虫,据说只要是“狗蛊”朝着人叫,人也会中此蛊毒。

这个意义上的蛊的含义,其实更偏向“鬼”——也就是犬鬼、稻田鬼、树鬼等。

第二,每个朝代、地域都有自己的特色蛊。

宋《夷坚志》记载,福建地区当时流行四大蛊毒:蛇蛊、金蚕蛊、蜈蚣蛊、蛤蟆蛊。

这里面最出名的是“金蚕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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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倚天屠龙记》鲜于通

《倚天屠龙记》中便提到此蛊。

华山掌门鲜于通在苗疆骗了苗女的感情,不料却被苗女下了此“金蚕蛊”,结果差点命丧黄泉。

但无论什么蛊,需要准备一盆水,让雌雄蛊虫在水里交配,然后把虫卵存起来。而且必须在当天寻找到寄主,即进行“下蛊”。如果当天找不到别人充当寄主,就只能养蛊人家自己来充当寄主。

在这里,“蛊”这一概念,其实好似一个筐,无论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证明了蛊术的复杂性。

3、皇室、民间都爱玩蛊

玩蛊,终究玩的还是人心

您以为巫蛊只是落后地区的原始巫术?

不然,皇宫大内里也是巫蛊盛行的地方。

历史上有两起有名的皇室巫蛊案。

《汉书》谓汉代巫蛊之术起自胡巫。匈奴民族信萨满巫术,其中便有巫蛊术。而汉代与匈奴交往频繁,导致很多胡巫来到中原,带来了巫蛊文化,最终酿成了“巫蛊之乱”。

汉武帝晚年多病,大臣利用巫蛊之术陷害政敌,诬陷对方以蛊诅咒汉武帝。当时汉武帝便听信了这种说辞,下令严查,却被人利用,伪称太子刘据行巫蛊。太子心生恐惧,为求自保不得不起兵,遭武帝无情镇压,最后含冤自杀。

魏晋南北朝时期,蛊术之术大概逐渐从皇宫转移到民间。但巫蛊依然不分阶层,大家都会玩。甚至到了隋朝,隋炀帝本人都开始玩蛊。隋炀帝玩蛊或许受家族历史的影响,因为隋文帝杨坚的皇后一族“独孤氏”素来有养“猫蛊”的传统,那时还出现了离奇的独孤陀“猫蛊”案。

《隋书》记载:

独孤陀是当朝独孤皇后的兄弟,独孤陀的女婢“徐阿尼”从其母家来,便懂得如何操纵“猫鬼蛊”。

独孤陀因为贪财,竟然把主意打到了独孤皇后身上,他令徐阿尼放“猫鬼蛊”到皇后那边,独孤皇后连同名将杨素的妻子都开始生病。

御医诊断后则判断为:“此猫鬼疾也。”

根据独孤陀的女婢徐阿尼所言,他们常年侍奉猫鬼。每逢“子日”,便在夜上祭祀猫鬼,因为“子者鼠也"。而他们奉养的猫鬼每次杀人后,被杀一家的财物也都会转移到畜猫鬼的人家里。

徐阿尼所言,实则道出了“养蛊”为何长盛不衰背后的秘密。

4、养蛊的家族化、世袭化

养蛊除了害人,还是要发家致富

魏晋时期,养蛊已经成为一种致富的职业,有人家专门从事专业养蛊。

干宝《搜神记》记载:

当时有一家姓寥的人家“累世为蛊,以此致富”。后来这家人娶了新媳妇,但没有告诉新媳妇养蛊的事情,新媳妇不知情,看到自家水缸里面有一条大蛇,其实就是蛇蛊,情急之下便杀死了这蛇蛊。结果,这家人随后就全都莫名其妙地死了。

究其养蛊的原因,不是害人。清代东轩主人所著的《述异志》对此解释过原因:

“其用蛊也,其人既死,死者之家赀器物,悉运来蛊家。”

也就是说,用蛊者致人死,死者家的财物都会归放蛊者所有。

而且,那些因蛊而死人成为了“鬼”,也无法投胎,只能变成养蛊家的奴隶,帮他们免费耕种、纺织、服侍日常起居。

这些本来应该付工钱的人力工作,变成了这些蛊鬼的分内工作。而且这些蛊可以遗传,被下蛊的人家,代代都会为奴,为养蛊家积累了大量的粮食和锦帛,养蛊者发家致富也就是必然的趋势。

更有甚至,就好像老虎吃掉的人,死后变成伥鬼,专门引诱人来 给老虎吃。这些蛊鬼也会“为虎作伥”,专门吃人生财。

袁枚《子不语》记载:食男子者粪金,食女子者粪银。

意思是,吃男人的蛊鬼的粪便都是金子,吃女人的则是银子。

而且据推测,生前不同层级的蛊鬼,大抵是因为用途或者好用、耐用程度不同,因此有不同的财富价值。

譬如,东轩主人的《述异志》记载:

每蛊一衙役可换五钱银子:

每蛊一秀才可换四两银子;

每蛊一当官的换银五十两。

看来连作蛊都有三六九等!估计养蛊养的人太多,导致连蛊都开始“内卷”了。

结语

凡此种种,沈从文在《凤凰》一书中的总结,大抵道破了云贵之地所兴蛊术的真相:爱恨情仇。

典籍上关于云贵放蛊的记载,放蛊必与仇怨有关,仇怨又与男女事有关。换言之,就是新欢旧爱得失之际,蛊可以应用作争夺工具或报复工具。——沈从文《凤凰》

放的是蛊,放蛊的却总是人。

人心之可怕,永远甚于蛊。

所以《述异志》中说∶

“凡畜蛊之家,必盟于蛊神曰∶愿此生得富,甘世世不复为人。"

这正是:

虎役怅然人役蛊,蛊蛊都为私利。

或侍金银或侍鬼,鬼鬼皆出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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