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领带动广大青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以下简称青年仲裁员)深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提高企业自主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市场主体、维护就业稳定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仲裁信访处副处长
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自治区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队总队长臧小羽
那么,为什么专门印发《方案》?《方案》具体明确的工作目标是什么?我区通过哪些措施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就此,我们专门采访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仲裁信访处副处长、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自治区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队总队长臧小羽。
为什么专门印发《方案》?
首先,印发《方案》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内容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优化服务改革,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
其次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的要求,通过组织青年仲裁员志愿者开展常态化长效化联系企业活动,进一步引领带动广大青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深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服务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年群体更稳定就业,着力加强劳动争议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提高企业自主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市场主体、维护就业稳定的重要作用,推动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劳动争议沟通协商机制,促进企业长远发展,更好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三是结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全区103个旗县区开展的“手拉手”结对联系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干部“走基层送政策”“走流程优服务”“走企业访需求”活动,通过全厅党员干部下沉基层一线找问题、察民情、访民意,通过深入调查研究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发现用人单位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不同程度的存在劳动用工不规范和需要专业指导的情况,虽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仲裁处在劳动争议的末端环节,但也主动作为,从人民需求出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方案》。
青年仲裁员志愿者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成为青年仲裁员志愿者需要具备的条件是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好、服务意识强、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专职青年仲裁员。截至目前,共遴选了近200名青年仲裁员加入劳动人事争议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队,遍布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志愿服务队实现了全区所有盟市、旗县区全覆盖,为企为民志愿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到每个旗县区。
青年仲裁员参与志愿服务主要具备的优势是什么?
政治素质较高。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各地调解仲裁机构持续承压,一线仲裁员牢记“国之大者”,以加强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知重负重、攻坚克难,以“时时放心不下”的工作状态确保案件及时办结,体现了很强的政治意识和使命担当。
专业素质过硬。仲裁员是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政策、掌握仲裁理论和技能、把握仲裁工作规律和特点的专业性实践人才。近年来,通过会同高级人民法院持续加强裁审衔接等方式,逐步研究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推动仲裁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行风建设保障。一方面,持续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与法院系统建立劳动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提高争议案件办理效率;另一方面,为困难职工特别是工伤职工等特殊群体提供调解仲裁法律援助服务,为青年仲裁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了良好氛围、创造了有利条件。
《方案》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01
组建青年仲裁员志愿者队伍。坚持广泛动员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组建专项志愿者队伍,将青年仲裁员志愿者队伍纳入各地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体系。
02
建立联系企业名册。根据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用工特点、服务需求等选择确定联系企业,对企业名册进行动态管理。
03
丰富志愿服务内容。积极探索用工体检、以案释法、主题沙龙、网络课堂、普法短视频等服务项目,开展“一揽子”“菜单式”“点单式”等服务,打造特色志愿服务品牌。
04
强化志愿服务管理。明确各地要确定负责人员、制定服务计划、打造服务项目、保证服务频次、强化纪律约束。
05
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将志愿服务活动与调解仲裁队伍建设、行风建设有机结合,对组织工作和服务质效进行评价,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选树表现突出的组织单位和志愿者。
如何确保《方案》的落地?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涵养青年仲裁员为民情怀的重要抓手,加强工作指导、调度,确保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服务机制落地见效、提质增效。将青年仲裁员志愿者队伍纳入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体系,在志愿者管理、培训、交流等方面给予支持指导,积极推动各级团组织加强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项目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培养更多优秀青年仲裁员志愿者。
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市场主体稳就业的决策部署,将志愿服务与助企纾困相结合。在提供志愿服务过程中,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相关服务需求,积极协调就业、社会保险、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机构,加强与司法、工会、工商联、企联、律协等部门沟通协调,整合职能优势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打包式帮扶服务,不断凝聚助企纾困合力。探索将志愿服务活动纳入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活动事项,综合发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的作用。
总结提炼,广泛宣传。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定期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了解联系企业对志愿服务的评价以及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完善服务内容和形式,确保志愿服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定期发布志愿服务开展情况,积极展示志愿服务活动成效,梳理总结推广活动中创造出的先进经验做法,深入挖掘优秀典型,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放大示范”效应,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相关情况要及时上报。
厘清界限,严明纪律。各地在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活动时要厘清仲裁机构依法履行办案职责与仲裁员提供志愿服务的界限,加强对青年仲裁员志愿者的纪律约束,严格执行仲裁办案回避等制度规定。加强对青年仲裁员志愿者的教育管理,督促其在提供志愿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树牢调解仲裁清正廉洁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仲裁信访处将会同自治区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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